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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研究者根据范里尔的支架教学理论,并结合新加坡幼儿学习第二语言华语的实例,深入分析了教师在引导幼儿学习第二语言过程中所运用的支架式教学方式(包括心理支持、重复语言示范和情境创设等)及其对幼儿第二语言发展所具有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幼儿;第二语言学习;支架式教学;新加坡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3)04-0021-04
一、新加坡幼儿第二语言华语学习概况
新加坡儿童在学前阶段开始接受双语教育。多数幼儿园提供英语和华语双语教育,还有少数幼儿园提供马来语(马来族母语)和淡米尔语(印度族母语)课程。华语之所以被视为第二语言,是和新加坡的语言政策有关的。1984年,新加坡教育部出台了在全国中小学全面推行以英语为主要教学用语的政策,之后,即便在华族家庭中,英语也逐渐取代华族方言或华语而成为华族儿童的第一语言。新加坡教育部200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华族小学一年级学生以英语为家庭用语的比例已由1982年的10%增加到2009年的60%。因此,越来越多的华族幼儿要在入园后才学习华语,于是,华语便成为他们的第二语言了。
研究者曾在新加坡一所采用浸入式语言教学法开展第二语言教学实验的幼儿园追踪研究了若干个将华语作为第二语言来学习的幼儿。结果显示,幼儿每天如能与华语教师互动约半天时间,23至33个月后,这类幼儿基本能够灵活使用华语与他人交流。研究还发现,幼儿将华语作为第二语言进行学习的过程可分为五个阶段,即排斥期、静默期、第二语言模仿期、运用电报式语言或惯用套语对答期以及活用语言期。在幼儿学习华语的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幼儿所处的语言学习阶段以及幼儿的学习与心理特点提供适宜的支持,以使幼儿的第二语言学习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二、支架教学理论与幼儿的第二语言学习
3-6岁幼儿通常对第二语言的学习缺乏内在目的性和动机,因此教师必须在了解幼儿的这一发展特点的基础上,运用各种适宜的方法来帮助幼儿对第二语言学习产生兴趣。这种对幼儿学习第二语言的支持即布鲁纳所谓的“支架”教学。布鲁纳指出,“支架”是指成人在帮助儿童学习某种知识和技能时,控制儿童在这个学习过程中的自由程度,以促使其专注于当前较为困难的知识和技能学习。有学者认为,“支架”是对儿童在学习过程中的帮助和支持,它以让儿童可以完成他们原本不能完全胜任的任务为目标,通过这样的学习过程促使儿童掌握符合该任务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布鲁纳还指出,根据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和幼儿语言发展的特点,要使幼儿的语言学习产生效果,必须提供适宜的社会互动架构。儿童语言习得交互作用论也认为语言是在社交互动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引导幼儿开展第二语言学习的过程中,采用支架式教学法,要求教师为幼儿提供相应的材料和方法,为幼儿制造互动的机会,以让幼儿通过生活情景中的语言交流理解语言并掌握相应的语言表达技巧。
美国学者范里尔全面阐释了支架式教学法,凸显了其中社会互动的内容。他认为支架式教学法具有重复性、环境支持、交互主体性、变权性、交托和接手任务、平衡流畅等六个特点或称原则。㈣本研究以范里尔的支架式教学理论为指导,结合新加坡幼儿习得第二语言华语的实例,深入分析教师在引导幼儿学习第二语言过程中所运用的支架式教学方式及其对幼儿第二语言发展所具有的积极作用。
三、教师在幼儿学习第二语言过程中所运用的支架式教学方式及其作用
研究发现,范里尔所提出的支架式教学原则中,交互主体性、环境支持、重复性和交托与接手任务等四个原则在幼儿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具有较明显的作用。
