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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日,运行了近十二年的1993年公司法终于寿终正寝,新的公司法,即2006年公司法于2005年10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薪公司法共二百一十九条,相较旧公司法而言,还少了十一条。修订后的公司法与现行公司法相比,有人形容新公司法系原公司法的“脱胎换骨”,有着极大的制度创新,甚至会带动相关法律的修订,对社会经济生活尤其是公司设立及治理有着深远的意义和影响。那么,新公司法相比旧公司法,究竟“新”在何处呢?新公司法的八处创新分外吸引业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