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廷芳在辛亥风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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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经历,就是半部近代史。华人中诸多的“第一”,都为他所创造。
  他是中国报业的先行者之一,创办了近代第一家中文日报,“为吾国日报之鼻祖”;是华人中第一个获得法律博士,并取得外国大律师资格者;是香港第一位华人“太平绅士”,也是香港立法局第一位华人议员;在李鸿章幕下,他是法律顾问,又是办洋务的得力干将,在列强纷争的生存缝隙中协助李办弱国外交,曾参与中法、中日谈判;他数次出任驻外公使,独当一面甚至是几面,折冲樽俎,维护国家及华人权利,制造美国民间舆论以影响华盛顿外交政策,他是第一人;经他的手,签订了近代中国与外国之间第一个平等条约;他是清末法律改革的主持者之一,是中国法制近代化的主要奠基人;辛亥革命爆发后,他出任中华民国军政府外交总长,代表南方民军主持南北议和;他是中华民国第一任司法总长,他爱护民国,批评民国,为保卫民国冒险,为维护民国而战,直至溘然病逝……其人学识之独到,才能之过人,品行之卓越,实为近代中国不可多得的第一等人才。他就是伍廷芳。
  伍廷芳(1842—1922)本名叙,号秩庸,广东新会人。孙中山在《伍秩庸博士墓表》这样称赞他:“知公弥深,敬公弥笃。”这是在他们之间关系几经反复之后,得出的一个结论。
  
  “观渡庐”中坐看云起
  
  荆楚风雨起苍黄。辛亥年“双十”日,武昌首义一声枪响,中华民族迎来新生的契机。此时,活跃于政坛近30年之久的晚清重臣伍廷芳,却闲居上海滩。时代“热风吹雨洒江天”,他却“冷眼向洋看世界”,看似一派逍遥自在。
  1910年,他从美国、墨西哥、秘鲁、古巴4国公使任上卸职,3月回国,6月进京销差,8月即称病请假,寓居沪上。中国人给书斋、居所取名,多有所寄托。他将自己的寓所新命名为意味深长的“观渡庐”,自号“观渡庐主人”,其不问世事、坐看云起云落之态,呼之欲出。
  之前,他自称“此心废然,渐灰渐念”,终于幡然悔悟,“恐暮气逼人,蹉跎误国”,于是赶快“归耕韬晦,迁地为良”。隐居上海滩之后,他沉迷于灵学研究,并欲邀集“旅沪中外明哲之士”,成立“天人明道会”,以“治儒佛耶回诸教精义于一炉”。
  一贯积极济世的他,在历史的关键点上,却选择了消极避世。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虽然官至二品大员,可谓“受朝廷恩遇不薄”,但是内心中再造文明之梦,终究仍不过是梦想而已!初时,他对清廷抱有相当期望,然而时间越久,参与越深,他就只有失望越大罢了。早在甲午战争败后,他痛感保守分子阻挠改革,就曾悲愤地说过“中国没有革新希望”;主持修订法律,他对北京官场风气又大为不满,以致对外国记者抱怨“我看中国没有希望!”总之,他“劝导改良,几于唇焦舌敝”,可惜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最后只能“事事失败,见挫强邻,民心乖离,酿成党祸,令朝纲隳于一旦”。长期服务于清廷的他,不屑于做一个迂腐的遗老,他以七旬高龄,“而今迈步从头越”,重新做出了政治抉择。
