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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下岗分流而建立的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缓冲器',曾经发挥了积极的历史作用.这种做法使企业内的大量富余人员既脱离了生产岗位,而又没有被直接推向社会,从而确保了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如今,下岗职工享受下岗基本生活保障的三年期限已满,将继续走出中心,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的'并轨',具有中国特色的'下岗'也将被失业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