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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怀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怀化各县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在建设过程中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难题,即当地农村经济建设如何更好的与环境保护之间可以协调发展。借鉴一些外省市的先进经验,政府部门的权力的干预是很有必要的。政府权力特别是国家的行政权在怀化农村环境保护领域的组织结构、职能配置及运行机制都需要环境管理体制予以必要和明确地规定,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