(一)交互主体性原则在幼儿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应用及其作用
范里尔指出,交互主体性原则就是让学习者在一个充满支持和鼓励并且不具有威胁性的学习团体中,与他人建立关系或相互接触。将这个原则应用到幼儿第二语言教学活动中。就是强调要让幼儿处于心理没有压力的环境中,并接受教师在言语、行动等方面的支持,在与他人的互动中学习和运用第二语言。在幼儿第二语言学习的不同阶段,交互主体性原则可以有不同的体现。
1.排斥期
在幼儿学习第二语言的排斥期。教师要根据幼儿排斥反应的程度适当调整其接触第二语言的方式和时间,以避免幼儿产生畏惧心理。例如,幼儿晶晶排斥华语教师和华语学习区并出现哭闹现象,幼儿园里能说双语的教师见状先带晶晶暂时离开了学习区以舒缓她的情绪。在晶晶情绪稳定下来,并能自然轻松地使用英语与高级教师沟通之后,教师再陪伴晶晶到华语教师组织的学习区参加活动,并给她做翻译,也在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使用简单的英语尝试与晶晶沟通和建立关系。一个月后,晶晶开始愿意跟华语教师接触,并会在华语教师组织活动时坐在一边旁观了。
2.静默期
在第二语言学习的静默期,幼儿之所以会保持沉默,是因为他们可能不理解教师的语言,无法做出相应的反应。在这个阶段,教师要设计能够引发幼儿学习兴趣的活动,并提供幼儿能理解的语言示范。教师不要强求幼儿说第二语言,在必要时仍适当使用幼儿的第一语言和他沟通。教师还可以以游戏和操作活动的方式提示、引导幼儿模仿使用简单的第二语言词语。例如,班级中有一位华语教师和一位会说华语的英语教师一起带领幼儿进行一日活动,当华语教师教幼儿学习华语的相关词语或儿歌时,英语教师充当起学生来,以期让幼儿学习小朋友示范如何回应华语教师。处在这个阶段的幼儿晶晶初期一般会坐在英语教师旁边,当华语教师带着其他幼儿唱儿歌和玩游戏时,晶晶静坐在一边观察,并从英语教师的示范回应中学习使用华语来回应华语教师。一段时间之后,当华语教师出示生动的图片、有趣的玩具或活动材料与幼儿一起游戏和互动时,晶晶不再害怕了。她开始靠近华语教师,和华语教师一起玩“剪头发”的游戏,也会按照教师的要求学说华语单词了。这个例子说明,教师对处于第二语言学习静默期幼儿能够提供的有力支持就是,允许幼儿以安静旁观的方式参与活动,同时,为幼儿设计生动有趣的游戏或操作活动以吸引他们的参与。 3.第二语言模仿期
在幼儿的第二语言模仿期,教师要善于营造自然轻松的学习环境,结合表情和动作、运用简单易懂的词汇与幼儿进行交流,安排第二语言发展水平不同的幼儿一起互动,以发挥同伴之间的相互支架作用。例如,幼儿晶晶在吃午点时用英语说自己“还要多一些点心”,但华语教师故意不回应她。后来晶晶发现其他幼儿用华语说“我还要”时,教师会很快拿面包给他们,于是她也举起手说“我还要”,结果她拿到了面包。之后的用餐时间晶晶继续使用同样的方法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4.运用电报式语言或惯用套语对答期
幼儿是从电报式语言或惯用套语对答期开始尝试运用简单的第二语言与他人进行交流的。此阶段教师对幼儿的支持就是要充分肯定幼儿的尝试,并引导其说出完整的句子,在幼儿无法使用第二语言正确表达时可给予提示或允许其使用第一语言辅助表达。例如,当华语教师问幼儿“上午到年货市场去做什么”时,晶晶说“买东西”。教师又问:“参观时看到了什么?”晶晶用英语回答说“lion dance”(舞狮),教师便解释说:“在年货市场看到的不是舞狮,而是舞狮用的狮头。”然后教师指着学习区里的小狮头说:“幼儿园里也有一个。”晶晶又用英语说“school one is small”(幼儿园的是小的),老师接着她的话说:“对,我们幼儿园的狮头是小的,在年货市场看到的是……”教师还没说完,晶晶和其他幼儿一起接着说“大的”。在这里,我们看到教师在引导幼儿学习第二语言时并没有限制幼儿使用第一语言,只是当幼儿因难以运用第二语言表达而使用第一语言表达时,教师用第二语言加以示范表达了,并根据话题内容与幼儿作了进一步的讨论。这样做,既鼓励了幼儿使用第二语言表达,也保护了幼儿的学习兴趣,在场的其他尚不能运用第二语言加以准确表达的幼儿也不会感受到压力。
(二)环境支持原则在幼儿第二语言教学活动中的应用及其作用
