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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为例,提出保护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必要性,分析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现状,结合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内容,提出在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法律的框架内,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如何保护该企业的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问题。进而通过这个研究,提出一套适用我国目前的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的机制。
关键词: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一、我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现状分析与保护的必要性
(一)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内容
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智力成果所拥有的相关权利,其主要内容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企业专利权是指企业对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享有专有权,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其专利,也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企业商标权,是指企业对其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享有一定期限的专有权。企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是指在我国的民营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研究取得的知识产权。众所周知,对一项权利的保护,可以从法律制度、操作机制和管理创新三个层面来进行,本文所探讨的保护措施,是基于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框架内,从具体的操作机制上来研究如何保护我国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知识产权。
(二)我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现今社会,社会财富的增加主要归功于各个领域的创新活动,而知识产权法的产生,则进一步推动了创新活动的发展。民营企业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中是最活跃、最积极的经济成分,它涉及面广,涵盖国民经济的三个产业,对保证民营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对于我国的民营企业而言,在经历了大量出口以廉价劳动力和低成本原材料的技术含量较低的产品的发展阶段以后,正面临着遭遇高昂的知识产权成本的困境,这使得我们的企业迅速意识到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重要性。①随着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企业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外部环境也越来越好,现在很多民营企业已经开始吸取教训,对自主创新实施巨额投资,并在收购、自主开发和管理自己的知识产权上有所尝试,但是还没有系统的对这些投资进行保护,尤其是法律上的保护。因此,进行我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研究是有必要的。
(三)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现状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要对其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必须首先把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搞清楚。这样的做的好处有三:一是可以让企业的管理层更好得了解企业的知识产权的资产现状和管理知识产权的不足;二是有助于企业制定更有效的创新激励措施和防范未来的知识产权纠纷;三是可以减轻临时事件给企业经营带来的风险,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大众汽车公司收购劳斯莱斯汽车公司的案例,由于大众公司并不知道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并不持有劳斯莱斯商标的证书,也没有事先系统的调查,导致收购后大众公司并没有获得该商标,而这也正是大众公司进行收购这次最关注的资产,由此自然给大众公司带来损失和风险。②
通过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其他渠道,可以了解到该企业是国家经贸委首批认定的三家硅酮结构胶生产企业之一,浙江省“五个一批”骨干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很强,并取得了相当成果。目前之江的产品品种共八大类三十多种,获得了多项国家专利,生产的“金鼠”牌硅酮密封胶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金鼠”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可以看出,该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内容上主要涉及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权利,结合这种实际情况,本文在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分析时将以知识产权的类型为划分标准,根据不同的权利内容,同时考虑法律效果、经济成本,分别进行论述。
二、保护我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具体法律措施
(一)专利权的保护
无论是在知识产权法领域还是在结合企业的知识产权实际情况,专利权都是处于显著重要的地位,因此做好专利权的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针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特点,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进行专利权的保护:
