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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皮肤病是指劳动中以化学、物理、生物等职业性有害因素为发病的主要原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1].其特征是除了皮肤改变外,还有职业性特征,也就是说其皮肤改变是由于职业因素的作用而发生的,例如接触某些化学物质引起的接触性皮炎和色素异常改变等等.关于职业性皮肤病,我国早在公元27~100年,王充的<论衡>就记载有"当冶工之消铁也,以土为型,燥则铁下,则铁溢而射,射人身则皮肤的灼剥".由此可见,我国人民自古至今对职业性皮肤病有一定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