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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系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运行的规则有内生性规则和制度化规则。内生性规则能促使理性农民形成互助合作的自发秩序,但随着农民经济合作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它的低层次规约功能凸显不足,惟有制度化规则才能满足农民更多、更久、更牢固的权益冀望。制度化规则建设需要有政策与法律规范支持,需要政府帮助、指导和协调,还需要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设定具体内容,如民主化、适度干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