首先,维护自身专利权的合法性。具体来说有以下一些情况是值得注意的:首先,对于企业已经研发出的新发明申请专利,需要积极参与申请活动,并采取妥善的保密措施,同时申请时要进行充分检索,以便确认该发明技术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其次,对于企业获得授权的专利,考虑应该继续维持其有效性,或者出于经营成本角度,任其超过有效期,降低企业维护成本;还有,对于由于疏忽导致超过保护期的专利权,应积极寻求补救措施,恢复其法律状态。在进行上述判断时,企业的管理人员要综合利弊进行考察,有时会发现采用不同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时,会有不同的优缺点: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国别性,在不同的国家申请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在不同的市场获取独占性,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这些都会成为企业管理人员维护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合法性时考虑的因素。
其次,注意专利权经营的保护。专利经营的保护,涉及到专利的申请、转让、实施许可、价值评估等几个阶段,针对我国民营企业的需要,在不同的阶段,可以分别采取这样一些措施:首先在申请阶段,民营企业可以积极进行PCT专利申请③,企业只要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进行专利申请,这为企业以后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提供了便利,同时企业通过国际检索报告可以了解该现有技术的概况,判断该技术是否具备被授予专利的前景;其次,在转让阶段,需要注意转让专利应签订书面合同,并且专利权的转让是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不是合同签订或成立之日起生效;再者,在实施许可阶段,要注意许可合同不能对在先实施的许可合同造成影响,除非许可合同的另有约定;还有,企业在进行专利的价值评估时,要明确专利价格的核心基础是超额利润④,才能准确计算出专利的价值。
最后,还要加强对专利信息的保护和利用。专利信息包含着技术信息、经济信息和法律信息。其中专利技术信息是指有关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技术内容的信息;专利法律信息,是指构成专利技术的法律内容的信息,主要包含于专利文献权利要求书和专利文献扉页以及依据专利文献编制的数据库之中;专利经济信息是指专利权人拥有专利的数量、国别及技术分布范围、专利许可、转让等经济活动的信息。专利信息公开性,可以给企业进行创新活动带来便利,例如我国有一单位拟从国外引进一技术项目,需外汇60万美元,通过专利文献调研、检索、复印,花了519元,经过仔细研究,该单位决定自行设计,由于综合借鉴了各国的新技术,设计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⑤对于一个有志于在创新能力上作为的企业,需要持续对本行业的专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这样做不仅可以揭示出竞争者们过去的技术和产品,而且还可以预测竞争者们下一步的产品和研发方向。在一个技术和市场都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中,预测信息的价值往往更重要。此外,这些信息对于企业制定下一步的研发方案和发展战略,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二)商标权的保护
商标权是指一定的民事权利主体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某个特定商标的资格和能力。⑥也就是企业对其自有的商标所享有的相应的权利,一般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商标权的表现形态可以划分为三大类,即未注册商标权、注册商标权和驰名商标权。
作为民营企业自身,不能忽视对于商标权的保护,要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首先,发行商业广告。广告是宣传推广产品或服务的主要途径之一,也可以作为商标权公示的方法。为了实现公示目的,建议企业在广告中介绍产品的性能和优势之余,把商标和企业本身进行突出强调,使得相关公众能够建立商标和企业的直接联系。广告载体的选择,建议客户尽量采用主流媒体,以及发行量大和发行地广的媒体,这样公示效果好,且一旦发生侵权时,被法院认可的可能性也大。
其次,定期刊登警示性公告。与商业广告相比,警示性公告的格式和内容比较单一,费用也低,因此成为目前被很多国内企业采用的商标保护模式之一。警示性公告为以公示商标所有权为内容,以报纸为载体的公示方法。其内容主要包含“XX企业为XX商标的所有人和唯一使用人,使用商品为XX。XX企业保留该商标在上述商品上的所有权利”。警示性公告没有法定的有效期,因此建议企业每2-3年即进行一次。若企业名称或地址进行了变更,建议企业重新进行公告。警示性公告是发生商标侵权时证明权利的初步证据,一般均会被法院认可,所以建议国内企业应定期在目的国的主要报纸媒体上刊登警示性公告。
此外,随着对外贸易的逐渐扩大,企业应及时向进口国申请商标注册。如果是向实行使用原则的国家出口商品,则应特别注意保留在该国最早试用我方驰名商标的证明材料,如销售记录、合同、广告宣传资料等原始凭证。而且,也应办理再该国的商标注册申请,这样可以使商标权的归属更加明确,如果进口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那么企业应充分利用该公约赋予的优先权和国民待遇,以便有效的获得注册商标。如果不是,但该国与我国存在商标保护方面的双边协议,那么我国企业可以根据该协议确定的原则申请商标注册。如果进口商品国家既不是《巴黎公约》成员国,也不是与我国有商标保护方面双边协定的国家,那么应按照对等原则或国际惯例申请商标注册。⑦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不是每一个企业有具有专利,但是必然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软实力的体现,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并能够在竞争中取得胜利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如何有效保护却是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笔者认为,通过以下方式,可以目前民营企业的商业秘密进行行之有效的保护:
一方面,树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起步较晚,尤其是对商业秘密保护重视度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可以说“我们用十几年的时间走过了他们上百年的经历”。压缩的时间历程势必在法律意识以及法律的执行方面产生差异。在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之下,民营企业面对的是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的外企以及实力雄厚的国企,要想在如此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立足,应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准确认定商业秘密,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如限制企业对外的文件资料传送、企业机密文件阅读访问权限等;第二,建立层次分明的信息密级,实行商业秘密同意管理机制。不同密级的商业信息所被知悉的公司人员范围有所区别,突出商业秘密的秘密性;第三,加强对入职人员的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教育。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商业秘密保密制定并将其公示,是保密意识深入人心;第四,实时更新保密信息及调整保密制度。
