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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党的惠农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粮食收购已成常态,在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央和地方粮食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不及时支付售粮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个别粮食经营者不遵守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粮食收购“打白条”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形式多样化,损害了农民利益,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笔者主要从最低收购价粮食资金结算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思考,并提出相关的应对措施。
[關键词]粮食收购;经纪人;粮食流通;收购主体;一卡通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5.060
对售粮农民“打白条”现象最早出现在1984年,当年粮食大丰收,粮食供求紧张出现短期过剩伴随发生卖粮难、收购粮食“打白条”现象,进而产生农民退出土地、出门打工的问题。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国家自2004年开始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新粮上市后,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引导市场粮价合理回升,有效地避免了“谷贱伤农”情况的发生。但屡禁不止的粮食收购“打白条”现象使种粮农民没有享受到政策红利,影响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落地,必须加以防范治理。
1 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资金结算现状
国家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粮、一次性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省级、市级、县级)。其中最低收购价粮是国家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中储粮集团公司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作为政策执行主体,收购资金来源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自国家开始启动最低收购价政策以来,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也在不断完善,收购资金结算环节可以分为取得贷款、资金转拨、结算付款,取得贷款环节由原来的实际收购库点贷款到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统一承贷;资金转拨环节由中储粮按收购进度预付给实际收购库点到由中储粮直接支付给售粮人;付款方式由实际收购库点现金结算到“一卡通”网银支付。特别是中储粮全面推行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以来,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打白条”问题。
所谓粮食收购“一卡通”就是基于计算机信息技术,制作IC卡与售粮人身份证、车辆信息、粮食入库信息、收款银行卡捆绑,实现粮食收购过程可追溯的“一站式”全流程操作服务。该系统在入门登记、扦样化验、计量称重、结算付款均留存影像资料,通过数据交换实现实际收购库点、中储粮直属企业数据共享,同时,该系统与银行网银系统对接,实现粮款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直接支付给售粮人。
2 粮食流通环节“打白条”现象的表现形式
“一卡通”的推广使用,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粮食收购方式,使粮食收储企业从粗放型管理向流程化管理、机械化操作、信息化传输、可视化监管方向转变,粮食企业向售粮农民“打白条”的现象已杜绝,但粮食流通环节“打白条”现象仍难以完全杜绝,甚至更隐蔽,事前难以发现。
2.1 粮食经纪人收购环节易发生“打白条”现象
《粮食大辞典》对“粮食经纪人”的解释为:“为促成他人粮油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和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或既从事粮油生产和购销经营,又从事粮油的居间、代理等经纪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粮食购销市场化,目前粮食大体上通过“种粮农民—小粮食经纪人—大粮食经纪人(粮食收购点)—粮食企业”的路径流通。粮食经纪人一是为粮农服务,是粮农卖粮的重要帮手;二是为粮商服务,为中央储备粮、省市地方储备粮收储轮换服务,也为各类粮食企业商品粮贸易提供粮源,是沟通粮食产销的桥梁;三是增加了社会就业渠道,促进了农民增收。
2018年,在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主办的全国粮食经纪人工作交流会上,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任智表示,目前粮食经纪人工作还存在“一低二松三缺”的问题。一低是文化素质低,大部门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普遍没有受过专业培训;二松首先是组织松散,基本上是以人或以户为经营单位,购销规模小;其次是纪律松懈,法律意识、道德观念淡薄,部分经纪人在收购中存在着不讲诚信、缺斤短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坑农骗农现象;三缺首先是缺信息、缺资金、缺管理,对粮情、市场行情掌握不准,收购数量和质量难以保证,目前还没有一个部门专门从事粮食经纪人监督管理工作。