范里尔提出的环境支持原则是指,让学习者在充满鼓励与支持的学习环境中探索,并通过多种方式接触辅助学习的工具、材料以达到学习目标。将这个原则应用到幼儿第二语言教学中,就是要为幼儿提供安全的心理环境,并提供适宜的材料,包括图书、用品、游戏材料等,以让幼儿能够自主探索和与同伴自由交流。
在幼儿运用电报式语言或惯用套语对答以及活用语言这两个阶段,幼儿开始在自由活动中使用第二语言进行交流了。相比于前几个阶段主要是在教师主导下的语言学习,此时幼儿的学习以自主探究为主,因此,这两个阶段更需要教师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
幼儿在学习使用第二语言进行交流的初期,一般会从模仿和练习之前所学的内容开始,因此教师要注意投放幼儿熟悉的材料,以引起幼儿对于相关经验的回忆。这些材料可以是:在以往儿歌教学过程中使用过的辅助性材料,如头饰、模型或玩具等;已经和幼儿共读过的知识类或故事类图书;幼儿在相关集体活动中使用过的游戏材料。
当幼儿看到这些材料并联想到过去的活动经验时,容易产生对之前活动的模仿兴趣,从而在不断重复模仿活动中加深对第二语言的理解。例如,教师把在以往“拔萝卜”儿歌教学活动中幼儿使用过的角色扮演头饰放在了活动区里。幼儿伟伟看到后便拿起其中的一个头饰套在了头上,然后唱起了《拔萝卜》这首儿歌。其他幼儿看见了也纷纷走过来戴上各种各样的头饰,并一个接一个地抱着前方幼儿的身体,边做拔萝卜的动作边摇摆身体唱起了《拔萝卜》的儿歌。
在第二语言教学中运用环境支持原则是为了让幼儿有更多的语言操练机会,这样,即便第二语言教师不在现场,幼儿也能通过与第二语言学习经验相关的材料而产生模仿学习行为,从而操练第二语言。因此,投放在活动区的学习材料要能对幼儿产生“提示”作用,以促使幼儿回忆之前的学习经验,从而巩固学习成果。如果幼儿具有使用某个学习材料的共同经验,他们互动时便更容易相互模仿和学习,从而发挥同伴的支架作用。
(三)重复性原则在幼儿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应用及其作用
范里尔认为,重复性原则的重点在于让学习者“用不同的方式与他人联结来重复任务”。将这个原则运用到幼儿第二语言教学中就是要注意让幼儿通过多种学习方式重复学习相关的语言内容,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提供支架帮助,这种帮助可按“直接指导——需要时指导——间接指导”的顺序进行。
要强调的是,在第二语言教学过程中。幼儿的重复学习并不是机械式的重复学习,教师的引导方式也要根据幼儿的第二语言发展水平而有所不同。以下以“理发师”扮演活动为例说明重复性原则中三个不同层次的指导方式。
1.直接指导
在幼儿学习新的语言内容初期,教师可以用直接指导的方式示范和引导幼儿学习。如教师用人偶教具和相关材料讲解与示范理发师和顾客交流的过程,并让幼儿模仿其中的重点词语和句子,包括人物姓名、理发工具名称、发型、理发过程中的对话等。
2.需要时指导
在引导幼儿复习相关学习内容时,教师可以根据幼儿的需要适时提供示范与指导。如在开展理发师活动时,教师让小荔扮演前来理发的顾客,并问她是否要洗头发,小荔摇了摇头。教师先指导小荔,要说“我不要”,然后再次问她要不要洗头发,小荔便模仿教师的话回答说“我不要”。
3.间接指导
幼儿基本掌握了相关的语言知识之后,教师可以创设环境,提供机会让幼儿自由互动。这期间,教师要注意观察幼儿的活动或游戏情形,适时给予指导。如教师在活动区布置了一个理发店并安排幼儿来游戏,要求进入该活动区的幼儿使用第二语言交流,教师在一旁观察幼儿间的互动情形。游戏中,晶晶扮演起理发师并请小婷当顾客。她拿着玩具剪刀和梳子对小婷说了句“我剪了”,又拿起洗发水空瓶往小婷头上模拟倒洗发水,说了句“我放shampoo了”。一旁的教师听见后马上提示晶晶说:“你用的是洗发水。”
重复性原则强调,通过对幼儿的直接和间接指导促使幼儿复习巩固相关的语言学习内容,在从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活动逐渐转换为以幼儿为中心的自主学习过程中重复练习,更有助于激发幼儿第二语言学习的主动性。
(四)交托和接手任务原则在幼儿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应用及其作用
