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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1年3月23日证监许可[2011]435号许昌恒源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1年2月28日举行2011年第33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