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被害互动理论揭示了被害人在犯罪进程中承担着事实责任,这种责任经规范评价后应该成为影响犯罪人定罪量刑的情节。司法实践不能承受之弊端呼唤着这一情节的法定化,理论和现行立法为其法定化提供了丰富的既有资源。被害人责任法定化应该走一条以刑法分则为基础,以刑法总则为总纲,以司法解释作为保障的渐进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