另一方面,通过人才管理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人才的流动性是民营企业人事管理中的一大特点,而因人才流动所产生的商业秘密侵权现象也较为突出,因此民营企业有必要充分重视商业秘密的人事管理:第一,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合同保密机制对员工具有较大的约束性,企业应在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员工涉密范围、保密期限、保密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责任赔偿等情况,对于严格遵守并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具有巨大贡献度的员工亦可进行适当的奖励;第二,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该协议可单独订立也可在保密协议相关条款中注明。竞业禁止协议主要针对民营企业的高管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与商业秘密有接触的人员,对于没有涉密人员应排除在外。竞业禁止协议应当明确合理的竞业范围,即包括时间也包括空间,作为竞业禁止之补偿,协议中还应当规定相应的经济补偿;第三,完善离职人员的管理。虽有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保障,但公司人员的离职或多或少会带走相关的商业信息,因此对与即将离职人员,企业应当明确离职原因,并要求离职人员在离职之前交回有关的商业信息的所有材料不得留底,包括技术资料、培训资料、企业专有信息等。
(四)管理方法的保护
从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上来看,企业的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不仅包括企业研究人员创造的专利、商标、著作、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还应该包括企业的营销、会计和其他管理人员在从事管理活动的中的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的管理方法。这些管理方法对企业来说,具有独特的价值,也应该通过知识产权的方法进行保护,防止流失或泄密。
三、建立保护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
在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研制中,要特别注意对自主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这对于一个希望做大做强,实现长远发展的企业来说更为重要。本文着力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现有法律框架入手,结合该企业自身特点,企业一般可以采取这些法律措施:从专利权保护上来说,需要维护企业的专利权的合法性、注重对专利经营的保护以及加强对专利信息的保护和利用;从保护商标权来看,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商业广告、定期发布警示性公告、加强侵权信息监以及积极申请商标注册等措施来保护商标权;从保护商业秘密上来说,企业应该准确认定商业秘密、建立信息秘密同意管理机制以及通过人才管理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此外,企业也要对自身管理经验采取运用知识产权的方法来进行保护。
这些措施,适合于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现状,从企业保护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现实需要上来说,也可以作为长效保护机制来实施。
注释:
① 李培林: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理论与实践探索[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
② 吴欣望:知识产权——经济、规则与政策[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
③ PCT专利申请是专利申请人向其主管受理局提交,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国际公开,并由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国际检索。如果专利申请人要求的话,由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国际检索的目的是提供与该专利申请有关的现有技术资料,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是为该国际专利申请提供有关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初步审查意见。经过国际检索、国际公开以及国际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专利申请人可以办理国家申请阶段的手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人只能通过PCT申请专利,而不能通过PCT得到专利。要想得到某个国家的专利,专利申请人还必须履行进入该国家的手续,由该国专利局对该专利进行审查,符合该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
④ 超额利润是专利的使用在经济上的贡献,具体来说就是由于专利的使用带来的超出平均利润的那一部分利润。
⑤张宗浩:大学知识产权基础[M].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年4月第一版。
⑥许海峰:企业商标权保护法律实务[M]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
⑦ 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
参考文献:
[1]李培林: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理论与实践探索[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
[2]吴欣望:知识产权——经济、规则与政策[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
[3]张宗浩:大学知识产权基础[M].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年4月第一版。
