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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族认同:要改变我们对“民族”的定义】
中国的族群问题有一定的复杂性。除新疆、西藏外,各民族关系和睦,基本不存在所谓的“民族”问题。这就使得一些民族政策在部分地区有效,在部分地区却失效。而西藏、新疆的民族问题,又和政治、宗教、分裂主义、国外干涉、中央政府与地方治理、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混杂在一起,使中央政府在政策选择上常常进退维谷。
中国民族问题的紧迫性,首先在于全球化的今天,民族自决、民主等价值观具有巨大的普适性,很容易成为分裂主义和境外势力分裂祖国的社会和政治力量。其次,还在于中国国内各民族的国家认同很不平衡。一些族群由于特殊的历史、文化、宗教、地缘政治、地缘经济等原因,对国族的认同十分脆弱。
世界上一些国家的经验和教训表明,在国家认同脆弱的情况下,一国建设民主政治的过程,很可能就是一部分族群脱离国家共同体的过程。中国虽然不会像某些国家那样出现中央政府分崩离析的情况,但在民主政治向前发展,国家整合、控制政治共同体的机制发生变化后,一些族群形成新的民族论述、提出新的政治要求的现象同样可能出现。但同时也应看到,现实经济、政治、社会、治理的发展,为改善和解决问题创造了新的可能性。
要解决国族认同的问题,中国的国族建构要有更清晰的政策。最重要一点,就是北京大学的马戎教授等人多次指出的,要改变我们对“民族”的定义。
我们习惯称汉、壮、满、蒙、藏、维等为中国境内的多个“民族”(nation)。但是,在现代的国际关系体系中,“民族”(nation)和“国家”(state)是对应的。理论上讲,民族自决的精神,就是要求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国家。这就是所谓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世界体系。
另一方面,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公民,又都可称为“中华民族”(也称“中国人”、“华人”、“华族”)。事实上,如果承认中国是一个民族国家,那中国内部的各个群体,就不应再称为民族,而只是不同的族群(ethnical groups)。如美国,即便不同种族(races)的美国人(黑人、白人、亚洲人、拉美裔等),都是美利坚民族。这些不同种族只是美利坚民族的不同族群。
在这种要求下,如马戎教授等人指出的,中国的族群分类政策,应当称所有中国人为一个民族。现有的56个“民族”,应当称为56个“ethnical groups”(族群)。各个族群可以简称“族”,如汉族、藏族,而不称汉民族、藏民族。
如果坚持现有的提法,则意味着中华民族之中又有其他民族。这很容易造成混淆,而且为某些政治势力制造民族分裂提供口实。
换句话说,在今天的新疆,要强调的不是民族团结的问题,不是汉族与维族之间的团结,而是大家都是中华民族这种认同。学校教育里,除了强调政治认同(对中国宪法、政治体制等的认同),还要加强对中华民族的国族认同。甚至应首先强调国族认同,其次才强调政治认同。
很多人已经指出,新中国国族建设(Nation Building)阶段,按苏联的民族识别政策,将族群身份政治化的做法,今天看来不无可检讨之处。事实上,如南斯拉夫、苏联等政治化族群身份的体制,对这些国家后来的民族分裂,多少要负一定的责任。
其次,在民族识别工作中,将新疆各个族群统一识别成维吾尔族,是不符合历史和现实的。历史上,新疆北疆、南疆各个族群从生活方式、治理体系上讲,都是分开的。南疆各个族群,也一直生活在分离的政治空间里。历史上并不存在覆盖全新疆的一个单一的民族或族群。
“维吾尔族”在政治上的建立,并在地域上与现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叠,反而促成全疆各个族群,逐渐形成了自己是同一个群体的认同。而境外的分裂势力,也得以宣称新疆全境历史上是有别于中国的一个国家。
【照顾弱势族群可参考美国的“平权政策”】
不可否认,中国社会里存在很多观念性的和制度性的歧视。除了族群之间的歧视,还存在城里人歧视乡下人,市民歧视农民工,东部人歧视西部人,以及对残疾人、乙肝带菌者、艾滋病患者、刑满释放者等群体的歧视。因此,解决族群之间的歧视及认同差异,需要放在全社会公平正义、反对歧视的大背景之下。这方面需要强有力的立法和长期的教育、濡化努力。
另一方面,反对歧视、照顾弱势群体不等于降低整个社会的整体标准。比如高考录取,不应对少数族群、弱势群体专门降低录取标准,相反,应该在大家都达到最低标准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弱势群体和少数族群。
在英语中,这样的平权政策称为Affirmative Actions。直接翻译,是“正面加强”的意思,即在保证达到最低标准的情况下,对传统上的弱势群体给予正面的支持。但我们的做法,是对这些群体降低录取分数,给予特殊优待,这破坏了平等的原则。另一方面,由于地区的分割,造成北京、上海等地户口的学生上大学十分容易,造成严重的不公平。
此外,美国平权政策实施的特点是转政府行为为单个机构的行为。换句话说,国家只是统一规定平权的基本原则,具体由各个大学或用人单位操作。比如,在所有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或达到雇佣标准的求职者中,优先录取少数族群、弱势群体的人。弱势群体的个人如果认为高校或用人单位没有贯彻这个原则,可以起诉该高校或单位;非弱势群体的个人,因为自己分数高反而落选,也可以起诉。这样,全社会在讲究公平的前提下优先照顾弱势群体的观念得到维持,单个的案例就属于操作和实施中的争议了。
【经营边疆地区的“蛙跳式”战略】
那么,如何在中国宪法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单一制国家等框架下,改善边疆地区的治理结构、认同政治呢?
