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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4年国家开始了新一轮规划编制,县级城市也同时启动人防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如何使人防工程建设规划适应城市发展,适应时代的需要,是摆在规划编制者面前的重大难题。
关键词:县级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县级城市大规模的建设,大力度的投入,加快了县城的城市化进程。前提变,结论变。随之,人防工程建设的新一轮规划紧随其后,启动、修编,完善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人防工程建设规划适应城市发展,适应时代的需要,我们在规划编制中得到了一些启迪。
启迪之一:人防工程量的确定。县级城市开展人防工程建设约在10年左右的时间,人防工程建设有了较大发展。但按人均规定,以及城市疏散人口留城比例要求,县级城市人防工程建设面积及人防工程建设体系滞后,造成了“三个方面”的矛盾。即需要与可能的矛盾。根据战时留城人口比例计算应建面积大于实建面积,在近期较难落实规划目标,城市防空袭预案隐蔽方案难以实施。合理与客观的矛盾。根据人防工程建设体系分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人防专业队工程、人员隐蔽工程和配套等工程,其中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人防专业队工程等级高,专业技术强,造价高,在近期按比例落实不现实。结构与功能的矛盾。城市總体规划的布局结构是生产工业区、生活休闲区是相对分离的,生产工业区远离城市生活休闲区,而战时防空片区强调的是种类齐全、功能配套的防护体系,市民平时舒适的生存空间影响了人防工程规划布局和选点的准确性。比如:某市人防工程近期规划至2010年,按留城比例要求计算,应建人防工程有效面积为××万平方米,而前10年已建人防工程有效面积只有×万平方米,按目前的工程建设量测算,规划的工程量落实的难度较大。人防专业队相对集中在老城区片区和工矿区,新开发的城市片区以住宅小区居多,人防专业队就地就近组建困难,在独立的防空片区内形不成体系。
为此,笔者认为,县级城市在修编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时,应结合现状,立足长期,着眼发展,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使规划贴近实际,防空袭预案更有可操作性。一是以“量”定比例。首先要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量确定人防工程建设比例。在计算城市人防工程建设量时,可参照城市总体规划中新建、翻建、改造和拆迁中规划的建设量,按民用建筑2%—5%的建设比例规划人防工程建设,使城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趋于合理。其次要以人防工程建设量推算城市人口留城比例。在城市防空袭预案中应根据城市实建人防工程量确定城市人口留城比例,优先考虑城市“三坚持”人员,然后考虑市民的疏散隐蔽。二是以“点”定需要。在医疗救护工程和人防专业队工程的规划中,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以实际的可能性定需要,抓住医院、人防专业队所在部门、单位新建、扩建、翻建用房时的这个“点”,把握机遇,成熟一个建一个,及时开发地下空间,建设到位,配套到位,为平时应急和战时抢险救灾服务。三是以“通”定体系。人防工程布局要以“小集中、大分散、连通搞活”为原则,人防工程建设体系要服从于以人为本的城市总体规划,就是将人防市级指挥所与片区指挥所的指挥体系要分散,设置到各防空片区,与行政组织体系相吻合,便于战时组织指挥;医疗救护工程、人防专业队工程相对要集中,集中财力、集中建设、集中管理,适应现代战争的重点打击、集中抢险救灾的特点,也利于平时应急救灾;人员隐蔽工程和配套工程要以居住小区和防空片区建设为重点,分散配置,互通互利,提高生存概率。
启迪之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在规划中既是难点也是重点,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要以人为本,抓好综合防护规划。重要的经济目标工程在选点和定位时一定要考虑战时对城市的影响,对产生次生灾害的严重的产品、仓储要远离城市。对战时需要坚持生产的能源企业和仓储单位必须修建用于人员隐蔽的人防工程,适当提高防护等级,减少平战转换量,尽量一步到位。二是要因地制宜,规划建造人防工程。重要经济目标在临战前的工作量比平时要增加,更难拿出时间来建造或改造人防工程,因此,必须一次规划,一次建设到位。人员隐蔽工程的保障区域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贴近工作岗位,以保证人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掩蔽部;此类工程的口部数量、位置及宽度,要充分满足拟定人员快速进入工程的需要;在平时就应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便于战时能通过简单的改造和整修,迅速投入使用。三是要重点规划,提高整体防护能力。重要经济目标单靠一个或几个人防工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需要综合规划,综合防护,才能提高其生存率。因此,为了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此类目标,应修编详规和防护方案及抢修预案,落实防护措施。四是要抓生命线工程规划,提高城市的生存能力。城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要突出和强化城市水、气、电和粮油等生命线工程的规划和建设。此类工程必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与城市同步发展和同步建设。
启迪之三:地下空间的开发。作为县级城市来说,地下空间开发滞后与地面建设,甚至地下空间开发还未进行规划、建设。《人防法》明确规定:“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它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但是人防工程在县级城市的普及,已反哺于地下空间的开发。人防部门要抓住有利机遇,与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合作,抓好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建立地下干道,连通地下人防工程,减少地面因空袭造成的道路和大量工程口部阻塞带来的直接损失。合理开发地下空间,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对县级城市化进程和现代化建设十分重要。
