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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是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重大课题。
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分析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同时,高度重视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了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总的来看,国有企业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越来越深刻,并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重视和加以解决的问题:
1 一些处于领导岗位和掌管人、财、物关键岗位的企业管理人员,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非法利益。致使贪污、贿赂案件频发。
2 少数企业领导人员依法治企意识淡薄,把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视为个人权力,不按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决策程序办事,造成重大决策失误,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3 个别企业领导人员对企业缺乏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社会责任心,忽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不严格执行企务公开制度,不充分尊重职工民主权利,不关心职工切身利益,引发危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这些问题的存在,臣有思想认识上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因素:
1 在思想认识上,疏于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减弱。大量事实表明,国有企业之所以出现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多是因为学习、教育不够产生的。由于封建主义思想残余、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再加上少数国有企业的党组织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得力,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致使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
2 在领导体制上,国有企业领导体制设置不合理。不利于监督。大多数国有企业党政双职“一肩挑”,也有的董事长、总经理由一人兼任,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和资产经营者身份二者合一,几个角色、多项权力集于一身。这种状况在体制上形成了个人决定一切重大事项的局面,内部监督、民主监督难以有效实施,为独断专行提供了“空间”和“土壤”。由于决策者也是执行者。决策权和执行权都集中在一人身上,对企业领导权力的监督就更加困难。
3 在督促落实上,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在监督过程中,往往是上级监督不上、同级监督不了,事前事中监督少、事后监督晚,有的纪委干部单兵作战,无法形成多方监督的合力,心有余而力不足。
4 在制度建设上,政府管理企业的制度不适应对企业领导权力的监督。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讲,基本上都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决策机制和完善的执行机制。唯有监督机制相对比较薄弱。对国有企业领导的监督,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突出的问题是执行方面存在着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的问题,这既是导致国有企业监督虚化、弱化的重要原因,也是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由于监督机制存在薄弱环节,出现了少数企业领导任人唯亲、独断专行、挥霍浪费、以权谋私等现象,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长效机制的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党中央一再强调要以法规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国有企业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工作力度,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好抓实。
1 进一步搞好“三个强化”,筑牢领导人员拒腐防变的根基。
一要强化宗旨意识。一个党性强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任何历史时期、任何条件下都会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更应该严以律己、率先垂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最近查处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件来看,党员领导干部居多,说明他们在理想信念上出现偏差,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忘记了根本宗旨,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要强化纪律观念。党的纪律是党的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当前,尤其要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制度,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不断地反思自己,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耍把纪律、法律和他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存的强制转变为内存的自觉。既要严于律己,又要管好下属、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文现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与促进事业发展同保护自己、保护家庭和保护同志的高度统一。
三要强化世界观改造。在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在我国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的重要时期,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实质上是对每个党员干部是否真正具有无产阶级世界观的考验。其产党员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必须以《党章》为标准,按照工人阶级先锋队的特性来改造自己,用共产主义的世界观来改造自己的非无产阶级世界观。要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的那样,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并持之以恒,永不间断,永不停顿。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辨别和衡量是非、善恶、美丑、功过、得失、苦乐、荣辱、爱憎的出发点和依据,一切以“人民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为标准,使自己的思想觉悟在不断改造世界观的实践中得到升华。
2 进一步做到“三个结合”,使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生产经营工作相互促进。
一是与生产经营相结合。要通过层层分解责任,签订目标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与当前的重点工作相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安全等责任制放存同等重要的位置,抓好落实。 二是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国有企业除对一些带有共性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外,还需结合各自企业特点,找准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和多发部位,制定有效防范和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责任制度。如: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规范用权的问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领导人员落实廉洁自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议事规则等方面的制度;针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保证决策、执行和监督正常运行的责任制度;针对招工、招聘、晋升、职称评定等敏感问题,制定一套有利于人才公平竞争、合理流动的廉政责任制等等。
三是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过程中,要着眼于从源头上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企业各部门落实责任制要在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同时,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的责任。要在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3 进一步抓好“三个环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抓好责任分解。抓责任分解既要坚持普遍性,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使各级领导人员承担起相应的反腐倡廉领导责任;同时又要把腐败易发多发环节和部位作为责任分解的重点,明确重点责任人。
二是加强责任考核。首先,要有一个符合文际的考核标准和一套科学完整的量化指标考核体系,注重考核内容的全面性;第二,要突出重点,特别是要把“一把手”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使之更具现实性、针对性;第三,要提高考核质量,防止走过场,对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反馈和撰写考核报告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第四,要注意广开言路,听取多方意见,把民主测评范围扩大到职工群众,增强考核的真实性;第五,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并把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对群众测评分过低、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人员要进行诫勉谈话,促其整改,进一步促进责任制的落实。同时,还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使考核结果得以充分运用。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的机制,对责任人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而发生的重大问题,予以严肃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握政策,区分不同责任的界限,包括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的界限、领导责任与非领导责任的界限等;要综合运用诫勉提醒、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如免职、辞职、降职)等不同的责任追究手段,将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4 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三个作用”,不断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新成效。
一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落实责任制中要增强组织协调意识,既要协助各级党政班子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的工作,又要做好上下级、相关部门及纪检监察内部的组织协调,督促企业建立起协调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
