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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对境外企业的面板价格垄断行为进行裁罚,并要求境外企业赔偿我国企业因垄断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而此次裁罚行为与日前欧盟和美国对境外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系基于同一事实原因,调查的时间也相同,显现我国与欧美垄断调查机关同步,打击垄断行为,但毕竟我国反垄断法系于2008年才立法,对此之前并无反垄断法的适用,要如何处罚2008年以前的垄断行为及未来反垄断法的适用会有哪些衍生的法律问题,将为本文的探讨重点,并提出相关未来对反垄断法发展的展望。