  他的走向共和,并没有费多大周折。1911年11月3日,上海革命党人以伍廷芳“伟才硕望,中外咸钦”,故托人劝他出任沪军都督府外交总长。伍一开始以年老体弱相辞,后来勉强接受。到11月4日上海光复,6日都督府宣告成立,伍廷芳就走马上任了。前后相差,不过几日而已。以他的能力与声望,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投身到一个充满艰辛与风险的全新事业——肇建民国当中去,其决心和影响可想而知。
  伍廷芳赞成共和,不是简单地表态应付。年近古稀的他,以他最拿手的外交、法律武器,重新在政坛上活跃起来。他起草文稿,发表通告,倡言“自武汉事起,各省响应,共和政治已为全国舆论所公认”;他奏请摄政王赞成共和,说“君主立宪政体,断难相容于此后之中国”;他的“倡议请清帝退位”,使得“一时,所谓缙绅、士大夫皆惊异之”;他还一再出面稳定在沪外国人情绪,以争取其支持;为了使新生政权能更快站稳脚跟,他又以14省反清独立政府的名义,发出《伍廷芳请各友邦承认中华共和国电》;为使上海都督府合法继承清朝在沪军事等“遗产”,他写信与洋人交涉……
  最能表现此时伍廷芳心志的,当数11—12月间他写给庆亲王的一封劝谕书了。信中他说此次革命,“其志在乎扫除专制积弊,而建共和政体”,清廷迫于形势,临时抱佛脚,但“年来假立宪之美名,行专制之虐政,上下中外罔不周知,朝廷之大信已漓,虽复家喻户晓,其谁信之”,所以只是枉费心机。他引孟子的话,指责清廷“谏不行,言不听”,可以“谓为寇仇矣”。结尾又说到清廷现在重募死士暗杀汉人,“悬赏三等,廷芳亦在应杀之列”,但是这种野蛮举动,一不是亲贵之所为,二则以汉人的数量百倍于满人,如果互相报复的话,结果将不堪设想。所以,为天下计,亦为个人计,清廷师法尧舜之揖让,“与民享共和之幸福”,则天下幸甚,皇室亦有善终,而我伍廷芳也由此得以“报恩于万一”,岂不美好!
  虽然在“观渡庐”中坐看云起,但他不会也没有坐视不理,这就是伍廷芳。
  
  蓄志已久有触即发
  
  伍廷芳走向革命,另有其因。
  众所周知,伍廷芳始终想做的,只是一个体制内的改革家。浸淫西方宪政多年的他,虽然对共和素有好感(早年拜访郭嵩焘时便发过英国政体表面上“君主之”,实际却是“民主之”的高论),但是,他信奉“国家之强弱全视乎法制之精神”,革命决非他的夙昔志愿。然而,他加入革命政府却快得有点让人晕眩。孙中山说伍廷芳“匡时救国之志,蓄之已久,故有触即发”,这才是背后最有力的原因。
  虽然生于新加坡,学于西式学堂,后来又成名于香港殖民地,但是自幼,伍廷芳便是一个有着浓厚中华情结的人。同时,他又是一个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极富政治抱负的人。这样,就决定了他不但不能满足于只是独善其身,而且也不能满足于只在香港弹丸之地上建功立业。他放眼于大中华的政治目光,使得他迟早要跳出一个又一个的小圈子,去做更大的事业。走向共和,远离专制,只不过是他又一次跳出一个小圈子而已。
  伍廷芳受的家教颇为传统,早在3岁时,父亲就携他从新加坡回广州定居,目的之一,便是让他接受传统教育,参加科举考试,谋个好出身。可惜伍廷芳只对子书、史鉴、小说有兴趣,对科举则兴味索然,所以,终于不得不远走香港,后来又自费留学英国,接受完整的西式教育。他的旧学功底虽然因此受到一定影响,但内心对华人血脉的认同,却从未改变。
