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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因采矿挖损、破坏和压占的土地累计已达3000万亩,每年仍以30-40万亩的速度在增加。这些废弃的土地经过复垦,可作为农地、牧地、林地、建筑用地和水域等,是我国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并可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但由于我国土地遗留问题、政策性强,而目前土地复垦法规尚不健全,且缺乏可操作性的复垦实施细则,土地复垦率仅为6%,故土地复垦还未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益。要使我国土地复垦走出低谷,实现矿区工农业的持续发展,其关键问题是确保复垦资金的落实和投入,加速复垦技术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