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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的就业优先权是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的一项重要措施。残疾人就业优先权的基础是平等权,具体来说是平等原则中的"补偿原则",即"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同等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处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我国在残疾人的就业优先权的立法方面应当从五个方面进行完善:1.通过正式立法明确这一权利;2.应当要求所有单位都尊重这一权利;3.扩大这一优先权利的范围,即对残疾人不仅要优先录用,而且在裁员时要优先留任;4.应当增加法律责任的规定;5.增加侵犯残疾人的就业优先权时残疾人的救济途径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