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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通过以来,交通运输部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截至2016年底,已取消15项职业资格。所取消的职业资格具体包括:理货人员从业资格、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等准入类5项;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资格、汽车客运行包装卸工资格、公路货运装卸工资格、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等水平评价类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