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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发[2011]2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和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推进我区人民防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