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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在美国出现,随后在全球迅速蔓延。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主要目的是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适应本国政治、经济需要,维持在国际竞争中的支配地位。当今全球范围内,贸易保护趋势有增无减,贸易保护对全球的危害正在加深,对中国的外贸发展也造成了严重影响。
关键词:新贸易保护主义特点影响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6(c)-0246-02
新贸易保护主义又称“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两次石油危机使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不断增强,逐渐形成了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浪潮。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始作俑者是發达国家,他们由于生产过剩,往往通过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来排斥别国商品的进口。缓解国际竞争加剧、产业及就业转移等带来的诸多压力;还有强权政治的需求以及发展中国家对它们的依赖性较强等都是他们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原因。
在新贸易保护主义阶段,发达国家频繁地采取表面上与国际贸易规则不冲突的各种保护措施,推进所谓的“公平贸易”。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一步加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开始由贸易政策延伸到对方国家的经济政策、甚至社会政策。在当前世界贸易自由化的总体趋势下,贸易保护主义也在以新的形式滋生和发展,其中隐蔽性的技术壁垒已成为最主要的形式。
1 美国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发源地
美国独立以后,北方工业利益集团极力推动制定贸易保护措施。美国以高关税为特点的贸易保护一直持续到二战结束,[1]虽然期间关税的水平有所起伏,但贸易保护的基调一直没有改变。二战结束后,美国已经真正确立了世界经济霸主地位,这才开始推行自由贸易政策。所以,尽管美国是当今世界自由贸易最主要的推动者,但回顾历史可以看出,美国的强大离不开贸易保护。20世纪70年代以来,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日美贸易摩擦增大,美国货物贸易逆差急剧上升,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思潮的重要发源地。战后,经济衰退与通货膨胀并存,自此以后,主要发达国家普遍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滞胀”,即经济增长缓慢,通货膨胀和失业率居高不下,财政赤字剧增。为了增加国内需求,刺激经济增长,西方各国又普遍推行了贸易保护政策。因此,新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开来。
2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
新贸易保护主义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有着显著的区别,[2]具有如下特点:
2.1 范围广泛,无所不包
全球性的产业结构和国际分工的调整使贸易保护的范围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涉及范围不仅包括传统的货物贸易,还逐步延伸到服务贸易、投资、竞争、知识产权、汇率政策等。日本就曾对中国的大葱,鲜蘑菇,灯心草等农产品经济设限,并宣布从2004年月8日起全面禁止从中国进口所有家禽及禽类产品。2006年以来,中国出口商品更是接连遭到欧美各国的反倾销诉讼,例如家具,皮鞋,彩电甚至制药业都遭到过反倾销诉讼。此外,还扩大到钢铁、汽车和信息产品等方面。
2.2 措施多样,隐蔽性强
发达国家利用自身在环保和科技方面的优势,制定更高的环保、技术、商品和劳工标准,以削弱发展中国家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获得的出口竞争力。由于这些新型贸易保护手段具有良好的定向性、隐蔽性和灵活性,其中一些技术和环保方面的要求以提升技术水平、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甚至可以视为中性的贸易标准,加之WTO对这些贸易措施应用的限制并不统一,因而,其保护效果更为突出,进一步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贸易摩擦。各种壁垒如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劳工标准、知识产权标准等,运用范围更加广泛,手段更隐蔽。例如,美国制定的各种技术法则和政府采购细则等标准有5万多个,[3]私营标准机构、专业学会、行业学会等制定的标准也在4万个以上;欧盟针对各种进口产品制定的详细标准达10万多个;20世纪90年代初期,日本对大米进口只实行农药残留检验指标,到90年代中期却增至数十个,现在则已达123个。此外,传统的关税措施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仍频繁使用。仅2005年一年,中国遭遇反倾销调查就有51起,为历史之最。这些贸易保护手段更为隐蔽和灵活,其保护效果更加明显。
2.3 形式合法,歧视明显
许多“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借口以国际公约或多边规则为依托,具有“合法”的外衣。WTO允许成员国利用其有关协议保护本国的利益,反击遭到的不公平待遇。这就为各国以“公平贸易”为借口实行贸易保护留下了空间。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将其贸易政策以法律法规形式固定成为其一国对内对外的政策,以实现自身的贸易利益诉求。这种手段是以一国的标准,以单边规则来裁量与他国的贸易行为,具有很强的歧视性。以美国为例,《1974年贸易改革法》和《1979年贸易协定法》的出台标志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自此美国开始推行所谓“公平贸易”。1985年美国政府提交国会审议的有关贸易保护主义的法案多达300多件,其共同目标是减少美国的贸易逆差。