中国有在原广东省边缘地方建立海南省的经验,也有在四川省相对独立的地方建立直辖市的经验,还有在广东省内建立深圳等经济特区的经验。可以考虑的是,在保留现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制的前提下,在新疆境内尤其是靠近新疆西部或北部的地方,设立副省级的经济特区或特别经济区,并由中央直接领导。这将大大加快新疆和内地的整合速度,可理解为巩固中国经济地理和政治地理版图的“蛙跳式”战略:中央对西部的整合,跳过新疆,直接经营西部的最远端;再者,经济特区的设立,采用特殊的政策,资金、物流尤其是人口的流入,就不给境外势力指手画脚的口实。
有历史学家指出,为什么汉朝在敦煌给今人留下了那么高水平的艺术作品,是因为当年敦煌就相当于今日的深圳,是从境外进入中国后的第一个主要城市。以此为参照,今天在新疆的边远地区建立一个新兴的现代经济特区,也是强化新疆的中国身份的一种有效办法。
根据新疆的地理位置和经济特点,同时借与中亚各国能源、物流等合作的東风,该经济特区将以能源、化工、国际贸易、城建、通信、旅游等产业为支柱。从地理版图看,这一特区可以怪石沟为中心,涵盖塔城、博乐,以至克拉玛依。
这几个地区在新疆境内属于民族关系相对和睦的地区,具备快速发展的条件。这样的经济特区的建立和兴起,将极大地加强新疆和西部、东部以及中央的联系,并大大淡化新疆在中国经济、治理、认同版图中的边疆色彩,强化这些地区作为中国一部分的色彩。
类似的,藏南亦可考虑设立独立管辖区。以全面开发雅鲁藏布江为枢纽,发展藏南的农业和现代城市,形成中国新的经济增长极。
内蒙古的辖区东西跨越较大,如何进行合理的重组,也可进行研究。
综合上述思考和境内外同仁的提议,笔者列出如下政策建议。有的可以立即开始,三五年内逐步实施。另外一些,则可以分步骤、分阶段,在今后5~10年完成:
一、中国的国族建设、国家认同尚未完成。在中小学教材、各种媒体中,应全面使用“中华民族”来指代由全体中国公民组成的民族。
二、放弃过去的“民族”概念,正式使用“族群”概念:中国是有56个族群的单一民族国家。
三、居民身份证上,不再标示公民本人的族群信息。
四、立法禁止各种形式的歧视,包括族群之间的歧视、乙肝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年龄歧视、婚姻状况歧视等。这是建设高度文明、民主国家的重要任务。
五、国家不再统一规定平权政策的具体做法。学习美国的政策,在招生、雇佣、提职等问题上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学校或用人单位必须优先考虑少数族群、残疾人等群体”。
六、考虑到中国现在人口出生率已经偏低,应实行全国统一的两胎政策,不再因为族群不同而享受不同的生育政策。
七、人口普查,不再要求被普查者报告自己的族群信息(公民可主动选择报告与否)。
八、地方治理结构的改变:在新疆向外的边缘设立相对独立、与中央直接联系的经济政治治理机构。藏南也可以考虑设立经济特区。
(作者系英国诺丁汉大学当代中国学院中国政策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研究副主任)
中国的族群问题有一定的复杂性。除新疆、西藏外,各民族关系和睦,基本不存在所谓的“民族”问题。这就使得一些民族政策在部分地区有效,在部分地区却失效。而西藏、新疆的民族问题,又和政治、宗教、分裂主义、国外干涉、中央政府与地方治理、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混杂在一起,使中央政府在政策选择上常常进退维谷。
中国民族问题的紧迫性,首先在于全球化的今天,民族自决、民主等价值观具有巨大的普适性,很容易成为分裂主义和境外势力分裂祖国的社会和政治力量。其次,还在于中国国内各民族的国家认同很不平衡。一些族群由于特殊的历史、文化、宗教、地缘政治、地缘经济等原因,对国族的认同十分脆弱。
世界上一些国家的经验和教训表明,在国家认同脆弱的情况下,一国建设民主政治的过程,很可能就是一部分族群脱离国家共同体的过程。中国虽然不会像某些国家那样出现中央政府分崩离析的情况,但在民主政治向前发展,国家整合、控制政治共同体的机制发生变化后,一些族群形成新的民族论述、提出新的政治要求的现象同样可能出现。但同时也应看到,现实经济、政治、社会、治理的发展,为改善和解决问题创造了新的可能性。
要解决国族认同的问题,中国的国族建构要有更清晰的政策。最重要一点,就是北京大学的马戎教授等人多次指出的,要改变我们对“民族”的定义。
