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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2006年2月财政部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制度和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摊销、转让以及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做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在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小,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所起作用不够显著的情况下是可行的。但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日益显著,并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资产项目,新制度的有些规定显得过于简单,且不尽合理。笔者试就此谈几点个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