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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现代化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关键特征是:西方走的是一条“社会造国家,国家造政党”的道路,中国走的是一条“政党造国家,国家造社会”的道路。共产党处于一个发动机的地位,需要保持强大的领导力,才能推动国家朝着民主的方向迈进。在中国共产党试图保持强大领导力的整个现代化阶段,党外监督总体上是比较弱的,如果没有高度的自律,它就会因为党内的治理失败导致国家的治理失败。就目前来说,政党自律的关键是通过“纪委这只手”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来管好权力,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只有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紧跟时代的发展,保持对社会的适应性。
【关键词】国家治理;纪律检查体制;派驻机构
社会上部分人认为应效仿西方国家实行多党制、三权分立的西方国家管理体制,实现有力的监管,以解决我国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如贪污腐化问题。但却未认识到我国独特的国情,下面笔者将对从中国特色逐渐完善监管体制给予介绍,略尽知己绵薄之力。
一、中国现代化治理与西方区别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实现了“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世纪的中国发展面临着一个全新的战略机遇期。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与全球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交相辉映、相互强化,共同作用于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党和国家两个体系内部的治理是关键,其他层面的治理包含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的制度、体制与机制。是从这两种治理中派生出来的。
中国现代化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关键特征是:西方走的是一条“社会造国家,国家造政党”的道路,中国走的是一条“政党造国家,国家造社会”的道路。中国共产党首先建立起一个现代的国家,再通过这个国家来打造现代的社会。尽管所造的社会反过来会改造国家和政党,但在这个过程完成之前,执政党处于一个发动机的地位,需要保持强大的领导力,推动国家朝着民主的方向迈进。在中国的现代化时期,民主对于执政党和国家的治理来说,其意义非常不同,对前者主要是工具性意义,对后者主要是目标性意义。
二、中国现代化治理的特设道路
在中国共产党试图保持强大领导力的整个现代化阶段,党外监督总体上是比较弱的,如果没有高度的自律,它就会因为党内的治理失败导致国家的治理失败。里面有着难以辩驳的逻辑关联,非西方国家的实践也提供着越来越可靠的事实根据。因此,加强共产党自律性建设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来管好权力
就目前来说,政党自律的关键是通过“纪委这只手”即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来管好权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指各级纪委同上一级党委、同级党委之间的统属关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我国特设管理纪律检查体制发展与完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恢复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并不断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1982年中共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導下进行工作。这是在纪检工作领导体制上的一个重大改革,有助于防止和减少纪检工作受到干扰、遭受打击报复等现象的发生。这一体制一直延续下来。在新世纪面临严峻的反腐形势,2001年,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了“纪律检查机关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决定。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提出了“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任务。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强调了“加强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此后,纪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正式建立了监督领导干部的巡视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和重大案件的查处;改革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实行上级指派或异地调任;纪委派驻机构实行“垂直管理”,重要情况和问题可以直接向中央纪委请示报告,派驻机构干部的考察、提拔任用由中央纪委直接负责;纪委书记兼任模式从干部制度中淡出等。
从二十多年来的实践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加强党内监督、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存在着不足,制约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作用的更好发挥。
通过多年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设和论证,得出“政党自律”主要是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
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首先是要加强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加强党内监督,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首先负有主要责任。各级党委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大腐败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不尽职尽责或领导不力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特别是要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
同时,上级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当发现下级纪委在实行党内监督、反对腐败工作中受到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阻挠、刁难时,上级党委和纪委要出面帮助排除阻力,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处理。地方党委在调整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时,应事先向上级纪委报告、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如果地方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意见不一致时,应报上级党委裁定,从而保证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大胆履行监督职能。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也出现了一些滥用权力的问题,也出现了一些腐败分子。这说明,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甚至腐败;对监督者也必须实行监督。因此,各级党委在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同时,要加强对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还要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对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其次是要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这也是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震慑力。预防腐败必须从狠抓党风建设入手,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三个自信”,坚决纠正“四风”,切实改进作风。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重点论述如何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强化“自上而下”的垂直监督。这是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党内监督中起着重要作用。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对于进一步发挥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职能,具有重要作用。
把职能转变作为改革的核心、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继续简政放权,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要把群众需求作为改革的重点,着力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要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推进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加强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坚决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鼓励地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进行改革探索,大胆创新。加强巡视制度建设,遵循权力监督的规律,切断与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的利益关系。
三、我国特设监管体制发展方向
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发挥巡视制度的监督作用,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提高巡視工作质量,注重巡视成果运用。坚持做好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形成比较完善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的作用;加强群众监督,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加强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开展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及时处理和回应新闻媒体及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
规范网络反腐平台,建立资料收集、舆论应对、案件查证、结论反馈的机制,避免网络反腐成为运动式反腐;建立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平台,加大腐败曝光的几率;建立对“裸官”的监督机制,完善官员个人事项申报制度成为了解决纪检体制中出现的问题,可以有效杜绝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令限于中央,难达地方;地方官员不务实,追逐形象工程,政策难以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恶劣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储建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意[J]. 人民论坛,2013年第34期.
