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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颁布,从1953年3月到1954年8月,我国逐步建立健全了地方各级人民组织,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选举。交城县于1954年春在全县范围普遍开展了基层政权选举工作。全县有选民71033人,参加选举者64620人,占选民总数的90.97%,并于1954年7月2日至6日在交城县城召开了交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应到代表157名,实到代表142人,占代表总数的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