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改革模式的反思与重构——以中国传统司法与西方现代司法模式为参照

来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aoxuan12345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分析当今中国司法改革的模式,离不开两个基本背景:一方面,司法改革是在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中国推行的,因此不能对中国传统司法视而不见;另一方面,这一改革又在法律全球化、西方法律对中国法制产生猛烈冲击的今天展开,故而又不可对现代西方司法置若罔闻。以中国传统司法与西方现代司法模式为参照来分析我国司法改革模式的现状,可以看出其对传统的冷漠与对西方借鉴的狂热倾向。导致这种现状的原因有二,一是中国传统司法具有"卡迪司法"的品性,这种"实质非理性"的固有属性,在人们看来与现代法治
其他文献
现代西方厂商投资行为理论虽几经修正和拓展,主流方面仍处于完美资本市场的新古典主义分析框架之内。随着企业投资行为实践以及新制度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一些学者开始
人们对人力资源成本的核算和报告有至今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和切实可行的核算方法。在对前人的文章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精神和思路,提出了在理论上和
毛泽东的档案管理思想形散但神聚,细究起来发现,涉及对档案的认识和档案工作的实践两个层面。不论是在求学阶段、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新中国建设时期,毛泽东都深刻认识到档案的
为贯彻《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的执行,美国采用了PCAOB(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制定的第2号审计准则——《与财务报表审计相整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