粮食经纪人的收购范围一般以自身所在的乡镇为单元,利用自身为农民的优势,熟悉当地农户售粮习性,以信誉担保将散户粮食运交粮库,结算到粮款后再交给农户,靠的是当地农户的信任。多数粮食经纪人是季节性从事粮食经营活动,部分还经营有其他企业,粮食经纪人在收到粮款如果将资金挪用,就会发生拖欠农民粮款事件。
2.2 粮食企业依托“粮食银行”变相“打白条”
“粮食银行”是一种采取市场化运作,吸收农民手中余粮“储蓄”,“储户”可凭“存折”随时提取、兑换、折现的新型粮食经营业态。“粮食银行”主要承担的是代农储存、代农加工和品种兑换的“两代一换”功能。“粮食银行”在粮食贸易、加工和周转中获得增值效益,对粮食主管部门、农户、粮食企业看似“一举多赢”,但实际运行中也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审计署在金融审计中指出,“个别企业以为农提供粮食储存、销售和兑换服务等名义设立‘粮食银行’而向售粮农户和其他社会人员进行非法集资,假借公益之名误导群众,欺骗性和隐蔽性更强,社会危害更为严重”。此外,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从事“粮食银行”的企业将农民应承担的市场风险转移到自身,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且“粮食银行”无具体单位监管,出现风险无人兜底,处理不慎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有的企业甚至用“粮食银行”存粮顶替政策性粮食库存,出现“一粮两顶”的恶性事件,最终出现无法支付农民粮款现象,农民讨要粮款无果将会发生群体性上访甚至哄抢国家政策性粮食,产生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2.3 利用监管盲区出现诈骗式“打白条”现象 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虽然将粮款直接支付给售粮人,但收款人是不是实际粮食所有人无法甄别。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大都为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目前已出现个别企业利用农民对国有企业的信任,在库外以高息代储名义接收售粮户送粮,同时组织人员以售粮农户名义登记“一卡通”信息套取售粮资金的现象。这种现象使实际售粮人得不到粮款,带有明显的诈骗性质,监管难度较大。
3 对新形势下“打白条”现象的应对措施
3.1 加强粮食经纪人管理,建立懂法守法的粮食经纪人队伍
原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在全国粮食局长会议上曾指出,要鼓励和支持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发展,大力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和粮食经济合作组织,搞活粮食购销和经营。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粮食经纪人已超过百万,收购粮食占收购总量的 70%~80%,在粮食主要产区高达 95%左右,在粮食收购中占据主导地位,粮食经纪人已成为推动我国粮食经济有序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加强粮食经纪人管理对遏制粮食收购“打白条”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是建立健全粮食经纪人组织,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的作用,将单兵作战、松散的粮食经纪人组织起来,建立合作组织。二是国家有关部门应制定有关粮食经纪人管理条例,引导粮食经纪人规范粮食经营行为。三是完善粮食收购准入制度,粮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采取先准入、后培训、再规范的发展思路,简化登记手续,为粮食经纪活动创造安全、宽松的交易环境。四是暢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渠道,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五是将粮食经纪人履约记录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在收购过程中提示农民事先查看经纪人信用记录。六是加强税收政策扶持,粮食流通环节应与蔬菜、鲜活动植物的流通环节同样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可探索实行对粮食生产、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加工环节按定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2 探索实行政策性粮食收购资格证管理
探索由省级粮食管理部门建立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备选库,从储粮设施、专业人员配备、财务状况、企业及法人资信情况等方面审核是否可参与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对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颁发政策性粮食收购资格证,杜绝信用不良企业入围。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前,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储粮、农发行联合从具备选库中择优确定最低价粮食委托收储库点,待预案启动后及时开磅收购,缩短预案启动时间,促使农民将粮食直接销售到国家指定收购库点,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从而使农民真正获得政策实惠。
3.3 实行“分贷分还”,明确实际收购库点承担主体责任