[4]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M]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
[5]李平:自主创新加速器——来自深圳产业知识产权实证报告[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
(作者通讯地址: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关键词: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一、我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现状分析与保护的必要性
(一)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内容
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智力成果所拥有的相关权利,其主要内容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企业专利权是指企业对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享有专有权,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其专利,也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企业商标权,是指企业对其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享有一定期限的专有权。企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是指在我国的民营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研究取得的知识产权。众所周知,对一项权利的保护,可以从法律制度、操作机制和管理创新三个层面来进行,本文所探讨的保护措施,是基于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框架内,从具体的操作机制上来研究如何保护我国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知识产权。
(二)我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现今社会,社会财富的增加主要归功于各个领域的创新活动,而知识产权法的产生,则进一步推动了创新活动的发展。民营企业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中是最活跃、最积极的经济成分,它涉及面广,涵盖国民经济的三个产业,对保证民营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对于我国的民营企业而言,在经历了大量出口以廉价劳动力和低成本原材料的技术含量较低的产品的发展阶段以后,正面临着遭遇高昂的知识产权成本的困境,这使得我们的企业迅速意识到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重要性。①随着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企业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外部环境也越来越好,现在很多民营企业已经开始吸取教训,对自主创新实施巨额投资,并在收购、自主开发和管理自己的知识产权上有所尝试,但是还没有系统的对这些投资进行保护,尤其是法律上的保护。因此,进行我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研究是有必要的。
(三)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现状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要对其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必须首先把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搞清楚。这样的做的好处有三:一是可以让企业的管理层更好得了解企业的知识产权的资产现状和管理知识产权的不足;二是有助于企业制定更有效的创新激励措施和防范未来的知识产权纠纷;三是可以减轻临时事件给企业经营带来的风险,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大众汽车公司收购劳斯莱斯汽车公司的案例,由于大众公司并不知道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并不持有劳斯莱斯商标的证书,也没有事先系统的调查,导致收购后大众公司并没有获得该商标,而这也正是大众公司进行收购这次最关注的资产,由此自然给大众公司带来损失和风险。②
通过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其他渠道,可以了解到该企业是国家经贸委首批认定的三家硅酮结构胶生产企业之一,浙江省“五个一批”骨干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很强,并取得了相当成果。目前之江的产品品种共八大类三十多种,获得了多项国家专利,生产的“金鼠”牌硅酮密封胶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金鼠”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可以看出,该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内容上主要涉及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权利,结合这种实际情况,本文在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分析时将以知识产权的类型为划分标准,根据不同的权利内容,同时考虑法律效果、经济成本,分别进行论述。
二、保护我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具体法律措施
(一)专利权的保护
无论是在知识产权法领域还是在结合企业的知识产权实际情况,专利权都是处于显著重要的地位,因此做好专利权的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针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特点,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进行专利权的保护:
首先,维护自身专利权的合法性。具体来说有以下一些情况是值得注意的:首先,对于企业已经研发出的新发明申请专利,需要积极参与申请活动,并采取妥善的保密措施,同时申请时要进行充分检索,以便确认该发明技术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其次,对于企业获得授权的专利,考虑应该继续维持其有效性,或者出于经营成本角度,任其超过有效期,降低企业维护成本;还有,对于由于疏忽导致超过保护期的专利权,应积极寻求补救措施,恢复其法律状态。在进行上述判断时,企业的管理人员要综合利弊进行考察,有时会发现采用不同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时,会有不同的优缺点: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国别性,在不同的国家申请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在不同的市场获取独占性,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这些都会成为企业管理人员维护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合法性时考虑的因素。
