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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网格化管理作为信息技术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产物,在推动社会管理科学化、有序化、精细化等方面有突出优势,但还远未达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协作治理效果,为此,亟需从网格化管理向网格化治理转变。具体来说,应以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应对社会自治诉求与政府社会管理诉求的矛盾与挑战,以政府的有距离治理应对静态化管理现实与动态化管理需求的矛盾与挑战,以无缝隙管理应对重管理轻服务与公共服务需求多样化的矛盾。
〔关键词〕 网格化,社会管理与治理,治理主体多元化,“有距离治理”,无缝隙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3)01-0102-04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信息技术在政府管理领域的应用与发展,网格化管理应运而生。所谓网格化管理即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以街道、社区、网格为区域范围,以城市部件、事件为管理内容,以处置单位为责任人,通过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市区联动、资源共享的一种城市管理新模式。作为社会管理改革与创新的“世界级案例”(比尔·盖茨),网格化管理成为城市政府青睐的社会管理模式并得以广泛推广。网格化管理实现了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技术手段、管理机制、管理流程和评价体系的全方面创新,有利于管理问题的及早发现、及时处理、有效反馈,实现了社会管理的精确化、高效化、全时段和全方位,改变了传统社会管理中“小问题”积小成大的弊端,有效提高了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极大提升了管理的范围和深度。但在面对社会自治诉求与政府社会管理诉求的矛盾与挑战、静态化管理现实与动态化管理需求的矛盾与挑战、重管理轻服务与公共服务需求多样化的矛盾与挑战时,网格化管理显得力不从心,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亟待实现变革,即由单一主体的网格化管理向多元主体的网格化治理转变。治理是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和个人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1 〕 (P23)我们认为,伴随着城市管理的复杂化以及任务量的加大,行政科层体系面临着巨大的管理压力,不得不主动努力推动自身实现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变。为此,需要从以下方面来积极应对和推进。
一、以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应对社会自治诉求与政府社会管理诉求的矛盾与挑战
城市社会管理一直存在两个维度,即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维度与居民自下而上的自治维度。城市基层社会秩序取决于这两个维度的良性互动情况。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形成了“单位办社会”、高度政社合一的社会管理体制,作为政府延伸体的“全能”的单位包揽了几乎所有的社会事务,造成了个人对单位、组织的依附,作为社会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被单位挤压而“虚拟化”与“边缘化”,逐渐演变成“拾单位之遗、补单位之缺”的具有“行政-社会”双重属性的行政区划结构,其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主发展的功能日渐萎缩。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开始出现分离,国家统包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回归社会,社会自治组织也逐渐恢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本质。但一方面,由于行政化的出身,从一开始社会自治组织便丧失了自治的理念及机能;另一方面,由于基层政府在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管制型的政府行政建构、准动员型的行政执行模式和以完成任务指标为手段的行政激励体制”, 〔2 〕造成城市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领域介入过多、过深,导致城市基层社会管理面临“行政整合过度”与“社会自治能力不足”的现实困境。
网格化管理在面对社会自治诉求高涨和政府社会管理诉求居高不下的情境中,加深了这一困境,甚至存在“削弱社区自治能力的可能性” 〔3 〕:网格化管理仅仅实现了社会管理的技术革新,并未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管理权力运行的格局和机制,即网格化管理并未完全脱离政府“自上而下管理”的实质逻辑,反而进一步促使政府职能在基层社会的多角度展开,社会自治组织逐渐被淹没在政府交办的各种事务中,成为行政权力的延伸,社会自治组织在社会自治的名义下再度“被行政化”,基层社会自治空间进一步萎缩,网格化管理陷入“控制有余、自治不足”的窘境,社会管理的单主体使网格化管理在一些规范性、浅层次性的问题上具有较大优势,但在处理复杂问题、深层次问题方面却无法形成长效机制。由此可见,网格化管理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从体制角度来说,都是对政府社会管理诉求的有效应对,却无法满足日益高涨的社会自治诉求,无法真正化解社会自治诉求与政府社会管理诉求之间的矛盾。
