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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体制不适合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双层经营体制的一个层次,既是一个具有管理、服务职能的组织,又是一个具有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就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受政社合一体制的束缚,被更多地赋予了管理、服务的职能,直接把村集体经济组织当成了行政村,其领导由村领导成员兼任,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财务管理上采用一本账,最后实质上是村委会在代替村集体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