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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语文》选用了范仲淹的名作《岳阳楼记》。对文中“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一句,课本注译为“滕子京降职到岳州做太守”。笔者以为这种说法不妥,因为这与“太守”这一官职的发展变化和称谓的事实不符。
一、“太守”官职的发展
据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古代文化常识(职官)》介绍,秦代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郡,郡的行政长官是郡守,至汉,郡守改称太守。汉武帝时,全国分为十几个监察区,称为州或部,每州设刺史一人(有时称为牧),监察所属郡国。经南北朝至隋文帝统一中国后,废郡一级的官,只存州县两级,唐代因之,县以上的行政单位称州或郡,称州时长官为刺史,称郡时长官为太守。宋时,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州,州政由中央派员前往管理,称为“知某州军州事”,简称知州。从以上可看出,由秦汉至宋,随着行政单位名称的变化,其行政长官的称谓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在宋代,已经没有了太守这一官职称谓。
二、宋代诗文中的“太守”
虽然宋代已没有太守这一官职称谓,但许多宋人于诗文中都提到太守,这只不过是沿用前代的旧称而已。欧阳修的《醉翁亭记》中“太守自谓也”和苏轼的《江城子·密州出猎》中“为报倾城随太守”等句均属此例。但这只是文人表述上的一种习惯,在当时的官制中,实际已经没有“太守”这一职位。
三、关于“守”字的注译
由于宋代已经不存在太守这一官职的称谓,所以如果直接注译“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为“滕子京降职到岳州做太守”,容易形成误导,使学生以为宋代仍有太守这一官职。对于“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一句,恰当的注译应为“滕子京降职到岳州做州郡的长官或知州”。
(作者单位:湛江市第二中学)
一、“太守”官职的发展
据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古代文化常识(职官)》介绍,秦代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郡,郡的行政长官是郡守,至汉,郡守改称太守。汉武帝时,全国分为十几个监察区,称为州或部,每州设刺史一人(有时称为牧),监察所属郡国。经南北朝至隋文帝统一中国后,废郡一级的官,只存州县两级,唐代因之,县以上的行政单位称州或郡,称州时长官为刺史,称郡时长官为太守。宋时,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州,州政由中央派员前往管理,称为“知某州军州事”,简称知州。从以上可看出,由秦汉至宋,随着行政单位名称的变化,其行政长官的称谓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在宋代,已经没有了太守这一官职称谓。
二、宋代诗文中的“太守”
虽然宋代已没有太守这一官职称谓,但许多宋人于诗文中都提到太守,这只不过是沿用前代的旧称而已。欧阳修的《醉翁亭记》中“太守自谓也”和苏轼的《江城子·密州出猎》中“为报倾城随太守”等句均属此例。但这只是文人表述上的一种习惯,在当时的官制中,实际已经没有“太守”这一职位。
三、关于“守”字的注译
由于宋代已经不存在太守这一官职的称谓,所以如果直接注译“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为“滕子京降职到岳州做太守”,容易形成误导,使学生以为宋代仍有太守这一官职。对于“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一句,恰当的注译应为“滕子京降职到岳州做州郡的长官或知州”。
(作者单位:湛江市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