近年来,由于粮食市场形势变化,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量大幅增加,加之中储粮自身仓容不足,委托管理成为最低收购价、临储粮油管理中的主要形式。目前,委托收储库点数量是中储粮直属企业数量的几十倍,委托库点储存的政策性粮食占比达80%以上,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现行的资金供应方式为中储粮直属企业在农发行贷款,委托实际收购库点收购、储存、管理,收购主体与贷款主体分离,资金供应链条较长。这种由中储粮作为承贷主体统贷统还,资金统一调度的现象,还容易导致委托库点产生“等、靠、要”心理,甚至出现恶意骗取粮款、损失由中储粮兜底的风险事件,损害了国家粮食政策性收购的信誉,也给中储粮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中储粮一家难承重压。
可试行“坚持谁收购谁贷款、收多少粮食贷多少款、粮食出库承担还款责任”的原则,确保库点布到哪,资金供应到哪,切实做到“钱等粮”。“分贷分还”有利于调动粮食企业积极性,缓解收储压力,同时还有利于形成中储粮、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三方共同监管的风险防控机制,避免购粮“打白条”陷入口水仗的尴尬境地。
3.4 加强行政干预,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管理
一是由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打白条”投诉应急处理机制,畅通投诉渠道,明确核查主体,对“打白条”行为一查到底,并将查处情况向社会曝光。二是地方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机构将“打白条”行为作为征信事项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失信的粮食企业及法人实施禁售措施。三是完善有关“粮食银行”的法律法规,制定准入标准,降低运营风险。
3.5 加大向农民宣传政策的力度,增强农民维权意识
政府宣传部门应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主要媒体充分宣传解读粮食收储政策,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广大农民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避免误解误读。同时对农民维权进行提示,售粮款落袋为安最重要,不要轻信他人给予高息回报的承诺,回报越高风险越大,要捂紧自己的钱袋子,理财找正规渠道,避免钱粮两空。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售粮食,一定要选择信用良好的经纪人并留存委托代售的书面凭证,作为发生纠纷时维权的重要依据。如果发生粮款被拖欠的情况,可依法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法院维权,提高农民依法监督的意识,通过行政保障、自身维权来保护农民利益。
4 结语
总之,即便是在强调市场经济决定作用的环境下、即便是科学技术带来巨大生产力的环境下,农业依然是高投入、收益又很不确定的产业。只有严格执行法律,制度得到落实,政府、企业、粮食经纪人合力共管,监管才能硬起来,白条才能收起来,农民利益才能真正保护起来。
参考文献:
[1]江峰.根治粮食收购“打白条”顽症的对策[J].中国粮食经济,2013(10).
[2]王士春.自主收购情形下如何防范和处置打“白条” [N].粮油市场报,2018-04-14(B03).
[3]宋锋,王雅琳,莫魏林,等.粮食经纪人在粮食流通环节中的作用与监管[J].粮食科技与经济,2017,42(4).
[4]熊维联.“粮食银行”问题探析[J].粮食问题研究,2014(4).
[5]刘洁璇.浅议“粮食银行”的发展模式与风险防控策略[J].粮食问题研究,2020(2).
[作者简介]任腾云(1984—),男,汉族,河南新密人,中级会计师,本科,财务科长,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關键词]粮食收购;经纪人;粮食流通;收购主体;一卡通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5.060
对售粮农民“打白条”现象最早出现在1984年,当年粮食大丰收,粮食供求紧张出现短期过剩伴随发生卖粮难、收购粮食“打白条”现象,进而产生农民退出土地、出门打工的问题。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国家自2004年开始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新粮上市后,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引导市场粮价合理回升,有效地避免了“谷贱伤农”情况的发生。但屡禁不止的粮食收购“打白条”现象使种粮农民没有享受到政策红利,影响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落地,必须加以防范治理。
1 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资金结算现状
国家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粮、一次性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省级、市级、县级)。其中最低收购价粮是国家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中储粮集团公司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作为政策执行主体,收购资金来源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自国家开始启动最低收购价政策以来,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也在不断完善,收购资金结算环节可以分为取得贷款、资金转拨、结算付款,取得贷款环节由原来的实际收购库点贷款到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统一承贷;资金转拨环节由中储粮按收购进度预付给实际收购库点到由中储粮直接支付给售粮人;付款方式由实际收购库点现金结算到“一卡通”网银支付。特别是中储粮全面推行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以来,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打白条”问题。