2.4 单边制裁,挑战世贸规则。
美国根据其“301”条款,对来自国外的所谓“不公平”贸易活动采取单边贸易制裁。近年来,为维护本国的贸易利益,美国多次启动该条款来处理贸易纠纷,公开向WTO的有关规则挑战,严重损害了WTO的权威性,并为其他国家处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产生了负面影响。
2.5 保护对象国针对性强
奥巴马政府的“购买美国货”条款将众多外国商品拒之门外,尤其针对中国商品,因为美国国会正是以抵制“中国制造”为借口,推行这一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美国首开先河,专门制定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世界其他发达国家必然将紧随其后,制定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政策。在此贸易保护主义浪潮中,我国受到的压力最大,全球40%反倾销调查和70%反补贴调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我钢铁、玩具等行业的一些产品被迫退出进口国市场。
3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
当今世界,贸易保护有增无减,它对全球的危害正在不断加深,主要表现在:(1)多哈回合受阻,世贸组织推动全球自由化的努力受挫,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已正式建议“全面中止”已持续近五年的多哈回合全球贸易谈判,并表示不为谈判设定任何时间表。(2)贸易保护阻碍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各国都在不同程度地遭受损失,而发展中国家损失更为严重。例如美国201钢铁案:2002年3月,美国以欧盟、日本等8国出口的钢铁产品损害了美国钢铁业为由,动用“201条款”,宣布对多种钢材加征为期3年的进口税,税率总水平达30%。为报复美国提高进口钢材关税,6月,欧盟对美国部分商品征收100%的关税,墨西哥、日本、韩国等也纷纷提高关税或采取紧急保障措施。虽然世贸组织最终裁定美国违反WTO规则,但钢铁贸易战给双方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据估计,单是欧盟2002年就损失高达2.4亿美元。而美国在承受近数亿元损失的同时,更导致了7.4万个钢铁消费者失业,弊大于利。再如韩美牛肉风波:2003年,因美国发生疯牛病,韩国宣布禁止进口美国牛肉。2008年4月,为推动韩美签署自由贸易协定,韩美达成放宽进口美国牛肉的协议。这一协议在韩国遭到强烈抗议和抵制,6月10日,约100万韩国人在首尔街头集会,抗议政府进口美国牛肉。分析人士认为,韩美“牛肉风波”是传统的经济民族主义与全球自由贸易发展趋势之间的一次强烈碰撞和较量。韩国经济研究院的分析报告显示,“牛肉风波”不仅给韩美两国带来了严重的政治危机,同时带来了高达25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也加大了中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外贸发展外部环境的恶化,使中国外贸发展面临严峻挑战。[4]近年来,美国对我国出口产品频频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即337调查)。1996-2004年,美国对中国发起337调查36起,占美国337调查总数的23%。中国已经连续11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涉案损失每年高达300亿至400亿美元。我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实体和第二大出口国,面临的贸易摩擦明显增加。在贸易保护的压力下,贸易摩擦的领域已从货物向服务、知识产权和投资领域扩展,从家电、纺织品服装、鞋帽等转向新兴的钢铁、汽车、通讯设备、化工等产业。
贸易摩擦频发不仅使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而且损害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不利于我国出口的可持续增长。此外,世贸组织的少数发达成员国正不断制造、翻版和传播“中国威胁论”,通过多边或双边途径对我国施加压力,蓄意挑拨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关系,这些做法诱发了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在更大范围内滋生和发展。
当前,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充满变数,贸易保护不仅损害世界经济,而且严重影响全球化的进程。在这种情况下,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政界人士对贸易保护表达了强烈的批评和不满,呼吁要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贸易自由是国际贸易的主流,而且目前,各国对自由贸易的追求一如既往,对自由贸易的努力仍没有放弃。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需要各国通力合作,携手努力,同舟共济,才能使世界经济尽快走上复苏之路。为此,作为世界头号经济大国的美国应该主动维护自由贸易,而不是带头搞贸易保护主义。在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战斗中,我国要始终把提高经济实力放在首位,只有经济实力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才能增强,抗风险的能力才能提高,我国经济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而为全球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张国庆.《贸易保护主义:从李根到小布什》《中国经济时报》2002年5月22日.
[2] 谢文捷.《新贸易保护主义论析》《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3(4).
