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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中,仅规定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建设工程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有一定的局限性,应修改为凡有破坏水土保持设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均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坡度测量是水土保持监督行政处理的重要依据,应予重视;根据执法实践,对《水土保持法》进行补充和完善;把破坏自然环境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行为纳入《刑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