我们习惯称汉、壮、满、蒙、藏、维等为中国境内的多个“民族”(nation)。但是,在现代的国际关系体系中,“民族”(nation)和“国家”(state)是对应的。理论上讲,民族自决的精神,就是要求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国家。这就是所谓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世界体系。
另一方面,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公民,又都可称为“中华民族”(也称“中国人”、“华人”、“华族”)。事实上,如果承认中国是一个民族国家,那中国内部的各个群体,就不应再称为民族,而只是不同的族群(ethnical groups)。如美国,即便不同种族(races)的美国人(黑人、白人、亚洲人、拉美裔等),都是美利坚民族。这些不同种族只是美利坚民族的不同族群。
在这种要求下,如马戎教授等人指出的,中国的族群分类政策,应当称所有中国人为一个民族。现有的56个“民族”,应当称为56个“ethnical groups”(族群)。各个族群可以简称“族”,如汉族、藏族,而不称汉民族、藏民族。
如果坚持现有的提法,则意味着中华民族之中又有其他民族。这很容易造成混淆,而且为某些政治势力制造民族分裂提供口实。
换句话说,在今天的新疆,要强调的不是民族团结的问题,不是汉族与维族之间的团结,而是大家都是中华民族这种认同。学校教育里,除了强调政治认同(对中国宪法、政治体制等的认同),还要加强对中华民族的国族认同。甚至应首先强调国族认同,其次才强调政治认同。
很多人已经指出,新中国国族建设(Nation Building)阶段,按苏联的民族识别政策,将族群身份政治化的做法,今天看来不无可检讨之处。事实上,如南斯拉夫、苏联等政治化族群身份的体制,对这些国家后来的民族分裂,多少要负一定的责任。
其次,在民族识别工作中,将新疆各个族群统一识别成维吾尔族,是不符合历史和现实的。历史上,新疆北疆、南疆各个族群从生活方式、治理体系上讲,都是分开的。南疆各个族群,也一直生活在分离的政治空间里。历史上并不存在覆盖全新疆的一个单一的民族或族群。
“维吾尔族”在政治上的建立,并在地域上与现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叠,反而促成全疆各个族群,逐渐形成了自己是同一个群体的认同。而境外的分裂势力,也得以宣称新疆全境历史上是有别于中国的一个国家。
【照顾弱势族群可参考美国的“平权政策”】
不可否认,中国社会里存在很多观念性的和制度性的歧视。除了族群之间的歧视,还存在城里人歧视乡下人,市民歧视农民工,东部人歧视西部人,以及对残疾人、乙肝带菌者、艾滋病患者、刑满释放者等群体的歧视。因此,解决族群之间的歧视及认同差异,需要放在全社会公平正义、反对歧视的大背景之下。这方面需要强有力的立法和长期的教育、濡化努力。
另一方面,反对歧视、照顾弱势群体不等于降低整个社会的整体标准。比如高考录取,不应对少数族群、弱势群体专门降低录取标准,相反,应该在大家都达到最低标准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弱势群体和少数族群。
在英语中,这样的平权政策称为Affirmative Actions。直接翻译,是“正面加强”的意思,即在保证达到最低标准的情况下,对传统上的弱势群体给予正面的支持。但我们的做法,是对这些群体降低录取分数,给予特殊优待,这破坏了平等的原则。另一方面,由于地区的分割,造成北京、上海等地户口的学生上大学十分容易,造成严重的不公平。
此外,美国平权政策实施的特点是转政府行为为单个机构的行为。换句话说,国家只是统一规定平权的基本原则,具体由各个大学或用人单位操作。比如,在所有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或达到雇佣标准的求职者中,优先录取少数族群、弱势群体的人。弱势群体的个人如果认为高校或用人单位没有贯彻这个原则,可以起诉该高校或单位;非弱势群体的个人,因为自己分数高反而落选,也可以起诉。这样,全社会在讲究公平的前提下优先照顾弱势群体的观念得到维持,单个的案例就属于操作和实施中的争议了。
【经营边疆地区的“蛙跳式”战略】
那么,如何在中国宪法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单一制国家等框架下,改善边疆地区的治理结构、认同政治呢?
