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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怀化洪江市出台了《洪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借调审批权限。确因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借调单位须填写《洪江市借调工作人员审批表》。二是明确借调期限。借调工作人员原则上为3个月,确应工作需要延长借调时间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上级部门安排下级部门跟班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1个月的需报组织、人社、编办三家联席会议备案审批。三是明确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内由借调单位负责管理。年度考核时,借调单位对被借调人员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作出鉴定,作为被借调人员原工作单位对该同志年度考核的依据,参与年终考核。四是严肃借调纪律。未按程序审批擅自借调工作人员或借调期满未予退回的,责令限期退回,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严禁公务员(参公)单位借调不具备公务员(参公)身份人员,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借调教师,严禁城区学校超编借调其他学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