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4 〕。基于治理权力向度的多元性,治理的有效运作,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政府与社会自治组织的合作关系,即社会自治达到什么程度才是适当的,政府社会管理止于何处才算恰当。有效的社会自治将为政府管理提供有力支持。没有政府的社会管理,社会自治将走向异端;离开了社会自治,政府社会管理也必然力不从心。网格化治理利用网格化技术,通过网格化空间实现政府管理空间和社会自治空间的整合,政府以及社会自治组织之间在自主负责、合作分担治理责任的基础上共同从事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形成灵活的、多元的公共利益实现途径,通过政府与社会自治型组织之间的合作,可以达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的效果。从而一方面促进了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社会管理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大大提升;同时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从根本上排除了政府中心主义倾向,使更贴近公民意愿和利益诉求的社会自治组织成为与政府平等的合作主体,有利于公民权的实现与保护。在政府社会管理与社会自治两者的关系上,网格化治理以社会自治组织的自治为基础、以政府的“有距离治理”① 为保障,政府与社会遵循各自领域的运行逻辑,实现政府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善治。
二、以政府的“有距离治理”应对静态化管理现实与动态化管理需求的矛盾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而当前我国的社会管理基本处于静态化管理状态。所谓静态化管理是指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对变化多端与千姿百态的社会生活实施“人为静止”的管理策略,其基本特征在于封闭性、静态化、保守性、单一化、控制性、专治性、差异性待遇与区别性对待、直接性,以及物质占有与人身束缚性依赖。〔5 〕静态管理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是基于单位制的“单元分割”式治理模式的典型特征,其所面对的社会结构是封闭的,所有社会问题都消解于单位社会体系之中,政府并不直接面对社会,社会的复杂性被单位的同质性所掩盖。〔6 〕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性的体系,其基本特征在于社会结构动态化、社会价值多元化、社会关系错综化、社会问题复杂化。我国有超过2亿的流动人口,加之单位制的消解,政府直接面对社会“非结构性的复杂性”,复杂多层和多向流动的社会开始暴露在国家的面前,再以传统的静态方式对千变万化的社会进行管理和服务,显然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网格化管理可以对管辖范围内的人、事、物进行动态化监测,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馈问题,实现管理的动态化。但从目前实施效果来看,我国网格化管理仍处于静态化向动态化管理转型过程中,总体上静态有余、动态不足。第一,信息的动态把握不足、无法实现前馈控制。前馈控制是运用不断获得的最新的有关社会运行的可靠信息加以预测,并将期望的社会管理目标同预测的结果加以对照,在出现问题的临界点之前就发现问题,事先制定纠偏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使问题堆成山而积重难返,以确保管理目标与预测结果相一致。〔7 〕网格化管理实现了信息整合,但是对信息的管理处于静态化、被动化状态,只有采集,没有分析;只是单一发布信息,没有对信息进行整体性分析以抽取信息中的共性,并进而对信息进行细致的分类,以便于信息比对,从而在出现问题的临界点之前就能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因此,信息资源的价值没有被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造成资源的浪费和前馈控制的无效性。第二,信息资源互联与共享不足。网格化管理的基础在于将局部性信息在合理分类、动态更新的基础上在网络上实现组织结构纵向与横向上的信息互联与共享。而网格化管理模式下,由于建设模式和技术标准各自为政,存在非常严重的条线分割,各网格系统都在本级系统内封闭运行,信息资源首先属于各网格单元,对于其他网格信息资源的使用需要通过信息交换来进行,数据信息无法统一共享,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甚至数据信息互相矛盾,无法实现各网格对整个网格系统资源的有效控制和利用,导致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环节上无法有效衔接,严重阻碍了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快速、有效的反应和处置。第三,网格化管理主要处于静态的网格划分层次,动态的业务协同尚未有效开展。网格化管理的核心是在资源整合、条块互动的基础上实现协同作业,但由于政府管理体制的条块分割,分别按照条和块建立起来的众多网格没能够有序的整合在一起,无法实现业务协同,使网格化停留在表层,导致网格功能的虚化现象。
以间接性管理方式与手段为主,以人为中心和社会人管理的原则,既是动态管理模式的基本层面,又充分反映动态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5 〕网格化治理以社会自治组织的自治为基础、以政府的有距离治理为保障,充分实现了管理手段的间接化和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上,政府的职责是为社会自治提供必要的条件,而不是直接去治理社会;在治理资源上,由资源掌控向资源动员转变。要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领导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上。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应该是多做服务性工作,在治安防范、文化建设、计生服务、养老助残、慈善帮困、就业援助等城市基层民生事务上以社会和个人为主体,使政府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从而更好地应对动态化管理需求。
