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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美国政坛上,副总统是一个徒有虚名而无实权(has no definedfunction)的职位。这一职位,早年间常常被人们称作“备用胎”——必备,但是可能永远也用不上。但事实并非如此。根据1967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25条规定:“如遇总统被免职、亡故或辞职时,由副总统继任总统。”因此,副总统被认为是总统的最佳人选。在美国的53届(42位)总统中,有14位是从副总统职位走上总统宝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