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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0年10月22日,张霞(化名)因怀孕临产入住河南省焦作市的一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卫生院)。卫生院对张霞采取了急救措施,但由于医疗条件有限.告知张霞需转院治疗。张霞家人遂自行联系车辆和医院.将张霞送往焦作市某县中医院(以下简称中医院)救治。转院途中.卫生院未派医疗人员护送。张霞入住中医院后。经检查确诊为:孕8月半、死胎、胎盘早剥、妊高征.需行剖宫产术。中医院在行剖宫产手术中发现张霞子宫不收缩、出血不止、血不凝,即进行子宫次全切除术。2010年12月17日.张霞的子宫次全切除经司法鉴定构成5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