随着学习者技能的提高和自信心的增强,他的角色要不断改变,教师要仔细观察学习者,并让他在准备就绪时承担学习能力增强后能胜任的任务,这就是范里尔提出的交托和接手任务原则。将这个原则运用到幼儿第二语言教学中,就是指教师要根据幼儿第二语言的运用水平,适时提高幼儿第二语言学习内容的难度,逐步提高对幼儿运用第二语言进行交流的要求,并从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式逐渐转换为以师幼、幼幼互动交流为主的学习方式。
随着幼儿学习和使用第二语言的时间与经验的增加,幼儿进入了第二语言活用期。这一时期的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已基本能够灵活运用第二语言进行交流,他们会自创语句,在难以用第二语言表达时会借用第一语言来表达。此时教师要多与幼儿一起交流,开展谈话、经验分享和故事复述等活动,并根据幼儿运用第二语言的不同水平给幼儿安排不同的任务。如开展故事复述活动时,教师可以要求第二语言运用水平较高的幼儿轮流带领其他幼儿复述情节简单、重复句式较多的故事。
四、结论
教师在幼儿第二语言学习过程中可以为幼儿搭建的“支架”包括:创设适宜幼儿学习的物质环境,让幼儿通过各种材料开展模仿和练习活动:设计幼儿感兴趣的活动;让幼儿按照循序渐进和适当重复的方式安排自己的学习进程;营造自然轻松的语言交流环境;在幼儿需要时给予心理上的支持等。在第二语言教学中正确运用这些“支架”,可以有效激发幼儿的学习动机,提高幼儿使用第二语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终促进幼儿第二语言能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雪云,新加坡学前儿童华语作为第二语言习得个案观察研究[D],新加坡市: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2009.
[2]SHAFFER D R,KIPP K.发展心理学:第八版[M],邹泓,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9:356—358.
[3]A WALQUI,Scaffolding instruction for Englishlanguage leamers:A conceptual framework[EB/OL).[2012—10-03).http://www.educacion.gob.es.
[关键词]幼儿;第二语言学习;支架式教学;新加坡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3)04-0021-04
一、新加坡幼儿第二语言华语学习概况
新加坡儿童在学前阶段开始接受双语教育。多数幼儿园提供英语和华语双语教育,还有少数幼儿园提供马来语(马来族母语)和淡米尔语(印度族母语)课程。华语之所以被视为第二语言,是和新加坡的语言政策有关的。1984年,新加坡教育部出台了在全国中小学全面推行以英语为主要教学用语的政策,之后,即便在华族家庭中,英语也逐渐取代华族方言或华语而成为华族儿童的第一语言。新加坡教育部200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华族小学一年级学生以英语为家庭用语的比例已由1982年的10%增加到2009年的60%。因此,越来越多的华族幼儿要在入园后才学习华语,于是,华语便成为他们的第二语言了。
研究者曾在新加坡一所采用浸入式语言教学法开展第二语言教学实验的幼儿园追踪研究了若干个将华语作为第二语言来学习的幼儿。结果显示,幼儿每天如能与华语教师互动约半天时间,23至33个月后,这类幼儿基本能够灵活使用华语与他人交流。研究还发现,幼儿将华语作为第二语言进行学习的过程可分为五个阶段,即排斥期、静默期、第二语言模仿期、运用电报式语言或惯用套语对答期以及活用语言期。在幼儿学习华语的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幼儿所处的语言学习阶段以及幼儿的学习与心理特点提供适宜的支持,以使幼儿的第二语言学习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二、支架教学理论与幼儿的第二语言学习