其次,注意专利权经营的保护。专利经营的保护,涉及到专利的申请、转让、实施许可、价值评估等几个阶段,针对我国民营企业的需要,在不同的阶段,可以分别采取这样一些措施:首先在申请阶段,民营企业可以积极进行PCT专利申请③,企业只要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进行专利申请,这为企业以后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提供了便利,同时企业通过国际检索报告可以了解该现有技术的概况,判断该技术是否具备被授予专利的前景;其次,在转让阶段,需要注意转让专利应签订书面合同,并且专利权的转让是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不是合同签订或成立之日起生效;再者,在实施许可阶段,要注意许可合同不能对在先实施的许可合同造成影响,除非许可合同的另有约定;还有,企业在进行专利的价值评估时,要明确专利价格的核心基础是超额利润④,才能准确计算出专利的价值。
最后,还要加强对专利信息的保护和利用。专利信息包含着技术信息、经济信息和法律信息。其中专利技术信息是指有关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技术内容的信息;专利法律信息,是指构成专利技术的法律内容的信息,主要包含于专利文献权利要求书和专利文献扉页以及依据专利文献编制的数据库之中;专利经济信息是指专利权人拥有专利的数量、国别及技术分布范围、专利许可、转让等经济活动的信息。专利信息公开性,可以给企业进行创新活动带来便利,例如我国有一单位拟从国外引进一技术项目,需外汇60万美元,通过专利文献调研、检索、复印,花了519元,经过仔细研究,该单位决定自行设计,由于综合借鉴了各国的新技术,设计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⑤对于一个有志于在创新能力上作为的企业,需要持续对本行业的专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这样做不仅可以揭示出竞争者们过去的技术和产品,而且还可以预测竞争者们下一步的产品和研发方向。在一个技术和市场都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中,预测信息的价值往往更重要。此外,这些信息对于企业制定下一步的研发方案和发展战略,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二)商标权的保护
商标权是指一定的民事权利主体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某个特定商标的资格和能力。⑥也就是企业对其自有的商标所享有的相应的权利,一般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商标权的表现形态可以划分为三大类,即未注册商标权、注册商标权和驰名商标权。
作为民营企业自身,不能忽视对于商标权的保护,要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首先,发行商业广告。广告是宣传推广产品或服务的主要途径之一,也可以作为商标权公示的方法。为了实现公示目的,建议企业在广告中介绍产品的性能和优势之余,把商标和企业本身进行突出强调,使得相关公众能够建立商标和企业的直接联系。广告载体的选择,建议客户尽量采用主流媒体,以及发行量大和发行地广的媒体,这样公示效果好,且一旦发生侵权时,被法院认可的可能性也大。
其次,定期刊登警示性公告。与商业广告相比,警示性公告的格式和内容比较单一,费用也低,因此成为目前被很多国内企业采用的商标保护模式之一。警示性公告为以公示商标所有权为内容,以报纸为载体的公示方法。其内容主要包含“XX企业为XX商标的所有人和唯一使用人,使用商品为XX。XX企业保留该商标在上述商品上的所有权利”。警示性公告没有法定的有效期,因此建议企业每2-3年即进行一次。若企业名称或地址进行了变更,建议企业重新进行公告。警示性公告是发生商标侵权时证明权利的初步证据,一般均会被法院认可,所以建议国内企业应定期在目的国的主要报纸媒体上刊登警示性公告。
此外,随着对外贸易的逐渐扩大,企业应及时向进口国申请商标注册。如果是向实行使用原则的国家出口商品,则应特别注意保留在该国最早试用我方驰名商标的证明材料,如销售记录、合同、广告宣传资料等原始凭证。而且,也应办理再该国的商标注册申请,这样可以使商标权的归属更加明确,如果进口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那么企业应充分利用该公约赋予的优先权和国民待遇,以便有效的获得注册商标。如果不是,但该国与我国存在商标保护方面的双边协议,那么我国企业可以根据该协议确定的原则申请商标注册。如果进口商品国家既不是《巴黎公约》成员国,也不是与我国有商标保护方面双边协定的国家,那么应按照对等原则或国际惯例申请商标注册。⑦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不是每一个企业有具有专利,但是必然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软实力的体现,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并能够在竞争中取得胜利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如何有效保护却是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笔者认为,通过以下方式,可以目前民营企业的商业秘密进行行之有效的保护:
一方面,树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起步较晚,尤其是对商业秘密保护重视度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可以说“我们用十几年的时间走过了他们上百年的经历”。压缩的时间历程势必在法律意识以及法律的执行方面产生差异。在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之下,民营企业面对的是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的外企以及实力雄厚的国企,要想在如此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立足,应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准确认定商业秘密,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如限制企业对外的文件资料传送、企业机密文件阅读访问权限等;第二,建立层次分明的信息密级,实行商业秘密同意管理机制。不同密级的商业信息所被知悉的公司人员范围有所区别,突出商业秘密的秘密性;第三,加强对入职人员的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教育。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商业秘密保密制定并将其公示,是保密意识深入人心;第四,实时更新保密信息及调整保密制度。