  他的华人身份特征,表现于私人生活的各方面。妻子何妙龄,出身于华人牧师家庭,夫妻两人,都可谓长期受西方文化的耳濡目染,但他们组成的家庭,却更近于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完美,而非西式。妻子贤惠娴静、和蔼可亲,操持家事,相夫教子之外,还醉心于慈善事业;丈夫则虽然事业有成,仰慕者众,其中不乏西洋美女,但仍然至死保持对妻子的忠诚。(伍廷芳在用英文写的《美国视察记》中,坦陈以美国女人的魅力,自己假如没结婚,“余亦不能自保其不为所动也”。)两人相敬如宾,感情深笃。伍廷芳平时的衣着外表,尤其值得一提。大庭广众之下,即使人人西装革履,他还是习惯瓜皮帽、长马褂,一幅典型的中式打扮。在1915年写的《美国视察记》中,他专门有一章比较了传统的中式服装与美国人的西式服饰。他认为美观出自于习惯,但不论何种习惯,如果违背自然,或是有碍于肢体自由行动,就算不上美观。按这个标准,他极度推崇中国服制,认为它“即于世界各国衣服中,亦当首屈一指”。他说,中国当下要效法西方进行改革的地方固然很多,“然断断乎非其服制也”;不但如此,将中国衣制介绍给美国人,如蒙其采纳,则或对讨论商定出全球最佳的统一服装,也将功德无量。
  至于在香港办报,伍廷芳考虑的是开启华人民智,“奋其爱国之念”,以图自强。后来负笈英伦,他曾拜访当时清廷驻英公使郭嵩焘。郭不但注意到“其人尚文雅”,还提到一个细节——伍廷芳虽然身在异域,不得不入乡随俗,“为西洋装”,但仍“蓄发约长丈许,云为回家后尚可结辫也”。可见,其志早不在国外,而在中国,即使后来先回香港,虽然他个人可谓进入了由英国人主导的主流,但他的定位还是以华人为根基,故在港时积极为华人利益奔走,“俨然为华人之代言人”。1877年,伍廷芳第一次北上见李鸿章,从李对他的印象,更可以识见其为人。李称:凡洋务交涉、西洋律例有关诸事,向伍咨询,均能一一答对,切中要害;而且其人虽然久住香港、海外,却“恂恂然有儒士风”,绝无西洋人的浮夸习气。所以,李向朝廷申请,要不惜重金(按伍在香港做大律师的水准来算,给年薪6000圆)聘他到幕下。
  几年后,伍廷芳终于放弃他在香港本已稳定有成的事业,毅然北上,入李鸿章幕府。此后,他一直被李“倚为左右手,凡有新建议,必咨而后行”,北洋新政,如津沽铁路、北洋大学、北洋武备学堂、电报局等,都是由李鸿章一手经始,而伍廷芳“襄赞之力为多”(其子伍朝枢语)。1886年张荫桓出使美国,约伍廷芳同行。李鸿章致函总理衙门进行挽留,这封信足以显示他对伍廷芳的倚重。伍廷芳在李氏幕府中,一干就是14年(1882—1896),后来才出任多国公使。做公使时,他独当几面,于维护华人、国家利益,更是不遗余力,而且频频有不凡的表现,甚至是出奇制胜的招数。他谴责美国出台“排华法案”,控诉其迫害无辜华人的恶行,“以素号文明之国,而有此损碍声名之事,窃为贵国不取”,其辞锋之锐利,竟令美国本土人无地自容。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引用西人所信的上帝的教训——“爱你的仇人”,来反观西人在华人面前的居高临下、盛气凌人,他告诫他们这正是“外国人在中国不受欢迎的原因”。他的话掷地有声:“对异国人民的习俗进行彻底的指责,只能激起仇恨和对抗,并不具有说服力。”他主张不同文明之间相互理解并和谐共存:“在世界范围内,耶稣和孔子指点给人们的方向是相同的,实践的途径也是一致的。好的基督徒是好的,好的儒士也是好人。所以从道德观点上看,一个好的基督徒是一个好的儒士,一个好的儒士也是一个好的基督徒。”他不断地以演说向西方人介绍中国的文明,正如他后来不断地以文章向中国人介绍西方的文明一样。而注意在社交圈中制造舆论以影响华盛顿外交政策,伍廷芳更可谓是第一人。他外交生涯中最富创意的一笔,当数1909年他电请清政府按国际公法派军舰巡游南美,以震慑各国,保护华侨了。虽然清廷后来否决了这一提议,但以一个从来只有被外人用炮舰政策要胁的弱国,这一回竟要以炮舰政策去要胁其他国家,企图不战而屈人之兵,伍廷芳的这个想法,多少有点惊世骇俗。
