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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访是公民通过向特定机关来信和访问,表达公民自身的意愿和诉求的的一种活动。在我国古代,历朝历代都出现了不同形式的信访制度,不同时期的信访制度所偏重的功能不同。
【关键词】信访制度 历史演进 功能
一、我国古代信访制度的演变
(一)尧舜及先秦时期的的信访制度
信访活动在我国源远流长,原始社会末期,就出现了信访活动。据《淮南子·主术训》记载,尧在位时,设“进善旌“置”敢谏之鼓“[1]。“进善旌”即为进言的人设置的一种专用旗帜,群臣和百姓谁有好的建议就可以站在旌旗下提出,并在宫门前置”敢谏之鼓“,无论哪个人想要举荐贤士或者提出治国良策,可以击鼓进言。舜在位时,立”诽谤之木“[2],就是在宫门前立一根木柱,让臣民在这根木柱上刻写意见,指出为政之得失,并任命一个名叫龙的人为”纳言“[3]。纳言是我国最早的信访官职,专门处理百姓来访事件。西周时期,我国设置了路鼓之制和肺石之制。据《周礼·夏官·大仆》记载:“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而掌其政,以待达穷者与遽令。闻鼓声,则速逆御仆与御庶子。”[4]意思是凡是有冤屈的贫穷百姓和离职官吏,可在宫廷门外击鼓鸣冤,由官吏御仆与御庶子接待,然后上报请示周王处理。据《周礼·秋官·大司寇》记载:“以肺石达穷民,凡远近茕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而其长弗达者,立于肺石三日,士听其辞,以告于上,而罪其长。”[5]肺石,即暗红色的石头。在宫门外放置肺石,有冤屈的人在肺石上站立三天,由管理肺石的官员受理此案后向天子上报,处理冤情,并对不上报冤情的地方长官进行惩罚。
(二)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信访制度
秦王朝时期,百姓和低级官吏凡是要程奏上书谏言献策都是由公车司马府负责受理,在宫城门外设置公车司马令的职位,其职责之一就是接待和安排上书或请求面见皇帝的吏民,是兼管信访事务的官员,信访制度得以确立下来。在汉王朝建立后,沿袭秦制并出现了一种新形式的信访活动,即“诣阙上书”,底层百姓和下级官吏遭遇重大的冤假错案,地方官吏相互推诿,受害者冤屈无法解决时,可越级上书伸冤。魏晋沿袭汉制,设公车司马府,职能同汉朝时一致。史载梁武帝在公车司马府放置了两个木制的箱子,老百姓可将对朝政的意见写在信上投入木箱中或者老百姓遭到豪门权贵的欺压无处申诉时也可写信投入木箱中,以求圣上裁决。
(三)隋唐宋元明清时期的信访制度
隋文帝时期,隋文帝昭告天下,有冤屈的老百姓可以依次向衙门、郡府、州府、尚书省申诉,如果冤情还无法得到解决,就可以到宫殿击登闻鼓鸣冤,有专门管理的官员作笔录后向皇帝禀报。唐代的信访制度发展较为完善,设置了多种信访形式,除了最为典型的“投匦“之外,还有”上表陈情、挝登闻鼓、邀车架“等,并设立相应的官职负责受理臣民的上书及伸冤上访。”匦“是指一种木箱,由唐后武则天设立,接受民间的各种来信,即可以毛遂自荐,也可以请求伸冤,或者给中央提意见,内容无所不包。唐律明文记录了关于”邀车架“的规定:”诸邀车驾及挝登闻鼓,若上表,以身事自理诉,而不实者,杖八十,而主司不即受者,加罪一等。”即是说拦下皇帝仪仗及击登闻鼓不实有罪,主管官员不受理邀车架之诉也要获罪。到了宋代,信访获得了新的发展,宋王朝建立了独立的信访机构,即登闻鼓院、登闻检院和理建院,接受百姓请愿、上书谏言献策、申诉冤屈等进状。明代设置了两个主要的受理信访的机构,一是通政使司,二是登闻鼓院,这两个机构负责受理各种类型的上书,包括陈情请愿、谏言、申诉冤情和检举不法行为等。臣民也可不经过各级官吏通过赴宫门诉冤和迎车架申诉两种形式直接向皇帝告御状,称为”叩阍“。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信访制度发展最为完备的巅峰时期,实行通政使司制度、登闻鼓伸冤制度、京控制度、封事制度,允许有冤屈者可拦路喊冤,禁止越诉,并对诬告加以严惩。清朝皇帝注重下情上达,但因为各种因素的阻碍,中国传统的信访制度也逐渐走向衰落,封建社会的 信访制度也随着清王朝统治的结束而终结。
二、信访制度的功能总结
从尧舜、先秦时期到先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再到隋唐宋元明清时期的各种形式的信访活动以及信访机构的设立来看,我国古代信访沟通功能更多的是体现在对重大冤情的回应上,更偏重于下情上达,沟通的单向性比较明显。在我国古代,信访制度的监督功能最为凸显的是西周时期的“肺石“和”路鼓“制度,包括后来的”公车司法府“、”诣阙上书“、”登闻鼓“、“投匦”、“京控制度”都是中央监控地方官员的途径。中央根据民众的冤情对地方官员进行惩治,让老百姓对官员进行监督,减少官员为了私利迫害百姓。信访制度是任何一个国家在任何一个时期都应有的一套化解社会矛盾冲突和对立的制度设计,也是社会情绪不满的宣泄口和社会安全阀。在我国长期的封建王朝专制统治中,信访制度给了百姓一条可以宣泄不满和冤屈的渠道,这确实为高压统治起到了一定的简要作用,避免社会矛盾迅速激化。
【参考文献】
[1]阮青(注释).淮南子:注释本[M].华夏出版社, 2000.