[3] 林钰.《试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点和理论基础》《世界经济研究》1994(6).
[4] 刘正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调整与我国贸易发展》《国际贸易问题》2004(10).
关键词:新贸易保护主义特点影响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6(c)-0246-02
新贸易保护主义又称“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两次石油危机使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不断增强,逐渐形成了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浪潮。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始作俑者是發达国家,他们由于生产过剩,往往通过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来排斥别国商品的进口。缓解国际竞争加剧、产业及就业转移等带来的诸多压力;还有强权政治的需求以及发展中国家对它们的依赖性较强等都是他们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原因。
在新贸易保护主义阶段,发达国家频繁地采取表面上与国际贸易规则不冲突的各种保护措施,推进所谓的“公平贸易”。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一步加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开始由贸易政策延伸到对方国家的经济政策、甚至社会政策。在当前世界贸易自由化的总体趋势下,贸易保护主义也在以新的形式滋生和发展,其中隐蔽性的技术壁垒已成为最主要的形式。
1 美国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发源地
美国独立以后,北方工业利益集团极力推动制定贸易保护措施。美国以高关税为特点的贸易保护一直持续到二战结束,[1]虽然期间关税的水平有所起伏,但贸易保护的基调一直没有改变。二战结束后,美国已经真正确立了世界经济霸主地位,这才开始推行自由贸易政策。所以,尽管美国是当今世界自由贸易最主要的推动者,但回顾历史可以看出,美国的强大离不开贸易保护。20世纪70年代以来,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日美贸易摩擦增大,美国货物贸易逆差急剧上升,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思潮的重要发源地。战后,经济衰退与通货膨胀并存,自此以后,主要发达国家普遍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滞胀”,即经济增长缓慢,通货膨胀和失业率居高不下,财政赤字剧增。为了增加国内需求,刺激经济增长,西方各国又普遍推行了贸易保护政策。因此,新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开来。
2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
新贸易保护主义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有着显著的区别,[2]具有如下特点:
2.1 范围广泛,无所不包
全球性的产业结构和国际分工的调整使贸易保护的范围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涉及范围不仅包括传统的货物贸易,还逐步延伸到服务贸易、投资、竞争、知识产权、汇率政策等。日本就曾对中国的大葱,鲜蘑菇,灯心草等农产品经济设限,并宣布从2004年月8日起全面禁止从中国进口所有家禽及禽类产品。2006年以来,中国出口商品更是接连遭到欧美各国的反倾销诉讼,例如家具,皮鞋,彩电甚至制药业都遭到过反倾销诉讼。此外,还扩大到钢铁、汽车和信息产品等方面。
2.2 措施多样,隐蔽性强
发达国家利用自身在环保和科技方面的优势,制定更高的环保、技术、商品和劳工标准,以削弱发展中国家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获得的出口竞争力。由于这些新型贸易保护手段具有良好的定向性、隐蔽性和灵活性,其中一些技术和环保方面的要求以提升技术水平、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甚至可以视为中性的贸易标准,加之WTO对这些贸易措施应用的限制并不统一,因而,其保护效果更为突出,进一步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贸易摩擦。各种壁垒如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劳工标准、知识产权标准等,运用范围更加广泛,手段更隐蔽。例如,美国制定的各种技术法则和政府采购细则等标准有5万多个,[3]私营标准机构、专业学会、行业学会等制定的标准也在4万个以上;欧盟针对各种进口产品制定的详细标准达10万多个;20世纪90年代初期,日本对大米进口只实行农药残留检验指标,到90年代中期却增至数十个,现在则已达123个。此外,传统的关税措施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仍频繁使用。仅2005年一年,中国遭遇反倾销调查就有51起,为历史之最。这些贸易保护手段更为隐蔽和灵活,其保护效果更加明显。
2.3 形式合法,歧视明显
许多“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借口以国际公约或多边规则为依托,具有“合法”的外衣。WTO允许成员国利用其有关协议保护本国的利益,反击遭到的不公平待遇。这就为各国以“公平贸易”为借口实行贸易保护留下了空间。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将其贸易政策以法律法规形式固定成为其一国对内对外的政策,以实现自身的贸易利益诉求。这种手段是以一国的标准,以单边规则来裁量与他国的贸易行为,具有很强的歧视性。以美国为例,《1974年贸易改革法》和《1979年贸易协定法》的出台标志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自此美国开始推行所谓“公平贸易”。1985年美国政府提交国会审议的有关贸易保护主义的法案多达300多件,其共同目标是减少美国的贸易逆差。
2.4 单边制裁,挑战世贸规则。