  在《中华民国图治刍议》(1915)中,伍廷芳总结了清朝灭亡的教训,认为它不在于上面失德、群下弄权,而在于不知变通。“平心而论,当时执政,非不爱国、不思整顿之人。奈民情扞格不通,凡事只看得一方面,庸庸之流,最足误国,不必出于权奸也。”清廷“何以不知变通”呢?伍廷芳认为,“以不知时势变迁,昧于中外情形之故也”。
  一言以蔽之,中华情结和政治热情曾经让适时变通的伍廷芳毅然离港;让他矢志改良,企图一扫积弊;又曾让他不辞劳苦,去国离乡,出使列国;现在,当改良已成幻影,图强只是虚话的时候,同样是这种“匡时救国之志”,把他引向共和革命。
  
  上海议和唇枪舌剑
  
  时局的波谲云诡,总是出人意表。虽然武昌首义之后,各省纷纷独立,清廷分崩离析之势不可阻挡;但另一方面,清廷毕竟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尤其是随着袁世凯复出,他挟北洋六镇之势力,耀武扬威,一时倒也令革命党人无可奈何。此时,南北双方谁要吞掉谁,都有千难万难,而军事上占据优势的袁世凯,又在背后大玩养敌自重的伎俩,所以,最终两方有意无意地维持住了一种均势。此时,独立的各省固然愿意早日和谈,以定大局;袁为着政治野心,想早点坐上袁氏江山的宝座,也唱起议和高调,他还抢先南方一步,选派唐绍仪为北方议和总代表,南下湖北,争得谈判主动权。
  唐绍仪,字少川,广东香山唐家湾(今属珠海)人,早年留学美国,后任职朝鲜16年,回国后,仍然长期甚至专门从事于维护中国主权、增进中国利益的外交活动。其中,尤以赴印与英国谈判,解决西藏问题,及在收回利权运动中处理煤矿与铁路事务的政绩,使他享有盛名,号称为“清廷显官,政学前辈”。由他出任北方总代表,一方面固然是袁世凯的主意,另一方面却也是众望所归。反过来看南方,在能力、资历和声望上能与唐绍仪并肩抗衡的,除伍廷芳等寥寥几人外,找不出更多。
  出任南方议和总代表,伍廷芳当然是最佳人选。所以,尽管上海陈其美与湖北黎元洪之间为争夺革命领导权斗得不亦乐乎,但前者一提议伍廷芳,后者则除了把工夫放在争得谈判地点设在武汉外,对于人选问题只得同意。12月5日,代理中央政务的黎元洪,正式任命伍廷芳为民军总代表,代表南方主持和谈,以“不辜负十一省推举之望”。
  伍廷芳却并不想买陈其美的账,对于出任总代表一职,他先是表现冷淡,继之以推却。陈其美急于求伍廷芳出马,以盖过黎元洪,据说竟至于在伍面前长跪不起,苦求不已。他的诚心总算是把伍廷芳感动了。但北方的唐代表还未到,南方又为议和地点争得不可开交起来。黎元洪力主在汉口谈判,伍廷芳则以事务繁多、各国公意等理由主张在沪。双方电报来来去去,等到唐绍仪已经到了武昌,还没争出个定论。后来南京光复,清廷又夺去汉口,武昌处于大军压境之下,才不得已定为上海。
  12月18日下午,海内外万众瞩目的“南北和谈”拉开序幕。伍廷芳、唐绍仪各率领其参赞(南方有汪精卫、王宠惠、王正廷等,北方有杨士琦、章宗祥、严复等),在上海公共租界市政厅展开争论。双方唇枪舌剑,一直谈判到31日,留下会议纪录5次,达成不少共识。