[2][汉] 郑玄注, [唐 ]贾公彦疏,陆德明音义:《周礼注疏 》,录于 《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0册,上古籍出版社,,2003年1月,第575页.
[3]曹漫之.唐律疏议译著·斗讼[M].吉林人民出版社, 1989.
[4]杨立新,李洋.中国古代信访制度初探[J].法制博览,2013,(3):206.
[5]王亚美,陈晋胜.中国信访制度的回顾与展望[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3):256-258.
[6]阮青(注释).淮南子:注释本[M].华夏出版社, 2000.
[7]阮青(注释).淮南子:注释本[M].华夏出版社, 2000.
[8]赵立程.儒学十三经[M].北方文艺出版社, 2001.
[9][汉] 郑玄注, [唐 ]贾公彦疏,陆德明音义 : 《周礼注疏 》,录于 《文渊阁四库全书 》第 90 册,上古籍出版社,,2003 年1 月, 第575 页.
[10][汉] 郑玄注, [唐 ]贾公彦疏,陆德明音义 : 《周礼注疏 》,录于 《文渊阁四库全书 》第 90 册,上古籍出版社,,2003 年1 月, 第624页.
11曹漫之.唐律疏议译著·斗讼[M].吉林人民出版社, 1989.
12隋书·卷二十五志·第二十·刑法[M].
【关键词】信访制度 历史演进 功能
一、我国古代信访制度的演变
(一)尧舜及先秦时期的的信访制度
信访活动在我国源远流长,原始社会末期,就出现了信访活动。据《淮南子·主术训》记载,尧在位时,设“进善旌“置”敢谏之鼓“[1]。“进善旌”即为进言的人设置的一种专用旗帜,群臣和百姓谁有好的建议就可以站在旌旗下提出,并在宫门前置”敢谏之鼓“,无论哪个人想要举荐贤士或者提出治国良策,可以击鼓进言。舜在位时,立”诽谤之木“[2],就是在宫门前立一根木柱,让臣民在这根木柱上刻写意见,指出为政之得失,并任命一个名叫龙的人为”纳言“[3]。纳言是我国最早的信访官职,专门处理百姓来访事件。西周时期,我国设置了路鼓之制和肺石之制。据《周礼·夏官·大仆》记载:“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而掌其政,以待达穷者与遽令。闻鼓声,则速逆御仆与御庶子。”[4]意思是凡是有冤屈的贫穷百姓和离职官吏,可在宫廷门外击鼓鸣冤,由官吏御仆与御庶子接待,然后上报请示周王处理。据《周礼·秋官·大司寇》记载:“以肺石达穷民,凡远近茕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而其长弗达者,立于肺石三日,士听其辞,以告于上,而罪其长。”[5]肺石,即暗红色的石头。在宫门外放置肺石,有冤屈的人在肺石上站立三天,由管理肺石的官员受理此案后向天子上报,处理冤情,并对不上报冤情的地方长官进行惩罚。
(二)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信访制度
秦王朝时期,百姓和低级官吏凡是要程奏上书谏言献策都是由公车司马府负责受理,在宫城门外设置公车司马令的职位,其职责之一就是接待和安排上书或请求面见皇帝的吏民,是兼管信访事务的官员,信访制度得以确立下来。在汉王朝建立后,沿袭秦制并出现了一种新形式的信访活动,即“诣阙上书”,底层百姓和下级官吏遭遇重大的冤假错案,地方官吏相互推诿,受害者冤屈无法解决时,可越级上书伸冤。魏晋沿袭汉制,设公车司马府,职能同汉朝时一致。史载梁武帝在公车司马府放置了两个木制的箱子,老百姓可将对朝政的意见写在信上投入木箱中或者老百姓遭到豪门权贵的欺压无处申诉时也可写信投入木箱中,以求圣上裁决。
(三)隋唐宋元明清时期的信访制度
