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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保险的全面普及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社会保险争议开始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开始进入行政诉讼程序.传统行政理念、对程序的不够重视,可能会导致社会保险行政行为的败诉风险,需要引起社保机构的高度重视.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当进一步深入了解我国社会保险的发展及运行状况,适应社会保障行政的新特点,更为妥当地处理社会保障行政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