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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以来,爱国教育的具体制度化和政策推行一直遭遇较大的本地阻力,以国家认同为基本目标的教育法治改革陷入一定的困境。爱国教育的欠缺带来了香港青年国家认同的波动,并一定程度上助推了香港近些年的极端化社会运动,危及“一国两制”的宪制安全与香港繁荣稳定。在香港基本法秩序下,教育属于自治事项,特区政府与香港本地院校依法承担主要的教育责任。但从比较法及教育法理来看,爱国教育在性质和操作上均不可能完全委诸地方实施,从香港经验来看也存在本地实施的诸多漏洞。根据“一国两制”框架下的全面管治权法理,中央对所有授予的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