三、以无缝隙管理应对重管理轻服务与公共服务需求多样化的矛盾与挑战
2012年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作总结讲话时指出:“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网格化管理实现了社会管理重心的下移,使基层政府实现了横向协调,促进了行政资源的整合,这无疑有利于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但由于不少地方政府对社会管理仍存在管控思维而缺乏服务意识,不是着眼于改善民生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而是着眼于严防死守;不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而是停留在消极防范和事后控制的“灭火式”管理上,导致在网格化管理中“重管理轻服务”倾向严重。同时,从网格化管理的运作来看,网格化管理以行政权力为运作基础与核心,其单纯依靠行政力推动的操作结构使其在面对高度复杂性社会问题的时候,尤其在面对多样化、差别化和高级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时,往往会捉襟见肘,其持久性令人怀疑。〔3 〕而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政府服务功能的要求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呈现出多样化、差别化和高级化的发展趋势:发展型公共服务需求逐渐提高,而保障型公共服务逐渐递减②;基本需求标准逐步提高,权利需求越来越强烈;社会安全需求越来越迫切;阶层之间和代际之间需求差异较大。但目前我国政府重管理轻服务的传统却与多样化的公共需求极不匹配,导致政府服务功能不足,对社会治理产生了广泛的不良影响。
基于此,公共服务需要实现无缝隙管理以应对公共需求多样化的社会现实。对于何谓无缝隙管理,拉塞尔·M·林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对于那些和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人和事物来说,无缝隙组织提供了一种流畅的、真正的不费气力的经验。无缝隙组织的顾客与服务提供者直接接触;两者之间不存在繁文缛节、踢皮球,或者是诸多遁词。顾客的等候时间大大缩短。无缝隙组织以一种整体的而不是各自为政的方式提供服务。” 〔8 〕 (P4)无缝隙管理一方面是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无缝覆盖,另一方面是公共服务功能的无缝覆盖。网格化治理从治理主体上实现了多元化,构建了以政府、社会和市场为主的多元公共服务提供格局,实现了政府服务管理与社会需求的无缝隙对接。政府以服务为先为理念,打破了各自为政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以闭环、完整、连贯的整合式流程取代以往割裂的、各自为政的分散化流程,〔9 〕有效推动了跨部门公共服务提供,在政府内部形成了相互补位的网络体系,并摒弃“管”字当头的“硬性”思维,“软化”社会管理,以公民需求为导向前置社会服务触角,不仅提高了公共服务效率与水平,同时以有距离治理的方式让权于社会,为社会自治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目前,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日益广泛积极参与到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中来,不仅显著提高了自治能力,更有效填补了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
网格化治理是社会管理发展的大方向,其实质就在于从以政府为单一管理主体、以管控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向以党委领导、自上而下的政府管理与自下而上社会自治良性互动、管理与服务相融合的多元治理模式转变。在此过程中,需要适时进行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在发挥网格化治理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优势的同时,不断强化网格化的服务功能和动态管理特征,从而不断提升城市社会管理水平。
注 释:
①从结构功能主义角度来看,一定的结构决定一定的功能,政府与社会的空间结构状况决定了政府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有距离治理的提出是针对传统的政府直接控制而言,即政府在社会治理领域减少直接控制,更加强调社会自治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从而建构起现代社会治理模式。
②根据张立荣教授的观点,保障型公共服务维护的是公众的生存权,发展型公共服务则为公众生存权的获得提供基本的可行能力。
参考文献:
〔1〕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M〕.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 1995.
〔2〕徐湘林.“三农”问题困扰下的中国乡村治理〔J〕.战略与管理,2003(4).
〔3〕田毅鹏.城市管理“网格化”模式与社区自治关系刍议〔J〕.学海,2012(3).
〔4〕郁建兴.中国的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历程、社会政策与体制机制〔J〕.学术月刊,2011(3).
〔5〕刘继同.由静态管理到动态管理:中国社会管理模式的战略转变〔J〕.管理世界,2001(10).
〔6〕彭 勃.国家权力与城市空间:当代中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变革〔J〕.社会科学,2006(9).
〔7〕阎耀军.城市网格管理的特点及启示〔J〕.城市问题,2006(2).