  伍廷芳的卓越才识,在这次和谈中得到了最充分的展现和挥洒。他认为当务之急,在于南北停战,“须实行停战,方可议和”,因此每次会议开始,首当其冲的,就是落实此事。他提议搁置谁先开战的争论,即行罢战,并归还各自在停战期间违约进占的土地。对这个紧急问题,他的对策始终是避免无谓纠纷,灵活而求实效,予以彻底解决。这与他在商量根本问题——今后政体到底应是共和还是君主立宪时的坚持原则、寸土不让,恰成对照。他力陈今日中国皇帝已经不能再要,君主立宪是行不通的,只能实行共和立宪。他不但坚持这个原则,甚至还想方设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对手大搞策反。
  同为“海归派”的唐绍仪,对这番道理当然是衷心赞同的;况且,他自认为他来南方的主要使命,并非是为了拯救已经半死不活的清朝,而是运用妥协的手段,务使南方确认袁世凯的地位。所以,皇帝要也罢,不要也罢。他告诉伍廷芳:“共和立宪,我等由北京来者无反对之意”,“且我共和思想尚早于君,我在美国留学,素受共和思想故也”。他还表态说今天所议,并非为反对共和宗旨,“但求和平达到之办法而已”。伍廷芳答:“承认共和,则一切办法皆可商量”,今日“我等最注意者,宜使中国完全无缺,不为外人瓜分”,至于其它的如皇室待遇、旗人的安置、五族问题,都“自有善法”。唐答应电告袁世凯,“欲和平解决,非共和政体不可”。
  这时要袁世凯答应赞同共和,当然还为时过早。表现上支持君主立宪的袁世凯,在内心中认为君主立宪也好、共和也好,都是表面文章,真正的问题,在于谁的手里握有大权,名至实要归。所以他对唐绍仪的回复中,既不说要这个,也不说要那个,而是推说得召集国民会议,再行决定君主或民主问题。
  于是伍唐双方,又围绕召开国民会议的开会办法、代表组成,尤其是地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同时商讨的,还包括日后政治转型之后的各种善后问题,如优待皇室及五族共和、停战期间借洋款及其分成,等等。双方时有较大的分歧,但对于和谈来说,并不形成关键的障碍,所以也就常常易于达成共识了。即使其中偶有风波,也并不算大。伍廷芳的谈判风格,又回到了在不丧失原则的前提下,以灵活务实和可操作性为准。
  1912年1月1日是一个转折点。这一天,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出任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掀开了历史新纪元。这个消息对于觊觎元首之位已久的袁世凯来说,不啻是一记耳光。这时,清廷也在不断对他施加压力,名义上还是清朝臣子,而且不得不倚重这一身份的他,当然不便于完全不顾朝廷的面子。所以,正当上海滩上伍、唐两人达成诸多共识,并留下一系列白纸黑字的文件时,1月2日,恼羞成怒的袁世凯以这些约定未与他商明为由,全部判为违规。唐的议和代表职务,亦同时被他免去。接下来的谈判,袁要求转为由他和伍廷芳两人“直接往返电商”。
  消息传来,伍廷芳不禁为袁世凯的背信弃义感到愤怒,次日,他在复袁世凯电中一开头就说自己对此“深为诧异”。接下来,他在多封电报中强调,唐绍仪既然携有全权代表文凭,“本代表即认唐使有全权会议”,在其辞职之前,所订之约,一经签字,即有效力,应当遵守,“若以签字定议之条约可任便作为无效,将视同儿戏,代表全权之信用扫地,何以与列国友邦并立于世界?”至于袁要和他电报谈判,伍则始则以兹事体大、电谈不便推脱,继则以既然是袁中间生事,则袁应亲临南方谈判要胁,电报中犀利而又句句在理的文辞,把袁世凯说了个满脸尴尬。