美国根据其“301”条款,对来自国外的所谓“不公平”贸易活动采取单边贸易制裁。近年来,为维护本国的贸易利益,美国多次启动该条款来处理贸易纠纷,公开向WTO的有关规则挑战,严重损害了WTO的权威性,并为其他国家处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产生了负面影响。
2.5 保护对象国针对性强
奥巴马政府的“购买美国货”条款将众多外国商品拒之门外,尤其针对中国商品,因为美国国会正是以抵制“中国制造”为借口,推行这一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美国首开先河,专门制定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世界其他发达国家必然将紧随其后,制定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政策。在此贸易保护主义浪潮中,我国受到的压力最大,全球40%反倾销调查和70%反补贴调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我钢铁、玩具等行业的一些产品被迫退出进口国市场。
3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
当今世界,贸易保护有增无减,它对全球的危害正在不断加深,主要表现在:(1)多哈回合受阻,世贸组织推动全球自由化的努力受挫,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已正式建议“全面中止”已持续近五年的多哈回合全球贸易谈判,并表示不为谈判设定任何时间表。(2)贸易保护阻碍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各国都在不同程度地遭受损失,而发展中国家损失更为严重。例如美国201钢铁案:2002年3月,美国以欧盟、日本等8国出口的钢铁产品损害了美国钢铁业为由,动用“201条款”,宣布对多种钢材加征为期3年的进口税,税率总水平达30%。为报复美国提高进口钢材关税,6月,欧盟对美国部分商品征收100%的关税,墨西哥、日本、韩国等也纷纷提高关税或采取紧急保障措施。虽然世贸组织最终裁定美国违反WTO规则,但钢铁贸易战给双方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据估计,单是欧盟2002年就损失高达2.4亿美元。而美国在承受近数亿元损失的同时,更导致了7.4万个钢铁消费者失业,弊大于利。再如韩美牛肉风波:2003年,因美国发生疯牛病,韩国宣布禁止进口美国牛肉。2008年4月,为推动韩美签署自由贸易协定,韩美达成放宽进口美国牛肉的协议。这一协议在韩国遭到强烈抗议和抵制,6月10日,约100万韩国人在首尔街头集会,抗议政府进口美国牛肉。分析人士认为,韩美“牛肉风波”是传统的经济民族主义与全球自由贸易发展趋势之间的一次强烈碰撞和较量。韩国经济研究院的分析报告显示,“牛肉风波”不仅给韩美两国带来了严重的政治危机,同时带来了高达25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也加大了中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外贸发展外部环境的恶化,使中国外贸发展面临严峻挑战。[4]近年来,美国对我国出口产品频频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即337调查)。1996-2004年,美国对中国发起337调查36起,占美国337调查总数的23%。中国已经连续11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涉案损失每年高达300亿至400亿美元。我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实体和第二大出口国,面临的贸易摩擦明显增加。在贸易保护的压力下,贸易摩擦的领域已从货物向服务、知识产权和投资领域扩展,从家电、纺织品服装、鞋帽等转向新兴的钢铁、汽车、通讯设备、化工等产业。
贸易摩擦频发不仅使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而且损害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不利于我国出口的可持续增长。此外,世贸组织的少数发达成员国正不断制造、翻版和传播“中国威胁论”,通过多边或双边途径对我国施加压力,蓄意挑拨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关系,这些做法诱发了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在更大范围内滋生和发展。
当前,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充满变数,贸易保护不仅损害世界经济,而且严重影响全球化的进程。在这种情况下,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政界人士对贸易保护表达了强烈的批评和不满,呼吁要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贸易自由是国际贸易的主流,而且目前,各国对自由贸易的追求一如既往,对自由贸易的努力仍没有放弃。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需要各国通力合作,携手努力,同舟共济,才能使世界经济尽快走上复苏之路。为此,作为世界头号经济大国的美国应该主动维护自由贸易,而不是带头搞贸易保护主义。在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战斗中,我国要始终把提高经济实力放在首位,只有经济实力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才能增强,抗风险的能力才能提高,我国经济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而为全球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张国庆.《贸易保护主义:从李根到小布什》《中国经济时报》2002年5月22日.
[2] 谢文捷.《新贸易保护主义论析》《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3(4).
[3] 林钰.《试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点和理论基础》《世界经济研究》1994(6).
[4] 刘正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调整与我国贸易发展》《国际贸易问题》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