〔8〕〔美〕拉塞尔·M·林登.无缝隙政府——公共部门再造指南〔M〕. 王大海,吴群芳,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9〕杨宏山,皮定均. 构建无缝隙社会管理系统——基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实证研究〔J〕. 中国行政管理,2011(5).
责任编辑 周 荣
〔关键词〕 网格化,社会管理与治理,治理主体多元化,“有距离治理”,无缝隙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3)01-0102-04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信息技术在政府管理领域的应用与发展,网格化管理应运而生。所谓网格化管理即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以街道、社区、网格为区域范围,以城市部件、事件为管理内容,以处置单位为责任人,通过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市区联动、资源共享的一种城市管理新模式。作为社会管理改革与创新的“世界级案例”(比尔·盖茨),网格化管理成为城市政府青睐的社会管理模式并得以广泛推广。网格化管理实现了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技术手段、管理机制、管理流程和评价体系的全方面创新,有利于管理问题的及早发现、及时处理、有效反馈,实现了社会管理的精确化、高效化、全时段和全方位,改变了传统社会管理中“小问题”积小成大的弊端,有效提高了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极大提升了管理的范围和深度。但在面对社会自治诉求与政府社会管理诉求的矛盾与挑战、静态化管理现实与动态化管理需求的矛盾与挑战、重管理轻服务与公共服务需求多样化的矛盾与挑战时,网格化管理显得力不从心,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亟待实现变革,即由单一主体的网格化管理向多元主体的网格化治理转变。治理是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和个人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1 〕 (P23)我们认为,伴随着城市管理的复杂化以及任务量的加大,行政科层体系面临着巨大的管理压力,不得不主动努力推动自身实现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变。为此,需要从以下方面来积极应对和推进。
一、以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应对社会自治诉求与政府社会管理诉求的矛盾与挑战
城市社会管理一直存在两个维度,即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维度与居民自下而上的自治维度。城市基层社会秩序取决于这两个维度的良性互动情况。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形成了“单位办社会”、高度政社合一的社会管理体制,作为政府延伸体的“全能”的单位包揽了几乎所有的社会事务,造成了个人对单位、组织的依附,作为社会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被单位挤压而“虚拟化”与“边缘化”,逐渐演变成“拾单位之遗、补单位之缺”的具有“行政-社会”双重属性的行政区划结构,其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主发展的功能日渐萎缩。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开始出现分离,国家统包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回归社会,社会自治组织也逐渐恢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本质。但一方面,由于行政化的出身,从一开始社会自治组织便丧失了自治的理念及机能;另一方面,由于基层政府在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管制型的政府行政建构、准动员型的行政执行模式和以完成任务指标为手段的行政激励体制”, 〔2 〕造成城市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领域介入过多、过深,导致城市基层社会管理面临“行政整合过度”与“社会自治能力不足”的现实困境。
网格化管理在面对社会自治诉求高涨和政府社会管理诉求居高不下的情境中,加深了这一困境,甚至存在“削弱社区自治能力的可能性” 〔3 〕:网格化管理仅仅实现了社会管理的技术革新,并未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管理权力运行的格局和机制,即网格化管理并未完全脱离政府“自上而下管理”的实质逻辑,反而进一步促使政府职能在基层社会的多角度展开,社会自治组织逐渐被淹没在政府交办的各种事务中,成为行政权力的延伸,社会自治组织在社会自治的名义下再度“被行政化”,基层社会自治空间进一步萎缩,网格化管理陷入“控制有余、自治不足”的窘境,社会管理的单主体使网格化管理在一些规范性、浅层次性的问题上具有较大优势,但在处理复杂问题、深层次问题方面却无法形成长效机制。由此可见,网格化管理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从体制角度来说,都是对政府社会管理诉求的有效应对,却无法满足日益高涨的社会自治诉求,无法真正化解社会自治诉求与政府社会管理诉求之间的矛盾。
