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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遂府办发〔202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遂潼园区筹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7月12日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整合资源、规范建设程序、强化专业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提升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实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使用及管理职责分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