另一方面,通过人才管理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人才的流动性是民营企业人事管理中的一大特点,而因人才流动所产生的商业秘密侵权现象也较为突出,因此民营企业有必要充分重视商业秘密的人事管理:第一,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合同保密机制对员工具有较大的约束性,企业应在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员工涉密范围、保密期限、保密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责任赔偿等情况,对于严格遵守并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具有巨大贡献度的员工亦可进行适当的奖励;第二,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该协议可单独订立也可在保密协议相关条款中注明。竞业禁止协议主要针对民营企业的高管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与商业秘密有接触的人员,对于没有涉密人员应排除在外。竞业禁止协议应当明确合理的竞业范围,即包括时间也包括空间,作为竞业禁止之补偿,协议中还应当规定相应的经济补偿;第三,完善离职人员的管理。虽有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保障,但公司人员的离职或多或少会带走相关的商业信息,因此对与即将离职人员,企业应当明确离职原因,并要求离职人员在离职之前交回有关的商业信息的所有材料不得留底,包括技术资料、培训资料、企业专有信息等。
(四)管理方法的保护
从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上来看,企业的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不仅包括企业研究人员创造的专利、商标、著作、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还应该包括企业的营销、会计和其他管理人员在从事管理活动的中的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的管理方法。这些管理方法对企业来说,具有独特的价值,也应该通过知识产权的方法进行保护,防止流失或泄密。
三、建立保护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
在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研制中,要特别注意对自主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这对于一个希望做大做强,实现长远发展的企业来说更为重要。本文着力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现有法律框架入手,结合该企业自身特点,企业一般可以采取这些法律措施:从专利权保护上来说,需要维护企业的专利权的合法性、注重对专利经营的保护以及加强对专利信息的保护和利用;从保护商标权来看,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商业广告、定期发布警示性公告、加强侵权信息监以及积极申请商标注册等措施来保护商标权;从保护商业秘密上来说,企业应该准确认定商业秘密、建立信息秘密同意管理机制以及通过人才管理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此外,企业也要对自身管理经验采取运用知识产权的方法来进行保护。
这些措施,适合于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现状,从企业保护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现实需要上来说,也可以作为长效保护机制来实施。
注释:
① 李培林: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理论与实践探索[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
② 吴欣望:知识产权——经济、规则与政策[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
③ PCT专利申请是专利申请人向其主管受理局提交,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国际公开,并由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国际检索。如果专利申请人要求的话,由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国际检索的目的是提供与该专利申请有关的现有技术资料,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是为该国际专利申请提供有关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初步审查意见。经过国际检索、国际公开以及国际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专利申请人可以办理国家申请阶段的手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人只能通过PCT申请专利,而不能通过PCT得到专利。要想得到某个国家的专利,专利申请人还必须履行进入该国家的手续,由该国专利局对该专利进行审查,符合该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
④ 超额利润是专利的使用在经济上的贡献,具体来说就是由于专利的使用带来的超出平均利润的那一部分利润。
⑤张宗浩:大学知识产权基础[M].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年4月第一版。
⑥许海峰:企业商标权保护法律实务[M]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
⑦ 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
参考文献:
[1]李培林: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理论与实践探索[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
[2]吴欣望:知识产权——经济、规则与政策[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
[3]张宗浩:大学知识产权基础[M].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年4月第一版。
[4]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M]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
[5]李平:自主创新加速器——来自深圳产业知识产权实证报告[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
(作者通讯地址: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