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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刘铭传(一八三六——一八九五年),字省三,安徽肥西县人。一八八四年被任命为钦差大臣、督办台湾军务。一八八五年,台湾正式建省,刘铭传首任台湾省巡抚。在他抚台的七年期间,制定了“台湾近代产业开发计划”,陆续创办了军械机器局、火药局、伐木局、邮政总局、通商局、煤务局、蚕桑局、官药局、清道局、铁路总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