二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有一个不断深化和完善的过程。纪检监察机构要围绕责任制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领导班子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发挥监督检查作用。要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对责任制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并督促整改;对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违纪违法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分析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同时,高度重视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了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总的来看,国有企业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越来越深刻,并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重视和加以解决的问题:
1 一些处于领导岗位和掌管人、财、物关键岗位的企业管理人员,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非法利益。致使贪污、贿赂案件频发。
2 少数企业领导人员依法治企意识淡薄,把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视为个人权力,不按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决策程序办事,造成重大决策失误,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3 个别企业领导人员对企业缺乏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社会责任心,忽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不严格执行企务公开制度,不充分尊重职工民主权利,不关心职工切身利益,引发危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这些问题的存在,臣有思想认识上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因素:
1 在思想认识上,疏于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减弱。大量事实表明,国有企业之所以出现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多是因为学习、教育不够产生的。由于封建主义思想残余、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再加上少数国有企业的党组织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得力,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致使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
2 在领导体制上,国有企业领导体制设置不合理。不利于监督。大多数国有企业党政双职“一肩挑”,也有的董事长、总经理由一人兼任,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和资产经营者身份二者合一,几个角色、多项权力集于一身。这种状况在体制上形成了个人决定一切重大事项的局面,内部监督、民主监督难以有效实施,为独断专行提供了“空间”和“土壤”。由于决策者也是执行者。决策权和执行权都集中在一人身上,对企业领导权力的监督就更加困难。
3 在督促落实上,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在监督过程中,往往是上级监督不上、同级监督不了,事前事中监督少、事后监督晚,有的纪委干部单兵作战,无法形成多方监督的合力,心有余而力不足。
4 在制度建设上,政府管理企业的制度不适应对企业领导权力的监督。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讲,基本上都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决策机制和完善的执行机制。唯有监督机制相对比较薄弱。对国有企业领导的监督,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突出的问题是执行方面存在着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的问题,这既是导致国有企业监督虚化、弱化的重要原因,也是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由于监督机制存在薄弱环节,出现了少数企业领导任人唯亲、独断专行、挥霍浪费、以权谋私等现象,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长效机制的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党中央一再强调要以法规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国有企业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工作力度,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好抓实。
1 进一步搞好“三个强化”,筑牢领导人员拒腐防变的根基。
一要强化宗旨意识。一个党性强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任何历史时期、任何条件下都会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更应该严以律己、率先垂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最近查处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件来看,党员领导干部居多,说明他们在理想信念上出现偏差,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忘记了根本宗旨,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要强化纪律观念。党的纪律是党的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当前,尤其要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制度,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不断地反思自己,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耍把纪律、法律和他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存的强制转变为内存的自觉。既要严于律己,又要管好下属、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文现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与促进事业发展同保护自己、保护家庭和保护同志的高度统一。
三要强化世界观改造。在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在我国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的重要时期,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实质上是对每个党员干部是否真正具有无产阶级世界观的考验。其产党员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必须以《党章》为标准,按照工人阶级先锋队的特性来改造自己,用共产主义的世界观来改造自己的非无产阶级世界观。要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的那样,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并持之以恒,永不间断,永不停顿。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辨别和衡量是非、善恶、美丑、功过、得失、苦乐、荣辱、爱憎的出发点和依据,一切以“人民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为标准,使自己的思想觉悟在不断改造世界观的实践中得到升华。
2 进一步做到“三个结合”,使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生产经营工作相互促进。
一是与生产经营相结合。要通过层层分解责任,签订目标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与当前的重点工作相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安全等责任制放存同等重要的位置,抓好落实。 二是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国有企业除对一些带有共性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外,还需结合各自企业特点,找准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和多发部位,制定有效防范和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责任制度。如: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规范用权的问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领导人员落实廉洁自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议事规则等方面的制度;针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保证决策、执行和监督正常运行的责任制度;针对招工、招聘、晋升、职称评定等敏感问题,制定一套有利于人才公平竞争、合理流动的廉政责任制等等。
三是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过程中,要着眼于从源头上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企业各部门落实责任制要在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同时,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的责任。要在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3 进一步抓好“三个环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抓好责任分解。抓责任分解既要坚持普遍性,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使各级领导人员承担起相应的反腐倡廉领导责任;同时又要把腐败易发多发环节和部位作为责任分解的重点,明确重点责任人。
二是加强责任考核。首先,要有一个符合文际的考核标准和一套科学完整的量化指标考核体系,注重考核内容的全面性;第二,要突出重点,特别是要把“一把手”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使之更具现实性、针对性;第三,要提高考核质量,防止走过场,对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反馈和撰写考核报告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第四,要注意广开言路,听取多方意见,把民主测评范围扩大到职工群众,增强考核的真实性;第五,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并把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对群众测评分过低、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人员要进行诫勉谈话,促其整改,进一步促进责任制的落实。同时,还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使考核结果得以充分运用。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的机制,对责任人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而发生的重大问题,予以严肃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握政策,区分不同责任的界限,包括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的界限、领导责任与非领导责任的界限等;要综合运用诫勉提醒、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如免职、辞职、降职)等不同的责任追究手段,将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4 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三个作用”,不断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新成效。
一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落实责任制中要增强组织协调意识,既要协助各级党政班子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的工作,又要做好上下级、相关部门及纪检监察内部的组织协调,督促企业建立起协调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
二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有一个不断深化和完善的过程。纪检监察机构要围绕责任制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领导班子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发挥监督检查作用。要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对责任制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并督促整改;对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违纪违法的,要坚决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