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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协商民主理论视角研讨行政决策听证,公众话语权是贯彻其中的主线。本文认为,行政决策听证议题设置中的公民话语权不仅是对给定议题的发言权,更是提出议题的发起协商权;分析了议题设置的三种模式及公共舆论形成的机理;结合中国实际研讨民意集结以及民意议题化所需的制度条件:前者主要是从政策和制度上发展并拓展社团组织及其活动的空间,并对连接阅读群体的传媒权力加以调节,后者主要在于通过听证议题设置的程序规定赋予公民程序性权力,用程序正义排除权力和资本的干扰,以保障公民在议题设置中的话语权得以真实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