针对袁世凯的责问——何以未开国民会议决定政体,南方先组临时政府,又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伍廷芳回电说:“民军已光复十余省,不能无统一之机关,且于国民会议未议决前成立临时政府,并选举临时大总统,只是民国内部事务,这也是政治通例。”他反诘道:“请还问清政府,国民会议未议决以前,何以不即行消灭,何以尚派委大小官员。”而对袁世凯大玩软硬兼施的两面把戏,一边谈判一边纵容部下南犯,伍廷芳则一面在电文中以事实加以斥责;一面又致电各国领事,以求国际舆论支持;他还致电提醒孙中山,对此要严阵以待;甚至,伍廷芳还利用北洋内部矛盾,力图从中分化……
  逞一时口舌之快可不是伍廷芳的作风,讥刺袁世凯,是为了在道义上抢得上风,一旦到双方商及实务,伍廷芳的作风就很务实了。他在与袁世凯过招时,总要占据有理、有节的气势,以做到对共和事业和国家前途最为有利。这一轮的谈判一直持续到2月12日,双方达成了协议:清帝逊位,而孙中山将大总统一职让予袁世凯。协议既成,2月16日,伍廷芳以“全国统一,和谈告竣”,提出辞呈。17日,孙中山即复电同意。南北和谈和它前后所有的文戏、武戏,也就由此缓缓闭幕了。
  尽管总的形势最后不可避免地倒向了对袁世凯有利,但伍廷芳代表南方谈判所取得的成就,仍然不可磨灭。孙中山在17日电文中对他带领的和谈团体给予了极高评价:“公等为民国议和事,鞠躬尽瘁,不避嫌怨,卒能于樽俎之间,使清帝退位,南北统一,不流血而贯彻共和之目的,厥功甚懋!”
  
  “观渡庐”外再看云落
  
  1912年1月3日,南京临时政府组阁,伍廷芳出任司法总长,而外交总长则由王宠惠出任。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因为无论凭资历、声望,还是工作的连续性,大家都认为外长一职,都理应归于伍廷芳(伍之前任中华民国军政府外交总长),而不是从耶鲁大学毕业还没几年的毛头小伙子王宠惠(时年31岁)。就连王宠惠本人,也深知自己根本不能与伍氏相提并论,故而表示不敢接任此职。消息传到上海,伍廷芳在沪的广东老乡们不但对孙的安排大加抨击,还扬言要暂不交付本已认定的借款银40万两。美侨创办的英文《大陆报》记者,这时也向孙中山提问,表示这个任命“颇滋群疑”。孙中山回答,伍廷芳外交上名头虽大,“惟吾华人以伍君法律胜于外交”,他过去编辑新法的心得经验,现在可以“施行于共和民国”,而且民国建设伊始,“宜首重法律”,外交虽然本为一国最重要的政策,但法律未编定,才能再高,“掌理外交,亦将无用”,所以“本政府派伍博士为法部总长,并非失察”。他的理由虽然听来完美,却并未能说服众人。据说,孙中山做这样的人事安排,是由于他有意于暗中自主外交,这样当然是用年轻人比用长者更便利;否则,要绕开伍廷芳,谈何容易!所以,他力劝王宠惠“勿怯也”,大胆上台。
  伍廷芳本人对这次任命反而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他一再表态,说自己视这两个职位“无甚差异,无所好亦无所恶”。他还去信阻挡护己心切的同乡们,以大义相申,劝其“阋墙之争,最所当戒”,以免为人所乘。一场风波,虽然因为他出面打圆场而消弥于无形,但这也预示着伍廷芳与革命党人之间以后的合作必定充满纠葛、分歧。
  临时政府的人事任命问题只是一个序幕,南北议和进入最后阶段时,袁世凯授意的一个新提案引起了更令双方不快的风波。袁的提案,大致意图就是要求清廷准他先期在天津成立一个临时政府,以应付清廷和南方临时政府同时消失的局面,到时他便可以大权独揽。孙中山当然知道袁世凯的如意算盘,于是令伍廷芳改变原来与北方达成的共识,即在清廷逊位后南方共和政府即于两日内解散的协定,以反制袁的新提案。但是,伍廷芳却以为,这是一种自食其言的做法。他引唐绍仪的话说清帝退位后,“北京必不即设临时政府,此层可以无虑”;他还以为,孙中山出此下策,是由于他个人有心恋栈。孙中山连忙出来解释、辩诬。所幸的是,后来清帝退位,南北筹商统一政府并没有出现大的波折,所以这场风波也就不了了之了。