隋文帝时期,隋文帝昭告天下,有冤屈的老百姓可以依次向衙门、郡府、州府、尚书省申诉,如果冤情还无法得到解决,就可以到宫殿击登闻鼓鸣冤,有专门管理的官员作笔录后向皇帝禀报。唐代的信访制度发展较为完善,设置了多种信访形式,除了最为典型的“投匦“之外,还有”上表陈情、挝登闻鼓、邀车架“等,并设立相应的官职负责受理臣民的上书及伸冤上访。”匦“是指一种木箱,由唐后武则天设立,接受民间的各种来信,即可以毛遂自荐,也可以请求伸冤,或者给中央提意见,内容无所不包。唐律明文记录了关于”邀车架“的规定:”诸邀车驾及挝登闻鼓,若上表,以身事自理诉,而不实者,杖八十,而主司不即受者,加罪一等。”即是说拦下皇帝仪仗及击登闻鼓不实有罪,主管官员不受理邀车架之诉也要获罪。到了宋代,信访获得了新的发展,宋王朝建立了独立的信访机构,即登闻鼓院、登闻检院和理建院,接受百姓请愿、上书谏言献策、申诉冤屈等进状。明代设置了两个主要的受理信访的机构,一是通政使司,二是登闻鼓院,这两个机构负责受理各种类型的上书,包括陈情请愿、谏言、申诉冤情和检举不法行为等。臣民也可不经过各级官吏通过赴宫门诉冤和迎车架申诉两种形式直接向皇帝告御状,称为”叩阍“。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信访制度发展最为完备的巅峰时期,实行通政使司制度、登闻鼓伸冤制度、京控制度、封事制度,允许有冤屈者可拦路喊冤,禁止越诉,并对诬告加以严惩。清朝皇帝注重下情上达,但因为各种因素的阻碍,中国传统的信访制度也逐渐走向衰落,封建社会的 信访制度也随着清王朝统治的结束而终结。
二、信访制度的功能总结
从尧舜、先秦时期到先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再到隋唐宋元明清时期的各种形式的信访活动以及信访机构的设立来看,我国古代信访沟通功能更多的是体现在对重大冤情的回应上,更偏重于下情上达,沟通的单向性比较明显。在我国古代,信访制度的监督功能最为凸显的是西周时期的“肺石“和”路鼓“制度,包括后来的”公车司法府“、”诣阙上书“、”登闻鼓“、“投匦”、“京控制度”都是中央监控地方官员的途径。中央根据民众的冤情对地方官员进行惩治,让老百姓对官员进行监督,减少官员为了私利迫害百姓。信访制度是任何一个国家在任何一个时期都应有的一套化解社会矛盾冲突和对立的制度设计,也是社会情绪不满的宣泄口和社会安全阀。在我国长期的封建王朝专制统治中,信访制度给了百姓一条可以宣泄不满和冤屈的渠道,这确实为高压统治起到了一定的简要作用,避免社会矛盾迅速激化。
【参考文献】
[1]阮青(注释).淮南子:注释本[M].华夏出版社, 2000.
[2][汉] 郑玄注, [唐 ]贾公彦疏,陆德明音义:《周礼注疏 》,录于 《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0册,上古籍出版社,,2003年1月,第575页.
[3]曹漫之.唐律疏议译著·斗讼[M].吉林人民出版社, 1989.
[4]杨立新,李洋.中国古代信访制度初探[J].法制博览,2013,(3):206.
[5]王亚美,陈晋胜.中国信访制度的回顾与展望[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3):256-258.
[6]阮青(注释).淮南子:注释本[M].华夏出版社, 2000.
[7]阮青(注释).淮南子:注释本[M].华夏出版社, 2000.
[8]赵立程.儒学十三经[M].北方文艺出版社, 2001.
[9][汉] 郑玄注, [唐 ]贾公彦疏,陆德明音义 : 《周礼注疏 》,录于 《文渊阁四库全书 》第 90 册,上古籍出版社,,2003 年1 月, 第575 页.
[10][汉] 郑玄注, [唐 ]贾公彦疏,陆德明音义 : 《周礼注疏 》,录于 《文渊阁四库全书 》第 90 册,上古籍出版社,,2003 年1 月, 第624页.
11曹漫之.唐律疏议译著·斗讼[M].吉林人民出版社, 1989.
12隋书·卷二十五志·第二十·刑法[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