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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的实施,赋予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土地出让和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依据这一法定地位。应对此要求,为保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上海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通过对多年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经验的总结、思考和提炼,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研究建立了以全过程管理为核心思想、由前期准备、规划编制、规划审批三个阶段和若干环节构成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程体系。这既是对以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无统一规程的补缺,也是应对城市新的发展形势、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