  真正让伍廷芳疏远革命党人的一场风波,是围绕“姚荣泽案”、“宋汉章案”与沪军都督陈其美展开的“权法之辩”。
  姚荣泽是一个武昌起义后,曾经受到革命党人奚落而怀恨的前清县令,他借故杀害了两名革命党人;宋汉章则是对陈其美革命不予金融支持的一个银行经理,陈其美先伺机将其拘捕,后历数其侵吞舞弊劣迹,称其为法理难容。两案后来均在上海审理,但是,对于审判官、陪审员的任命及律师聘请、开庭程序,尤其是政府各部门的权限等问题,作为司法总长的伍廷芳,却与陈其美及不少革命党人产生了不可调和的分歧。陈其美的意思大致是他要做一个现代“包公”,只要抱定是为了革命,目的是正义的,而且犯罪事实认定为昭然若揭,那么“包公”就应该包办一切:抓人、查案、判案、量刑,一竿子插到底,至于那些严格而繁琐的法律程序,不但是没有必要的虚文,更会妨害效率,影响正义的伸张。因此,就不应消极地拘束于什么尊重个人自由之类,而要积极地惩恶扬善。陈其美频频强调:“本都督嫉恶如仇”,为民做主,惩治民贼,筹措军饷,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至于个人毁誉,又何足道哉,“方冀痛除旧染,力图改革,宁为众矢之的,不愿以道徇人”。
  与陈相反,伍廷芳则认为,正是这种老“包公”的思路,妨碍了现代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为了给民国法制打下良好基础,就一定要抛弃这种“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旧模式。他说判案不能先入为主,未经判决就认定别人有罪,“天下岂有先坐实彼造之人为有罪,而对于此造不生危险之理?”况且按照三权分立,司法本是司法部门的事,“倘必事事干涉,司法部几不形同虚设耶?”伍廷芳说,即使是前清假立宪时期,行政有司也不敢对司法“妄为侵越”,不敢明目张胆地任意捕人判刑,如像军事时期那样包揽大权,“则中央政府可以不设,各机关尤可以不设”。他主张采用现代的司法理念,不是“权”大于“法”,而是“法”大于“权”。用他后来的话说:“专制时代之魔力,以人为扩张,故注重人;共和时代之治机,以法为活动,故注重法。”“权法之辩”,事关民国是停留在中世纪的人治,还是走向现代的法治的关键。“伏念保障人民之自由,维持司法之独立,均惟(司法)总长是赖”,他劝导陈其美:“现在共和确立,关于保障人民之自由,已于《临时约法》规定。似不应有损害民权,违背约法之事,致启人民之危惧。”
  “姚案”、“宋案”虽然最终都基本上按照伍廷芳的思路得以处理,但是这场争论给伍廷芳造成的心理影响是巨大的,这使得他与革命党人之间的鸿沟一时变得不可弥合。在争论过程中,以陈其美为代表的不少革命党人不但表现出对伍廷芳的现代法治理念相当隔膜,更不用谈认同了。争论一开始,大家似乎还是更多地摆事实、讲道理,到后来,就变成纯粹的人身攻击了。陈其美在致伍廷芳的信中出现了污辱其人格的话,暗指伍为“无意识之人”,其迎合世俗,沽名钓誉,是“旧政府最无人格之行为”。伍廷芳不甘示弱,他说自己秉公办事,伸张民权,奋起争辩,决非是图虚名,倒是现在时代变了,“此正民权恢复之时,万不容再有丝毫专制事实存留于天壤。