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4 〕。基于治理权力向度的多元性,治理的有效运作,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政府与社会自治组织的合作关系,即社会自治达到什么程度才是适当的,政府社会管理止于何处才算恰当。有效的社会自治将为政府管理提供有力支持。没有政府的社会管理,社会自治将走向异端;离开了社会自治,政府社会管理也必然力不从心。网格化治理利用网格化技术,通过网格化空间实现政府管理空间和社会自治空间的整合,政府以及社会自治组织之间在自主负责、合作分担治理责任的基础上共同从事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形成灵活的、多元的公共利益实现途径,通过政府与社会自治型组织之间的合作,可以达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的效果。从而一方面促进了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社会管理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大大提升;同时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从根本上排除了政府中心主义倾向,使更贴近公民意愿和利益诉求的社会自治组织成为与政府平等的合作主体,有利于公民权的实现与保护。在政府社会管理与社会自治两者的关系上,网格化治理以社会自治组织的自治为基础、以政府的“有距离治理”① 为保障,政府与社会遵循各自领域的运行逻辑,实现政府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善治。
二、以政府的“有距离治理”应对静态化管理现实与动态化管理需求的矛盾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而当前我国的社会管理基本处于静态化管理状态。所谓静态化管理是指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对变化多端与千姿百态的社会生活实施“人为静止”的管理策略,其基本特征在于封闭性、静态化、保守性、单一化、控制性、专治性、差异性待遇与区别性对待、直接性,以及物质占有与人身束缚性依赖。〔5 〕静态管理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是基于单位制的“单元分割”式治理模式的典型特征,其所面对的社会结构是封闭的,所有社会问题都消解于单位社会体系之中,政府并不直接面对社会,社会的复杂性被单位的同质性所掩盖。〔6 〕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性的体系,其基本特征在于社会结构动态化、社会价值多元化、社会关系错综化、社会问题复杂化。我国有超过2亿的流动人口,加之单位制的消解,政府直接面对社会“非结构性的复杂性”,复杂多层和多向流动的社会开始暴露在国家的面前,再以传统的静态方式对千变万化的社会进行管理和服务,显然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网格化管理可以对管辖范围内的人、事、物进行动态化监测,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馈问题,实现管理的动态化。但从目前实施效果来看,我国网格化管理仍处于静态化向动态化管理转型过程中,总体上静态有余、动态不足。第一,信息的动态把握不足、无法实现前馈控制。前馈控制是运用不断获得的最新的有关社会运行的可靠信息加以预测,并将期望的社会管理目标同预测的结果加以对照,在出现问题的临界点之前就发现问题,事先制定纠偏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使问题堆成山而积重难返,以确保管理目标与预测结果相一致。〔7 〕网格化管理实现了信息整合,但是对信息的管理处于静态化、被动化状态,只有采集,没有分析;只是单一发布信息,没有对信息进行整体性分析以抽取信息中的共性,并进而对信息进行细致的分类,以便于信息比对,从而在出现问题的临界点之前就能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因此,信息资源的价值没有被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造成资源的浪费和前馈控制的无效性。第二,信息资源互联与共享不足。网格化管理的基础在于将局部性信息在合理分类、动态更新的基础上在网络上实现组织结构纵向与横向上的信息互联与共享。而网格化管理模式下,由于建设模式和技术标准各自为政,存在非常严重的条线分割,各网格系统都在本级系统内封闭运行,信息资源首先属于各网格单元,对于其他网格信息资源的使用需要通过信息交换来进行,数据信息无法统一共享,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甚至数据信息互相矛盾,无法实现各网格对整个网格系统资源的有效控制和利用,导致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环节上无法有效衔接,严重阻碍了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快速、有效的反应和处置。第三,网格化管理主要处于静态的网格划分层次,动态的业务协同尚未有效开展。网格化管理的核心是在资源整合、条块互动的基础上实现协同作业,但由于政府管理体制的条块分割,分别按照条和块建立起来的众多网格没能够有序的整合在一起,无法实现业务协同,使网格化停留在表层,导致网格功能的虚化现象。
以间接性管理方式与手段为主,以人为中心和社会人管理的原则,既是动态管理模式的基本层面,又充分反映动态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5 〕网格化治理以社会自治组织的自治为基础、以政府的有距离治理为保障,充分实现了管理手段的间接化和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上,政府的职责是为社会自治提供必要的条件,而不是直接去治理社会;在治理资源上,由资源掌控向资源动员转变。要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领导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上。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应该是多做服务性工作,在治安防范、文化建设、计生服务、养老助残、慈善帮困、就业援助等城市基层民生事务上以社会和个人为主体,使政府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从而更好地应对动态化管理需求。
三、以无缝隙管理应对重管理轻服务与公共服务需求多样化的矛盾与挑战
