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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环境变化、瘟疫流行等挑战,有学者倡导“敬畏自然”以缓解压力.然而,常见理解下的“敬畏自然”并不是一个好的行动策略.“自然”包括表观自然和自然规律两个部分.对表观自然,无需敬畏,文明的发展就是要改变它,人定胜天是人类的追求.对自然规律,敬畏并不能触发它的积极反馈,也不能提供有效的事前提醒;同时,人无从改变自然规律,人胜不了天.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是,恰当利用自然,以满足人类当下的、局部的利益和长远的、更大范围的利益.利益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是正确的,力量对比上的人类中心主义则是错误的.由于人类知识和能力的局限性,在辨认和协调利益方面总是顾此失彼.因此,我们应该更新对“敬畏自然”的理解:敬畏自然,重要的不是赋予它一种人格,而是认识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以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为基础,准确地辨识出人类的各种利益,考虑周全,行动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