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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是新民主义革命时期析出公函的某一用途而创设的平行文种.其行移属性,遂自然地沿袭公函,属于平行方向.譬如,1942年1月5日制订的《陕甘宁边区新公文程式》就明文规定:"公函、通知为平行公文".建国初,相沿设置通知文种,其用途较为单纯.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印发的《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使特定的机关或人员知道的事项,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