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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能力是人的重要素养,也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明确要求.一些教师对“倾听”教学进行了积极探索,但由于相关课程知识的匮乏,对倾听的类别、倾听教学的目标和层级的认识都不很清晰.因而,有必要对相关的课程知识进行初步梳理:分析课标对“倾听”的属性定位;对倾听类型做出划分,提出相应的分类教学策略;“耐心专注地倾听”,不能流于笼统的要求,而是需要注意力、记忆力、理解力、思辨力等智力方面的专项技能训练(理性知识),也需要在生活情境中对同理心、虚心、承受力、自制力等情商进行教育(道德知识).厘清了这些知识,倾听教学才能有的放矢,循序渐进,达成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