中国有在原广东省边缘地方建立海南省的经验,也有在四川省相对独立的地方建立直辖市的经验,还有在广东省内建立深圳等经济特区的经验。可以考虑的是,在保留现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制的前提下,在新疆境内尤其是靠近新疆西部或北部的地方,设立副省级的经济特区或特别经济区,并由中央直接领导。这将大大加快新疆和内地的整合速度,可理解为巩固中国经济地理和政治地理版图的“蛙跳式”战略:中央对西部的整合,跳过新疆,直接经营西部的最远端;再者,经济特区的设立,采用特殊的政策,资金、物流尤其是人口的流入,就不给境外势力指手画脚的口实。
有历史学家指出,为什么汉朝在敦煌给今人留下了那么高水平的艺术作品,是因为当年敦煌就相当于今日的深圳,是从境外进入中国后的第一个主要城市。以此为参照,今天在新疆的边远地区建立一个新兴的现代经济特区,也是强化新疆的中国身份的一种有效办法。
根据新疆的地理位置和经济特点,同时借与中亚各国能源、物流等合作的東风,该经济特区将以能源、化工、国际贸易、城建、通信、旅游等产业为支柱。从地理版图看,这一特区可以怪石沟为中心,涵盖塔城、博乐,以至克拉玛依。
这几个地区在新疆境内属于民族关系相对和睦的地区,具备快速发展的条件。这样的经济特区的建立和兴起,将极大地加强新疆和西部、东部以及中央的联系,并大大淡化新疆在中国经济、治理、认同版图中的边疆色彩,强化这些地区作为中国一部分的色彩。
类似的,藏南亦可考虑设立独立管辖区。以全面开发雅鲁藏布江为枢纽,发展藏南的农业和现代城市,形成中国新的经济增长极。
内蒙古的辖区东西跨越较大,如何进行合理的重组,也可进行研究。
综合上述思考和境内外同仁的提议,笔者列出如下政策建议。有的可以立即开始,三五年内逐步实施。另外一些,则可以分步骤、分阶段,在今后5~10年完成:
一、中国的国族建设、国家认同尚未完成。在中小学教材、各种媒体中,应全面使用“中华民族”来指代由全体中国公民组成的民族。
二、放弃过去的“民族”概念,正式使用“族群”概念:中国是有56个族群的单一民族国家。
三、居民身份证上,不再标示公民本人的族群信息。
四、立法禁止各种形式的歧视,包括族群之间的歧视、乙肝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年龄歧视、婚姻状况歧视等。这是建设高度文明、民主国家的重要任务。
五、国家不再统一规定平权政策的具体做法。学习美国的政策,在招生、雇佣、提职等问题上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学校或用人单位必须优先考虑少数族群、残疾人等群体”。
六、考虑到中国现在人口出生率已经偏低,应实行全国统一的两胎政策,不再因为族群不同而享受不同的生育政策。
七、人口普查,不再要求被普查者报告自己的族群信息(公民可主动选择报告与否)。
八、地方治理结构的改变:在新疆向外的边缘设立相对独立、与中央直接联系的经济政治治理机构。藏南也可以考虑设立经济特区。
(作者系英国诺丁汉大学当代中国学院中国政策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研究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