所谓粮食收购“一卡通”就是基于计算机信息技术,制作IC卡与售粮人身份证、车辆信息、粮食入库信息、收款银行卡捆绑,实现粮食收购过程可追溯的“一站式”全流程操作服务。该系统在入门登记、扦样化验、计量称重、结算付款均留存影像资料,通过数据交换实现实际收购库点、中储粮直属企业数据共享,同时,该系统与银行网银系统对接,实现粮款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直接支付给售粮人。
2 粮食流通环节“打白条”现象的表现形式
“一卡通”的推广使用,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粮食收购方式,使粮食收储企业从粗放型管理向流程化管理、机械化操作、信息化传输、可视化监管方向转变,粮食企业向售粮农民“打白条”的现象已杜绝,但粮食流通环节“打白条”现象仍难以完全杜绝,甚至更隐蔽,事前难以发现。
2.1 粮食经纪人收购环节易发生“打白条”现象
《粮食大辞典》对“粮食经纪人”的解释为:“为促成他人粮油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和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或既从事粮油生产和购销经营,又从事粮油的居间、代理等经纪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粮食购销市场化,目前粮食大体上通过“种粮农民—小粮食经纪人—大粮食经纪人(粮食收购点)—粮食企业”的路径流通。粮食经纪人一是为粮农服务,是粮农卖粮的重要帮手;二是为粮商服务,为中央储备粮、省市地方储备粮收储轮换服务,也为各类粮食企业商品粮贸易提供粮源,是沟通粮食产销的桥梁;三是增加了社会就业渠道,促进了农民增收。
2018年,在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主办的全国粮食经纪人工作交流会上,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任智表示,目前粮食经纪人工作还存在“一低二松三缺”的问题。一低是文化素质低,大部门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普遍没有受过专业培训;二松首先是组织松散,基本上是以人或以户为经营单位,购销规模小;其次是纪律松懈,法律意识、道德观念淡薄,部分经纪人在收购中存在着不讲诚信、缺斤短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坑农骗农现象;三缺首先是缺信息、缺资金、缺管理,对粮情、市场行情掌握不准,收购数量和质量难以保证,目前还没有一个部门专门从事粮食经纪人监督管理工作。
粮食经纪人的收购范围一般以自身所在的乡镇为单元,利用自身为农民的优势,熟悉当地农户售粮习性,以信誉担保将散户粮食运交粮库,结算到粮款后再交给农户,靠的是当地农户的信任。多数粮食经纪人是季节性从事粮食经营活动,部分还经营有其他企业,粮食经纪人在收到粮款如果将资金挪用,就会发生拖欠农民粮款事件。
2.2 粮食企业依托“粮食银行”变相“打白条”
“粮食银行”是一种采取市场化运作,吸收农民手中余粮“储蓄”,“储户”可凭“存折”随时提取、兑换、折现的新型粮食经营业态。“粮食银行”主要承担的是代农储存、代农加工和品种兑换的“两代一换”功能。“粮食银行”在粮食贸易、加工和周转中获得增值效益,对粮食主管部门、农户、粮食企业看似“一举多赢”,但实际运行中也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审计署在金融审计中指出,“个别企业以为农提供粮食储存、销售和兑换服务等名义设立‘粮食银行’而向售粮农户和其他社会人员进行非法集资,假借公益之名误导群众,欺骗性和隐蔽性更强,社会危害更为严重”。此外,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从事“粮食银行”的企业将农民应承担的市场风险转移到自身,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且“粮食银行”无具体单位监管,出现风险无人兜底,处理不慎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有的企业甚至用“粮食银行”存粮顶替政策性粮食库存,出现“一粮两顶”的恶性事件,最终出现无法支付农民粮款现象,农民讨要粮款无果将会发生群体性上访甚至哄抢国家政策性粮食,产生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2.3 利用监管盲区出现诈骗式“打白条”现象 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虽然将粮款直接支付给售粮人,但收款人是不是实际粮食所有人无法甄别。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大都为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目前已出现个别企业利用农民对国有企业的信任,在库外以高息代储名义接收售粮户送粮,同时组织人员以售粮农户名义登记“一卡通”信息套取售粮资金的现象。这种现象使实际售粮人得不到粮款,带有明显的诈骗性质,监管难度较大。
3 对新形势下“打白条”现象的应对措施
3.1 加强粮食经纪人管理,建立懂法守法的粮食经纪人队伍
原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在全国粮食局长会议上曾指出,要鼓励和支持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发展,大力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和粮食经济合作组织,搞活粮食购销和经营。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粮食经纪人已超过百万,收购粮食占收购总量的 70%~80%,在粮食主要产区高达 95%左右,在粮食收购中占据主导地位,粮食经纪人已成为推动我国粮食经济有序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加强粮食经纪人管理对遏制粮食收购“打白条”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是建立健全粮食经纪人组织,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的作用,将单兵作战、松散的粮食经纪人组织起来,建立合作组织。