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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政办发〔2014〕7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工商局、团省委《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