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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是解决市场失灵的主要手段。市场现有自愿信息披露的边界与规制目标间存在差异,监管不足,诱发了市场一系列的问题。考察银行理财产品基本法律关系、分析产品运作模式、市场投资者与管理层的实际信息需求,银行理财产品目前应当建立以“强制披露为主,自愿披露为辅”的信息披露模式,强调运用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统一规范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标准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