二是国家有关部门应制定有关粮食经纪人管理条例,引导粮食经纪人规范粮食经营行为。三是完善粮食收购准入制度,粮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采取先准入、后培训、再规范的发展思路,简化登记手续,为粮食经纪活动创造安全、宽松的交易环境。四是暢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渠道,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五是将粮食经纪人履约记录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在收购过程中提示农民事先查看经纪人信用记录。六是加强税收政策扶持,粮食流通环节应与蔬菜、鲜活动植物的流通环节同样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可探索实行对粮食生产、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加工环节按定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2 探索实行政策性粮食收购资格证管理
探索由省级粮食管理部门建立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备选库,从储粮设施、专业人员配备、财务状况、企业及法人资信情况等方面审核是否可参与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对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颁发政策性粮食收购资格证,杜绝信用不良企业入围。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前,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储粮、农发行联合从具备选库中择优确定最低价粮食委托收储库点,待预案启动后及时开磅收购,缩短预案启动时间,促使农民将粮食直接销售到国家指定收购库点,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从而使农民真正获得政策实惠。
3.3 实行“分贷分还”,明确实际收购库点承担主体责任
近年来,由于粮食市场形势变化,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量大幅增加,加之中储粮自身仓容不足,委托管理成为最低收购价、临储粮油管理中的主要形式。目前,委托收储库点数量是中储粮直属企业数量的几十倍,委托库点储存的政策性粮食占比达80%以上,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现行的资金供应方式为中储粮直属企业在农发行贷款,委托实际收购库点收购、储存、管理,收购主体与贷款主体分离,资金供应链条较长。这种由中储粮作为承贷主体统贷统还,资金统一调度的现象,还容易导致委托库点产生“等、靠、要”心理,甚至出现恶意骗取粮款、损失由中储粮兜底的风险事件,损害了国家粮食政策性收购的信誉,也给中储粮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中储粮一家难承重压。
可试行“坚持谁收购谁贷款、收多少粮食贷多少款、粮食出库承担还款责任”的原则,确保库点布到哪,资金供应到哪,切实做到“钱等粮”。“分贷分还”有利于调动粮食企业积极性,缓解收储压力,同时还有利于形成中储粮、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三方共同监管的风险防控机制,避免购粮“打白条”陷入口水仗的尴尬境地。
3.4 加强行政干预,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管理
一是由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打白条”投诉应急处理机制,畅通投诉渠道,明确核查主体,对“打白条”行为一查到底,并将查处情况向社会曝光。二是地方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机构将“打白条”行为作为征信事项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失信的粮食企业及法人实施禁售措施。三是完善有关“粮食银行”的法律法规,制定准入标准,降低运营风险。
3.5 加大向农民宣传政策的力度,增强农民维权意识
政府宣传部门应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主要媒体充分宣传解读粮食收储政策,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广大农民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避免误解误读。同时对农民维权进行提示,售粮款落袋为安最重要,不要轻信他人给予高息回报的承诺,回报越高风险越大,要捂紧自己的钱袋子,理财找正规渠道,避免钱粮两空。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售粮食,一定要选择信用良好的经纪人并留存委托代售的书面凭证,作为发生纠纷时维权的重要依据。如果发生粮款被拖欠的情况,可依法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法院维权,提高农民依法监督的意识,通过行政保障、自身维权来保护农民利益。
4 结语
总之,即便是在强调市场经济决定作用的环境下、即便是科学技术带来巨大生产力的环境下,农业依然是高投入、收益又很不确定的产业。只有严格执行法律,制度得到落实,政府、企业、粮食经纪人合力共管,监管才能硬起来,白条才能收起来,农民利益才能真正保护起来。
参考文献:
[1]江峰.根治粮食收购“打白条”顽症的对策[J].中国粮食经济,2013(10).
[2]王士春.自主收购情形下如何防范和处置打“白条” [N].粮油市场报,2018-04-14(B03).
[3]宋锋,王雅琳,莫魏林,等.粮食经纪人在粮食流通环节中的作用与监管[J].粮食科技与经济,2017,42(4).
[4]熊维联.“粮食银行”问题探析[J].粮食问题研究,2014(4).
[5]刘洁璇.浅议“粮食银行”的发展模式与风险防控策略[J].粮食问题研究,2020(2).
[作者简介]任腾云(1984—),男,汉族,河南新密人,中级会计师,本科,财务科长,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