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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资金需求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作为主要面向“三农”服务的农村信用社,必须认真研究农村资金需求特点,满足农户多样化贷款需求,实现农户和农村信用社的双赢。
一、当前农村资金需求特点
从农户的资金需求看,主要表现为生活性金融需求和生产性金融需求。生活性金融需求主要有教育、医疗、住房、婚丧等;而生产性金融需求,主要表现为非传统型农业生产金融需求,它可分为经济作物种植金融需求和工商性金融需求。其资金需求具有以下特点:
1.差异性、多层次。吉林省农村幅员辽阔,自然和社会条件差别很大,农村金融需求也必然存在着区域差异性。大体上看,西北部落后地区的农村经济大部分仍处在封闭、半封闭的自然经济状态,农户的收入以实物收入为主,农业生产一般只能维持在简单再生产水平上,农户的储蓄和负债能力都很弱,他们的资金需求不大,农村信用社基本上可以满足;其它地区农村大体处于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农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出外打工和从事农业或非农产业,收入潜力较大,他们的资金需求较大,在一般额度内的贷款也可以从农村信用社得到满足。
另一方面,农村金融需求的层次性也很明显。一般而言,农户可以分成贫困农户、维持型农户和市场型农户三个类型。贫困农户的生产性资金和生活性资金都很缺乏,虽然他们也有一定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由于抵御风险能力太弱,基本被农村信用社所排斥。贫困农户的资金需求要么靠救助性资金来满足,如扶贫资金、公益性组织的小额信贷资金、政策性金融的优惠资金等,要么靠亲朋好友的私人借贷和高利贷来满足。维持型农户一般来说已經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也比较讲信誉,由于贷款回收率比较高,该类农户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要贷款对象。市场型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专业化、规模化、技能型生产,由于资金投入比前两者都要大,资金需求也相对比较多。但是,由于缺乏承贷机制,特别是缺乏商业银行要求的抵押担保品,难以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加上农村信用社的信用贷款规模较小,资金缺口比较大,严重阻碍了该类农户的发展壮大。
2.规模小、成本高、风险高。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资金需求主体从过去的生产集体变为单个农户,这种经济决策主体的分散化决定了农村资金需求呈现出小规模特征。虽然总体来看农村的资金需求规模巨大,但是单个农户的金融需求相对较小。这种分散化、小规模的资金需求,导致了农村信用社经营成本的增加。另外,由于农村经济面临更大的自然和市场风险,农户又很难提供合格的抵押担保品,客观上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的高风险。
3.季节性和时间性。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决定了农村资金需求的季节性,“春贷秋收冬不放”是农村信用社的典型写照,虽然省联社成立后,各地区农村信用社对贷款期限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但受信用社实现年度利润目标的影响,农户贷款的季节性特征仍然十分明显。另一方面,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户的生活性资金需求也日益提高,这部分的资金需求往往频率高、随意性大、时间紧,从而增加了资金需求的复杂性。
二、农村信用社在农户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在满足农村资金需求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面对农户的贷款品种主要是农村信用社的农户小额信用和农户联保贷款。其灵活的贷款方式对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问题以及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信用社增效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受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户经营策略及农村信用社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1.在贷款结构方面。农户作为一个基本的生产经营和生活单位,既需要生产性贷款,又需要生活性贷款,并且这两类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区分。现在许多地方的农村信用社不给农户提供生活性贷款,就不符合农村的实际。农民不像城市职工每月领工资,他们的现金收入主要靠出售农副产品,而农副产品有一个很长的生产周期,其间如果发生天灾病祸、子女上学等特殊情况,在需要资金而农产品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如果农村信用社不给贷款,其它金融机构又尚未涉足农户信贷,就只能靠高利贷。
2.在贷款规模方面。由于农户经济条件差异很大,因此需要实事求是地确定各个农户的贷款规模。现在农村信用社规定农户的贷款不准超过多少,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即有些农户需要较多贷款得不到,得到的少量贷款由于办不成事又胡乱花掉了。
3.在贷款期限方面。由于农牧业生产有自然周期性,这就要求贷款期限要与之相适应。现在农村信用社规定不向农户提供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的期限不超过三个月,还有多数农村信用社为了实现收息目标,规定贷款期限按照日历年度不准超过年底,从而出现了在农产品尚未成熟、或出售之前就要偿还贷款的情况。
