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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制度向竞争体系过渡日本依法对国内信息和通信领域进行管理。其中,电信领域的管理主要依据1985年颁布的《电信事业法》以及《电波法》;有线电视领域的管理则依赖于1972年颁布的《有线电视广播法》和《有线电信法》。1998年,日本通过法令,规定针对有线电视和电信实施非对称管制,即有线电视公司可以进入电信市场,而电信公司不允许提供有线电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