3-6岁幼儿通常对第二语言的学习缺乏内在目的性和动机,因此教师必须在了解幼儿的这一发展特点的基础上,运用各种适宜的方法来帮助幼儿对第二语言学习产生兴趣。这种对幼儿学习第二语言的支持即布鲁纳所谓的“支架”教学。布鲁纳指出,“支架”是指成人在帮助儿童学习某种知识和技能时,控制儿童在这个学习过程中的自由程度,以促使其专注于当前较为困难的知识和技能学习。有学者认为,“支架”是对儿童在学习过程中的帮助和支持,它以让儿童可以完成他们原本不能完全胜任的任务为目标,通过这样的学习过程促使儿童掌握符合该任务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布鲁纳还指出,根据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和幼儿语言发展的特点,要使幼儿的语言学习产生效果,必须提供适宜的社会互动架构。儿童语言习得交互作用论也认为语言是在社交互动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引导幼儿开展第二语言学习的过程中,采用支架式教学法,要求教师为幼儿提供相应的材料和方法,为幼儿制造互动的机会,以让幼儿通过生活情景中的语言交流理解语言并掌握相应的语言表达技巧。
美国学者范里尔全面阐释了支架式教学法,凸显了其中社会互动的内容。他认为支架式教学法具有重复性、环境支持、交互主体性、变权性、交托和接手任务、平衡流畅等六个特点或称原则。㈣本研究以范里尔的支架式教学理论为指导,结合新加坡幼儿习得第二语言华语的实例,深入分析教师在引导幼儿学习第二语言过程中所运用的支架式教学方式及其对幼儿第二语言发展所具有的积极作用。
三、教师在幼儿学习第二语言过程中所运用的支架式教学方式及其作用
研究发现,范里尔所提出的支架式教学原则中,交互主体性、环境支持、重复性和交托与接手任务等四个原则在幼儿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具有较明显的作用。
(一)交互主体性原则在幼儿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应用及其作用
范里尔指出,交互主体性原则就是让学习者在一个充满支持和鼓励并且不具有威胁性的学习团体中,与他人建立关系或相互接触。将这个原则应用到幼儿第二语言教学活动中。就是强调要让幼儿处于心理没有压力的环境中,并接受教师在言语、行动等方面的支持,在与他人的互动中学习和运用第二语言。在幼儿第二语言学习的不同阶段,交互主体性原则可以有不同的体现。
1.排斥期
在幼儿学习第二语言的排斥期。教师要根据幼儿排斥反应的程度适当调整其接触第二语言的方式和时间,以避免幼儿产生畏惧心理。例如,幼儿晶晶排斥华语教师和华语学习区并出现哭闹现象,幼儿园里能说双语的教师见状先带晶晶暂时离开了学习区以舒缓她的情绪。在晶晶情绪稳定下来,并能自然轻松地使用英语与高级教师沟通之后,教师再陪伴晶晶到华语教师组织的学习区参加活动,并给她做翻译,也在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使用简单的英语尝试与晶晶沟通和建立关系。一个月后,晶晶开始愿意跟华语教师接触,并会在华语教师组织活动时坐在一边旁观了。
2.静默期
在第二语言学习的静默期,幼儿之所以会保持沉默,是因为他们可能不理解教师的语言,无法做出相应的反应。在这个阶段,教师要设计能够引发幼儿学习兴趣的活动,并提供幼儿能理解的语言示范。教师不要强求幼儿说第二语言,在必要时仍适当使用幼儿的第一语言和他沟通。教师还可以以游戏和操作活动的方式提示、引导幼儿模仿使用简单的第二语言词语。例如,班级中有一位华语教师和一位会说华语的英语教师一起带领幼儿进行一日活动,当华语教师教幼儿学习华语的相关词语或儿歌时,英语教师充当起学生来,以期让幼儿学习小朋友示范如何回应华语教师。处在这个阶段的幼儿晶晶初期一般会坐在英语教师旁边,当华语教师带着其他幼儿唱儿歌和玩游戏时,晶晶静坐在一边观察,并从英语教师的示范回应中学习使用华语来回应华语教师。一段时间之后,当华语教师出示生动的图片、有趣的玩具或活动材料与幼儿一起游戏和互动时,晶晶不再害怕了。她开始靠近华语教师,和华语教师一起玩“剪头发”的游戏,也会按照教师的要求学说华语单词了。这个例子说明,教师对处于第二语言学习静默期幼儿能够提供的有力支持就是,允许幼儿以安静旁观的方式参与活动,同时,为幼儿设计生动有趣的游戏或操作活动以吸引他们的参与。 3.第二语言模仿期