如有悍然为之而不顾者,则无论勋劳如何,责望如何,均当视为人民之公敌”;胡乱捕人是“强盗之行为”,行为“迹近蹂躏民权,又反失法律之原则”。双方争来争去,伍廷芳在司法独立上固然是寸步不让,陈其美更是自信公理在手,所以对伍廷芳常有极为难听的冷嘲热讽之辞。其他不少革命党人也不甘寂寞,他们推出诸如《伍廷芳破坏法律》、《伍廷芳说鬼话》等酷评,其中包含了不少对伍的无端中伤。伍廷芳对这种“恶声复加于其身”的反击,虽然颇有绅士风度,但他毕竟明白了他的法治理想并不能为众多革命党人所认同。
  即使是按法理来讲与他站在一边的孙中山,因为不得不倚重革命干将陈其美,也难于对其越权做出多少真正有效的制约。何况,对于稍后“二次革命”,坚持要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伍廷芳,内心当然极不赞同孙中山的武力手段。最终,伍廷芳与革命党人的关系也就暂时疏远了。
  革命党人既然不能满足自己的法治理想,袁世凯就更没有希望了。伍廷芳对袁世凯本无好感,数月以来,他与之电报往返无数次,对袁反复、无信的政治品格也责备无数次。后来,他拒不接受袁世凯向缔造共和有功人员颁发的勋一位(此荣誉仅次于孙中山、黎元洪的大勋位);谢绝袁世凯的入阁邀请,“以年老吃素为辞职”,拒绝赴南京参加“庆祝中华民国成立一周年纪念大会”;还规劝袁世凯到印度考察佛教,其中隐藏“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讥义,都可谓是其来有自。
  1912年4月,南京临时政府解散,政治中心北移。伍廷芳也已辞去司法总长一职,他重新回到“观渡庐”,又做起了看似优哉游哉的“观渡庐”主人。按法治理想建国之梦虽然又一次化为泡影,但是灵魂卫生之学,又可以搬回案头了。然而,在探索延年益寿之道的同时,伍廷芳还是忘记不了思考中华民国的命运及其图治的构想。
  匆匆间云起,匆匆间云落。起点是“观渡庐”,终点还是“观渡庐”。
  在《辞勋一位电》中,伍廷芳自述:“廷芳自南京政府合并后,解职归田,永作共和国民,不愿再受荣典。”这个七旬老翁,看来真是要远离政治,只是坐看云起云落了。
  然而事实却是,已入耄耋之年的伍廷芳,热血并没有真正冷却下来。如果对袁世凯的复辟梦他还只是口诛笔伐的话,那么在袁之后乱纷纷的时局中,再度走出“观渡庐”的伍廷芳,就又是一个行动的健者了。1916年“一战”正酣,中国处境危险,他北上就任外交总长兼代国务总理,他不为恫吓所屈,拒不签署命令解散国会;张勋复辟期间,他毅然携外交总长印信离京南下,拒不合作,抵沪后痛批复辟,呼吁各国不承认北京政府;参加护法军政府,后又以军阀无道,兼任财政部长的他誓不以“国民之钱而资民贼”,于是携180多万“关税余款”离穗赴港,后来才随孙中山重回广州,将钱用于护法事业;1920年,孙中山再举护法大旗,他跟随左右,历任外交部长兼财政部长、广东省长,北伐时又代孙行使非常大总统权力;1922年,陈炯明炮轰总统府,年届八旬的伍廷芳登上永丰舰,嘱孙中山保重,并说:“恐怕我没有替你出力的时间了。”几日后,他抱病于忧愤中辞世,临终犹“无一语及家事”……不久,孙中山亦率众僚属赴沪上寓居。
  伍廷芳在他的余生中,一次又一次看到云起,看到云落,但是和以往各次一样,不会坐视不理,“匡时救国之志,蓄之已久”的他,还是“有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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