4.在防范风险方面。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实行的是多户联保、责任连带的管理办法,因农户经济实力不均衡,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户不愿与其他人联保,或寻找与实力相当的农户作为联保对象;经济实力较差的农户只能在弱势群体中选择联保对象。同时由于多数联保小组成员均有贷款,事实上并未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个别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管理也比较混乱,家庭成员联保和一户多联现象很多,不仅没有转移风险,而且为“垒”大户留下了漏洞,为信用社贷款管理增加了难度。
三、解决措施
1.做好农贷基础工作。一是全面建立、完善小额信用贷款农户的经济档案,详细记载借款农户的生产经营、经济收支、信用纪录等内容,注意收集和积累农户的资信资料,为提高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质量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对与信用社已建立长期信贷关系的、且信誉良好的农户,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其信用等级。二是合理成立农户联保小组。要选择诚实守信、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有实际经营项目的农户作为联保户,特殊情况的可以强弱联保,增强联保小组成员的信誉度。避免只求数量、不讲质量地发展联保小组。
2.进一步完善小额农贷管理办法。在贷款授信额度上,不能一刀切,应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农民综合经济条件的差别,以及信用社的自有资金状况,由联社和信用社自主确定;在贷款方式上,应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对农户简单种植业和养殖业资金需要,主要以信用放款为主,对从事特色农业、科技农业、设施农业等较大资金需求的农业生产项目,则通过3—5户农户联保,并根据农民生产经营项目的实际周期合理确定,不再予以具体要求;在贷款范围上,在满足农民基本种植、养殖业生产资金需求后,通过小额农贷支持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满足农户多种经营和消费需求。
3.改进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制度设计。鉴于当前传统农业农户贷款已基本满足,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向现代农业、农业龙头企业集中的趋势成为必然,农户联保贷款要扩大应用范围,应根据地区间农业发展实际和信贷员管理能力,适当增加授信额度。也可以根据需要,实行大额农户联保,根据联保小组成员的总体经济实力确定合理的授信额度。
4.改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随着农村金融格局的变化,培育一支长久的、诚实的客户对农村信用社来说至关重要。农村信用社一定要改变“衙门”作风,变“坐家等贷”为主动营销。一线的信贷人员要做到腿勤、嘴勤,常与农户沟通,了解其资金需求,适时反馈,以便信用社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发放中,对贫困农户和富裕农户的生产和生活资金需求,虽然不能一视同仁,但也不能“嫌贫爱富”,要适当支持,助其增收,使其成为农村信用社稳定的客户群。
(作者单位: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白城办事处)
(责任编辑:祖大勇)
一、当前农村资金需求特点
从农户的资金需求看,主要表现为生活性金融需求和生产性金融需求。生活性金融需求主要有教育、医疗、住房、婚丧等;而生产性金融需求,主要表现为非传统型农业生产金融需求,它可分为经济作物种植金融需求和工商性金融需求。其资金需求具有以下特点:
1.差异性、多层次。吉林省农村幅员辽阔,自然和社会条件差别很大,农村金融需求也必然存在着区域差异性。大体上看,西北部落后地区的农村经济大部分仍处在封闭、半封闭的自然经济状态,农户的收入以实物收入为主,农业生产一般只能维持在简单再生产水平上,农户的储蓄和负债能力都很弱,他们的资金需求不大,农村信用社基本上可以满足;其它地区农村大体处于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农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出外打工和从事农业或非农产业,收入潜力较大,他们的资金需求较大,在一般额度内的贷款也可以从农村信用社得到满足。
另一方面,农村金融需求的层次性也很明显。一般而言,农户可以分成贫困农户、维持型农户和市场型农户三个类型。贫困农户的生产性资金和生活性资金都很缺乏,虽然他们也有一定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由于抵御风险能力太弱,基本被农村信用社所排斥。贫困农户的资金需求要么靠救助性资金来满足,如扶贫资金、公益性组织的小额信贷资金、政策性金融的优惠资金等,要么靠亲朋好友的私人借贷和高利贷来满足。维持型农户一般来说已經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也比较讲信誉,由于贷款回收率比较高,该类农户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要贷款对象。市场型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专业化、规模化、技能型生产,由于资金投入比前两者都要大,资金需求也相对比较多。但是,由于缺乏承贷机制,特别是缺乏商业银行要求的抵押担保品,难以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加上农村信用社的信用贷款规模较小,资金缺口比较大,严重阻碍了该类农户的发展壮大。
2.规模小、成本高、风险高。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资金需求主体从过去的生产集体变为单个农户,这种经济决策主体的分散化决定了农村资金需求呈现出小规模特征。虽然总体来看农村的资金需求规模巨大,但是单个农户的金融需求相对较小。这种分散化、小规模的资金需求,导致了农村信用社经营成本的增加。另外,由于农村经济面临更大的自然和市场风险,农户又很难提供合格的抵押担保品,客观上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的高风险。