在幼儿的第二语言模仿期,教师要善于营造自然轻松的学习环境,结合表情和动作、运用简单易懂的词汇与幼儿进行交流,安排第二语言发展水平不同的幼儿一起互动,以发挥同伴之间的相互支架作用。例如,幼儿晶晶在吃午点时用英语说自己“还要多一些点心”,但华语教师故意不回应她。后来晶晶发现其他幼儿用华语说“我还要”时,教师会很快拿面包给他们,于是她也举起手说“我还要”,结果她拿到了面包。之后的用餐时间晶晶继续使用同样的方法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4.运用电报式语言或惯用套语对答期
幼儿是从电报式语言或惯用套语对答期开始尝试运用简单的第二语言与他人进行交流的。此阶段教师对幼儿的支持就是要充分肯定幼儿的尝试,并引导其说出完整的句子,在幼儿无法使用第二语言正确表达时可给予提示或允许其使用第一语言辅助表达。例如,当华语教师问幼儿“上午到年货市场去做什么”时,晶晶说“买东西”。教师又问:“参观时看到了什么?”晶晶用英语回答说“lion dance”(舞狮),教师便解释说:“在年货市场看到的不是舞狮,而是舞狮用的狮头。”然后教师指着学习区里的小狮头说:“幼儿园里也有一个。”晶晶又用英语说“school one is small”(幼儿园的是小的),老师接着她的话说:“对,我们幼儿园的狮头是小的,在年货市场看到的是……”教师还没说完,晶晶和其他幼儿一起接着说“大的”。在这里,我们看到教师在引导幼儿学习第二语言时并没有限制幼儿使用第一语言,只是当幼儿因难以运用第二语言表达而使用第一语言表达时,教师用第二语言加以示范表达了,并根据话题内容与幼儿作了进一步的讨论。这样做,既鼓励了幼儿使用第二语言表达,也保护了幼儿的学习兴趣,在场的其他尚不能运用第二语言加以准确表达的幼儿也不会感受到压力。
(二)环境支持原则在幼儿第二语言教学活动中的应用及其作用
范里尔提出的环境支持原则是指,让学习者在充满鼓励与支持的学习环境中探索,并通过多种方式接触辅助学习的工具、材料以达到学习目标。将这个原则应用到幼儿第二语言教学中,就是要为幼儿提供安全的心理环境,并提供适宜的材料,包括图书、用品、游戏材料等,以让幼儿能够自主探索和与同伴自由交流。
在幼儿运用电报式语言或惯用套语对答以及活用语言这两个阶段,幼儿开始在自由活动中使用第二语言进行交流了。相比于前几个阶段主要是在教师主导下的语言学习,此时幼儿的学习以自主探究为主,因此,这两个阶段更需要教师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
幼儿在学习使用第二语言进行交流的初期,一般会从模仿和练习之前所学的内容开始,因此教师要注意投放幼儿熟悉的材料,以引起幼儿对于相关经验的回忆。这些材料可以是:在以往儿歌教学过程中使用过的辅助性材料,如头饰、模型或玩具等;已经和幼儿共读过的知识类或故事类图书;幼儿在相关集体活动中使用过的游戏材料。
当幼儿看到这些材料并联想到过去的活动经验时,容易产生对之前活动的模仿兴趣,从而在不断重复模仿活动中加深对第二语言的理解。例如,教师把在以往“拔萝卜”儿歌教学活动中幼儿使用过的角色扮演头饰放在了活动区里。幼儿伟伟看到后便拿起其中的一个头饰套在了头上,然后唱起了《拔萝卜》这首儿歌。其他幼儿看见了也纷纷走过来戴上各种各样的头饰,并一个接一个地抱着前方幼儿的身体,边做拔萝卜的动作边摇摆身体唱起了《拔萝卜》的儿歌。
在第二语言教学中运用环境支持原则是为了让幼儿有更多的语言操练机会,这样,即便第二语言教师不在现场,幼儿也能通过与第二语言学习经验相关的材料而产生模仿学习行为,从而操练第二语言。因此,投放在活动区的学习材料要能对幼儿产生“提示”作用,以促使幼儿回忆之前的学习经验,从而巩固学习成果。如果幼儿具有使用某个学习材料的共同经验,他们互动时便更容易相互模仿和学习,从而发挥同伴的支架作用。
(三)重复性原则在幼儿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应用及其作用
范里尔认为,重复性原则的重点在于让学习者“用不同的方式与他人联结来重复任务”。将这个原则运用到幼儿第二语言教学中就是要注意让幼儿通过多种学习方式重复学习相关的语言内容,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提供支架帮助,这种帮助可按“直接指导——需要时指导——间接指导”的顺序进行。
要强调的是,在第二语言教学过程中。幼儿的重复学习并不是机械式的重复学习,教师的引导方式也要根据幼儿的第二语言发展水平而有所不同。以下以“理发师”扮演活动为例说明重复性原则中三个不同层次的指导方式。
