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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董必武同志早在一九五六年就提出“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这一卓越见解。董必武同志是我国马克思主义法学家的杰出代表,学习和研究他的法律思想,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董必武同志认为依法办事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为“必须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