3.季节性和时间性。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决定了农村资金需求的季节性,“春贷秋收冬不放”是农村信用社的典型写照,虽然省联社成立后,各地区农村信用社对贷款期限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但受信用社实现年度利润目标的影响,农户贷款的季节性特征仍然十分明显。另一方面,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户的生活性资金需求也日益提高,这部分的资金需求往往频率高、随意性大、时间紧,从而增加了资金需求的复杂性。
二、农村信用社在农户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在满足农村资金需求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面对农户的贷款品种主要是农村信用社的农户小额信用和农户联保贷款。其灵活的贷款方式对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问题以及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信用社增效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受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户经营策略及农村信用社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1.在贷款结构方面。农户作为一个基本的生产经营和生活单位,既需要生产性贷款,又需要生活性贷款,并且这两类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区分。现在许多地方的农村信用社不给农户提供生活性贷款,就不符合农村的实际。农民不像城市职工每月领工资,他们的现金收入主要靠出售农副产品,而农副产品有一个很长的生产周期,其间如果发生天灾病祸、子女上学等特殊情况,在需要资金而农产品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如果农村信用社不给贷款,其它金融机构又尚未涉足农户信贷,就只能靠高利贷。
2.在贷款规模方面。由于农户经济条件差异很大,因此需要实事求是地确定各个农户的贷款规模。现在农村信用社规定农户的贷款不准超过多少,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即有些农户需要较多贷款得不到,得到的少量贷款由于办不成事又胡乱花掉了。
3.在贷款期限方面。由于农牧业生产有自然周期性,这就要求贷款期限要与之相适应。现在农村信用社规定不向农户提供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的期限不超过三个月,还有多数农村信用社为了实现收息目标,规定贷款期限按照日历年度不准超过年底,从而出现了在农产品尚未成熟、或出售之前就要偿还贷款的情况。
4.在防范风险方面。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实行的是多户联保、责任连带的管理办法,因农户经济实力不均衡,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户不愿与其他人联保,或寻找与实力相当的农户作为联保对象;经济实力较差的农户只能在弱势群体中选择联保对象。同时由于多数联保小组成员均有贷款,事实上并未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个别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管理也比较混乱,家庭成员联保和一户多联现象很多,不仅没有转移风险,而且为“垒”大户留下了漏洞,为信用社贷款管理增加了难度。
三、解决措施
1.做好农贷基础工作。一是全面建立、完善小额信用贷款农户的经济档案,详细记载借款农户的生产经营、经济收支、信用纪录等内容,注意收集和积累农户的资信资料,为提高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质量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对与信用社已建立长期信贷关系的、且信誉良好的农户,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其信用等级。二是合理成立农户联保小组。要选择诚实守信、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有实际经营项目的农户作为联保户,特殊情况的可以强弱联保,增强联保小组成员的信誉度。避免只求数量、不讲质量地发展联保小组。
2.进一步完善小额农贷管理办法。在贷款授信额度上,不能一刀切,应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农民综合经济条件的差别,以及信用社的自有资金状况,由联社和信用社自主确定;在贷款方式上,应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对农户简单种植业和养殖业资金需要,主要以信用放款为主,对从事特色农业、科技农业、设施农业等较大资金需求的农业生产项目,则通过3—5户农户联保,并根据农民生产经营项目的实际周期合理确定,不再予以具体要求;在贷款范围上,在满足农民基本种植、养殖业生产资金需求后,通过小额农贷支持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满足农户多种经营和消费需求。
3.改进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制度设计。鉴于当前传统农业农户贷款已基本满足,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向现代农业、农业龙头企业集中的趋势成为必然,农户联保贷款要扩大应用范围,应根据地区间农业发展实际和信贷员管理能力,适当增加授信额度。也可以根据需要,实行大额农户联保,根据联保小组成员的总体经济实力确定合理的授信额度。
4.改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随着农村金融格局的变化,培育一支长久的、诚实的客户对农村信用社来说至关重要。农村信用社一定要改变“衙门”作风,变“坐家等贷”为主动营销。一线的信贷人员要做到腿勤、嘴勤,常与农户沟通,了解其资金需求,适时反馈,以便信用社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发放中,对贫困农户和富裕农户的生产和生活资金需求,虽然不能一视同仁,但也不能“嫌贫爱富”,要适当支持,助其增收,使其成为农村信用社稳定的客户群。
(作者单位: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白城办事处)
(责任编辑:祖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