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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原则性与策略性的统一,通过党中央制定的劳动斗争纲领,各类群众团体制定的劳资规范文件,通过积极推进以孙中山为大元帅的革命政府以及广州、武汉国民政府的劳动立法工作等三种形式提出了自己的劳资政策,并初步构建了体现契约原则、监督原则、双赢原则的新型的劳资关系观.尽管这一时期党的劳资政策有适应国共合作需要的权宜之计的成份,但在理论与实践上推动了中国革命运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