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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并表现出显著的结构性特点,即以信托、城投债为主要形式的直接融资规模膨胀、占比攀升,传统的以商业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比重下降。地方政府融资方式转变,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潜藏的风险已引起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存在的新风险,仅仅是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固有"顽疾"的一个阶段性表现,其本质上还是由我国财政和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体制性缺陷造成的。要有效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融资结构性变化带来的财政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应从短期和长期两个方面寻求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