1.直接指导
在幼儿学习新的语言内容初期,教师可以用直接指导的方式示范和引导幼儿学习。如教师用人偶教具和相关材料讲解与示范理发师和顾客交流的过程,并让幼儿模仿其中的重点词语和句子,包括人物姓名、理发工具名称、发型、理发过程中的对话等。
2.需要时指导
在引导幼儿复习相关学习内容时,教师可以根据幼儿的需要适时提供示范与指导。如在开展理发师活动时,教师让小荔扮演前来理发的顾客,并问她是否要洗头发,小荔摇了摇头。教师先指导小荔,要说“我不要”,然后再次问她要不要洗头发,小荔便模仿教师的话回答说“我不要”。
3.间接指导
幼儿基本掌握了相关的语言知识之后,教师可以创设环境,提供机会让幼儿自由互动。这期间,教师要注意观察幼儿的活动或游戏情形,适时给予指导。如教师在活动区布置了一个理发店并安排幼儿来游戏,要求进入该活动区的幼儿使用第二语言交流,教师在一旁观察幼儿间的互动情形。游戏中,晶晶扮演起理发师并请小婷当顾客。她拿着玩具剪刀和梳子对小婷说了句“我剪了”,又拿起洗发水空瓶往小婷头上模拟倒洗发水,说了句“我放shampoo了”。一旁的教师听见后马上提示晶晶说:“你用的是洗发水。”
重复性原则强调,通过对幼儿的直接和间接指导促使幼儿复习巩固相关的语言学习内容,在从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活动逐渐转换为以幼儿为中心的自主学习过程中重复练习,更有助于激发幼儿第二语言学习的主动性。
(四)交托和接手任务原则在幼儿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应用及其作用
随着学习者技能的提高和自信心的增强,他的角色要不断改变,教师要仔细观察学习者,并让他在准备就绪时承担学习能力增强后能胜任的任务,这就是范里尔提出的交托和接手任务原则。将这个原则运用到幼儿第二语言教学中,就是指教师要根据幼儿第二语言的运用水平,适时提高幼儿第二语言学习内容的难度,逐步提高对幼儿运用第二语言进行交流的要求,并从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式逐渐转换为以师幼、幼幼互动交流为主的学习方式。
随着幼儿学习和使用第二语言的时间与经验的增加,幼儿进入了第二语言活用期。这一时期的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已基本能够灵活运用第二语言进行交流,他们会自创语句,在难以用第二语言表达时会借用第一语言来表达。此时教师要多与幼儿一起交流,开展谈话、经验分享和故事复述等活动,并根据幼儿运用第二语言的不同水平给幼儿安排不同的任务。如开展故事复述活动时,教师可以要求第二语言运用水平较高的幼儿轮流带领其他幼儿复述情节简单、重复句式较多的故事。
四、结论
教师在幼儿第二语言学习过程中可以为幼儿搭建的“支架”包括:创设适宜幼儿学习的物质环境,让幼儿通过各种材料开展模仿和练习活动:设计幼儿感兴趣的活动;让幼儿按照循序渐进和适当重复的方式安排自己的学习进程;营造自然轻松的语言交流环境;在幼儿需要时给予心理上的支持等。在第二语言教学中正确运用这些“支架”,可以有效激发幼儿的学习动机,提高幼儿使用第二语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终促进幼儿第二语言能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雪云,新加坡学前儿童华语作为第二语言习得个案观察研究[D],新加坡市: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2009.
[2]SHAFFER D R,KIPP K.发展心理学:第八版[M],邹泓,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9:356—358.
[3]A WALQUI,Scaffolding instruction for Englishlanguage leamers:A conceptual framework[EB/OL).[2012—10-03).http://www.educacion.gob.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