关键词:县级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县级城市大规模的建设,大力度的投入,加快了县城的城市化进程。前提变,结论变。随之,人防工程建设的新一轮规划紧随其后,启动、修编,完善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人防工程建设规划适应城市发展,适应时代的需要,我们在规划编制中得到了一些启迪。
启迪之一:人防工程量的确定。县级城市开展人防工程建设约在10年左右的时间,人防工程建设有了较大发展。但按人均规定,以及城市疏散人口留城比例要求,县级城市人防工程建设面积及人防工程建设体系滞后,造成了“三个方面”的矛盾。即需要与可能的矛盾。根据战时留城人口比例计算应建面积大于实建面积,在近期较难落实规划目标,城市防空袭预案隐蔽方案难以实施。合理与客观的矛盾。根据人防工程建设体系分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人防专业队工程、人员隐蔽工程和配套等工程,其中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人防专业队工程等级高,专业技术强,造价高,在近期按比例落实不现实。结构与功能的矛盾。城市總体规划的布局结构是生产工业区、生活休闲区是相对分离的,生产工业区远离城市生活休闲区,而战时防空片区强调的是种类齐全、功能配套的防护体系,市民平时舒适的生存空间影响了人防工程规划布局和选点的准确性。比如:某市人防工程近期规划至2010年,按留城比例要求计算,应建人防工程有效面积为××万平方米,而前10年已建人防工程有效面积只有×万平方米,按目前的工程建设量测算,规划的工程量落实的难度较大。人防专业队相对集中在老城区片区和工矿区,新开发的城市片区以住宅小区居多,人防专业队就地就近组建困难,在独立的防空片区内形不成体系。
为此,笔者认为,县级城市在修编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时,应结合现状,立足长期,着眼发展,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使规划贴近实际,防空袭预案更有可操作性。一是以“量”定比例。首先要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量确定人防工程建设比例。在计算城市人防工程建设量时,可参照城市总体规划中新建、翻建、改造和拆迁中规划的建设量,按民用建筑2%—5%的建设比例规划人防工程建设,使城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趋于合理。其次要以人防工程建设量推算城市人口留城比例。在城市防空袭预案中应根据城市实建人防工程量确定城市人口留城比例,优先考虑城市“三坚持”人员,然后考虑市民的疏散隐蔽。二是以“点”定需要。在医疗救护工程和人防专业队工程的规划中,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以实际的可能性定需要,抓住医院、人防专业队所在部门、单位新建、扩建、翻建用房时的这个“点”,把握机遇,成熟一个建一个,及时开发地下空间,建设到位,配套到位,为平时应急和战时抢险救灾服务。三是以“通”定体系。人防工程布局要以“小集中、大分散、连通搞活”为原则,人防工程建设体系要服从于以人为本的城市总体规划,就是将人防市级指挥所与片区指挥所的指挥体系要分散,设置到各防空片区,与行政组织体系相吻合,便于战时组织指挥;医疗救护工程、人防专业队工程相对要集中,集中财力、集中建设、集中管理,适应现代战争的重点打击、集中抢险救灾的特点,也利于平时应急救灾;人员隐蔽工程和配套工程要以居住小区和防空片区建设为重点,分散配置,互通互利,提高生存概率。
启迪之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在规划中既是难点也是重点,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要以人为本,抓好综合防护规划。重要的经济目标工程在选点和定位时一定要考虑战时对城市的影响,对产生次生灾害的严重的产品、仓储要远离城市。对战时需要坚持生产的能源企业和仓储单位必须修建用于人员隐蔽的人防工程,适当提高防护等级,减少平战转换量,尽量一步到位。二是要因地制宜,规划建造人防工程。重要经济目标在临战前的工作量比平时要增加,更难拿出时间来建造或改造人防工程,因此,必须一次规划,一次建设到位。人员隐蔽工程的保障区域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贴近工作岗位,以保证人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掩蔽部;此类工程的口部数量、位置及宽度,要充分满足拟定人员快速进入工程的需要;在平时就应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便于战时能通过简单的改造和整修,迅速投入使用。三是要重点规划,提高整体防护能力。重要经济目标单靠一个或几个人防工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需要综合规划,综合防护,才能提高其生存率。因此,为了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此类目标,应修编详规和防护方案及抢修预案,落实防护措施。四是要抓生命线工程规划,提高城市的生存能力。城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要突出和强化城市水、气、电和粮油等生命线工程的规划和建设。此类工程必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与城市同步发展和同步建设。
启迪之三:地下空间的开发。作为县级城市来说,地下空间开发滞后与地面建设,甚至地下空间开发还未进行规划、建设。《人防法》明确规定:“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它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但是人防工程在县级城市的普及,已反哺于地下空间的开发。人防部门要抓住有利机遇,与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合作,抓好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建立地下干道,连通地下人防工程,减少地面因空袭造成的道路和大量工程口部阻塞带来的直接损失。合理开发地下空间,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对县级城市化进程和现代化建设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