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运用比较分析法、多因素综合分析法对现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提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分类标准重构进行探索。结果表明,现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类标准分类依据不统一,可操作性有限。建议从满足公民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和小部分更高层次的需求出发,建立健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