[2] 唐皇凤.大国治理与政治建设[J].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5]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的工作报告.2012年11月19日.
作者简介
倪先敏(1971-),重庆科技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 教授,硕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建研究。
【关键词】国家治理;纪律检查体制;派驻机构
社会上部分人认为应效仿西方国家实行多党制、三权分立的西方国家管理体制,实现有力的监管,以解决我国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如贪污腐化问题。但却未认识到我国独特的国情,下面笔者将对从中国特色逐渐完善监管体制给予介绍,略尽知己绵薄之力。
一、中国现代化治理与西方区别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实现了“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世纪的中国发展面临着一个全新的战略机遇期。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与全球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交相辉映、相互强化,共同作用于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党和国家两个体系内部的治理是关键,其他层面的治理包含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的制度、体制与机制。是从这两种治理中派生出来的。
中国现代化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关键特征是:西方走的是一条“社会造国家,国家造政党”的道路,中国走的是一条“政党造国家,国家造社会”的道路。中国共产党首先建立起一个现代的国家,再通过这个国家来打造现代的社会。尽管所造的社会反过来会改造国家和政党,但在这个过程完成之前,执政党处于一个发动机的地位,需要保持强大的领导力,推动国家朝着民主的方向迈进。在中国的现代化时期,民主对于执政党和国家的治理来说,其意义非常不同,对前者主要是工具性意义,对后者主要是目标性意义。
二、中国现代化治理的特设道路
在中国共产党试图保持强大领导力的整个现代化阶段,党外监督总体上是比较弱的,如果没有高度的自律,它就会因为党内的治理失败导致国家的治理失败。里面有着难以辩驳的逻辑关联,非西方国家的实践也提供着越来越可靠的事实根据。因此,加强共产党自律性建设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来管好权力
就目前来说,政党自律的关键是通过“纪委这只手”即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来管好权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指各级纪委同上一级党委、同级党委之间的统属关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我国特设管理纪律检查体制发展与完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恢复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并不断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1982年中共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導下进行工作。这是在纪检工作领导体制上的一个重大改革,有助于防止和减少纪检工作受到干扰、遭受打击报复等现象的发生。这一体制一直延续下来。在新世纪面临严峻的反腐形势,2001年,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了“纪律检查机关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决定。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提出了“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任务。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强调了“加强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此后,纪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正式建立了监督领导干部的巡视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和重大案件的查处;改革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实行上级指派或异地调任;纪委派驻机构实行“垂直管理”,重要情况和问题可以直接向中央纪委请示报告,派驻机构干部的考察、提拔任用由中央纪委直接负责;纪委书记兼任模式从干部制度中淡出等。
从二十多年来的实践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加强党内监督、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存在着不足,制约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作用的更好发挥。
通过多年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设和论证,得出“政党自律”主要是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
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首先是要加强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加强党内监督,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首先负有主要责任。各级党委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大腐败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不尽职尽责或领导不力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特别是要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
同时,上级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当发现下级纪委在实行党内监督、反对腐败工作中受到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阻挠、刁难时,上级党委和纪委要出面帮助排除阻力,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处理。地方党委在调整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时,应事先向上级纪委报告、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如果地方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意见不一致时,应报上级党委裁定,从而保证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大胆履行监督职能。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也出现了一些滥用权力的问题,也出现了一些腐败分子。这说明,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甚至腐败;对监督者也必须实行监督。因此,各级党委在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同时,要加强对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还要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对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其次是要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这也是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震慑力。预防腐败必须从狠抓党风建设入手,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三个自信”,坚决纠正“四风”,切实改进作风。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重点论述如何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强化“自上而下”的垂直监督。这是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党内监督中起着重要作用。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对于进一步发挥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职能,具有重要作用。
把职能转变作为改革的核心、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继续简政放权,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要把群众需求作为改革的重点,着力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要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推进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加强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坚决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鼓励地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进行改革探索,大胆创新。加强巡视制度建设,遵循权力监督的规律,切断与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的利益关系。
三、我国特设监管体制发展方向
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发挥巡视制度的监督作用,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提高巡視工作质量,注重巡视成果运用。坚持做好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形成比较完善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的作用;加强群众监督,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加强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开展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及时处理和回应新闻媒体及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
规范网络反腐平台,建立资料收集、舆论应对、案件查证、结论反馈的机制,避免网络反腐成为运动式反腐;建立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平台,加大腐败曝光的几率;建立对“裸官”的监督机制,完善官员个人事项申报制度成为了解决纪检体制中出现的问题,可以有效杜绝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令限于中央,难达地方;地方官员不务实,追逐形象工程,政策难以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恶劣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储建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意[J]. 人民论坛,2013年第34期.
[2] 唐皇凤.大国治理与政治建设[J].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5]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的工作报告.2012年11月19日.
作者简介
倪先敏(1971-),重庆科技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 教授,硕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