2012年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作总结讲话时指出:“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网格化管理实现了社会管理重心的下移,使基层政府实现了横向协调,促进了行政资源的整合,这无疑有利于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但由于不少地方政府对社会管理仍存在管控思维而缺乏服务意识,不是着眼于改善民生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而是着眼于严防死守;不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而是停留在消极防范和事后控制的“灭火式”管理上,导致在网格化管理中“重管理轻服务”倾向严重。同时,从网格化管理的运作来看,网格化管理以行政权力为运作基础与核心,其单纯依靠行政力推动的操作结构使其在面对高度复杂性社会问题的时候,尤其在面对多样化、差别化和高级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时,往往会捉襟见肘,其持久性令人怀疑。〔3 〕而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政府服务功能的要求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呈现出多样化、差别化和高级化的发展趋势:发展型公共服务需求逐渐提高,而保障型公共服务逐渐递减②;基本需求标准逐步提高,权利需求越来越强烈;社会安全需求越来越迫切;阶层之间和代际之间需求差异较大。但目前我国政府重管理轻服务的传统却与多样化的公共需求极不匹配,导致政府服务功能不足,对社会治理产生了广泛的不良影响。
基于此,公共服务需要实现无缝隙管理以应对公共需求多样化的社会现实。对于何谓无缝隙管理,拉塞尔·M·林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对于那些和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人和事物来说,无缝隙组织提供了一种流畅的、真正的不费气力的经验。无缝隙组织的顾客与服务提供者直接接触;两者之间不存在繁文缛节、踢皮球,或者是诸多遁词。顾客的等候时间大大缩短。无缝隙组织以一种整体的而不是各自为政的方式提供服务。” 〔8 〕 (P4)无缝隙管理一方面是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无缝覆盖,另一方面是公共服务功能的无缝覆盖。网格化治理从治理主体上实现了多元化,构建了以政府、社会和市场为主的多元公共服务提供格局,实现了政府服务管理与社会需求的无缝隙对接。政府以服务为先为理念,打破了各自为政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以闭环、完整、连贯的整合式流程取代以往割裂的、各自为政的分散化流程,〔9 〕有效推动了跨部门公共服务提供,在政府内部形成了相互补位的网络体系,并摒弃“管”字当头的“硬性”思维,“软化”社会管理,以公民需求为导向前置社会服务触角,不仅提高了公共服务效率与水平,同时以有距离治理的方式让权于社会,为社会自治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目前,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日益广泛积极参与到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中来,不仅显著提高了自治能力,更有效填补了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
网格化治理是社会管理发展的大方向,其实质就在于从以政府为单一管理主体、以管控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向以党委领导、自上而下的政府管理与自下而上社会自治良性互动、管理与服务相融合的多元治理模式转变。在此过程中,需要适时进行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在发挥网格化治理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优势的同时,不断强化网格化的服务功能和动态管理特征,从而不断提升城市社会管理水平。
注 释:
①从结构功能主义角度来看,一定的结构决定一定的功能,政府与社会的空间结构状况决定了政府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有距离治理的提出是针对传统的政府直接控制而言,即政府在社会治理领域减少直接控制,更加强调社会自治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从而建构起现代社会治理模式。
②根据张立荣教授的观点,保障型公共服务维护的是公众的生存权,发展型公共服务则为公众生存权的获得提供基本的可行能力。
参考文献:
〔1〕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M〕.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 1995.
〔2〕徐湘林.“三农”问题困扰下的中国乡村治理〔J〕.战略与管理,2003(4).
〔3〕田毅鹏.城市管理“网格化”模式与社区自治关系刍议〔J〕.学海,2012(3).
〔4〕郁建兴.中国的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历程、社会政策与体制机制〔J〕.学术月刊,2011(3).
〔5〕刘继同.由静态管理到动态管理:中国社会管理模式的战略转变〔J〕.管理世界,2001(10).
〔6〕彭 勃.国家权力与城市空间:当代中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变革〔J〕.社会科学,2006(9).
〔7〕阎耀军.城市网格管理的特点及启示〔J〕.城市问题,2006(2).
〔8〕〔美〕拉塞尔·M·林登.无缝隙政府——公共部门再造指南〔M〕. 王大海,吴群芳,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9〕杨宏山,皮定均. 构建无缝隙社会管理系统——基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实证研究〔J〕. 中国行政管理,2011(5).
责任编辑 周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