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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后,开了一家服装公司。经过多年的打拼,公司资产不断扩大。但随着经济收入的好转,丈夫开始“包二奶”,长期与一名张姓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今年3月的一个晚上,我得知丈夫和那名张姓女子在宾馆开房,便带着兄弟姐妹到该宾馆破门而入,将他们俩捉奸在床,并拍下了许多照片。后来我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提交了宾馆捉奸拍下的照片,但法院却并没有采纳这些证据。请问这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